
各區(市、功能區)科技主管部門,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國際科技合作水平,根據《青島市深入推進科技創新加快建設科技強市行動計劃(2024-2028年)》(青政字〔2024〕20號)有關規定,市科技局制定了《青島市國際科技合作資金補助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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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科學技術局
???????????????????????????????2025年4月23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落實《青島市深入推進科技創新加快建設科技強市行動計劃(2024-2028年)》(青政字〔2024〕20號),提升我市國際科技合作和產業創新資源集聚力,根據國家、省、市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國際科技合作資金資助對象為各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活動,具體為:
(一)國際科技合作基地是指具有較好的國際科技合作基礎,具備穩定長期、可持續開展國際合作的能力,并簽有相關合作協議,促進本市國際科技合作水平提升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依托具有進一步發展潛力和引導示范作用的企業、科研院所和高校、科技園區等單位建設的科技創新平臺。
(二)“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是指由科技部按照國家總體規劃布局設立,依托具備一定條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不同創新主體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相關機構合作建設的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基地。
(三)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活動是指圍繞服務國家大局、落實雙(多)邊合作協議及合作機制,面向歐美、日韓、東盟、“一帶一路”共建國家及港澳臺地區,有關單位組織舉辦的與科技工作密切相關的高層次學術會議、對接洽談、推介路演、科技競賽、科技展會等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活動(以下簡稱科技活動)。
第三條 遵循“服務大局、突出重點、注重實效、擇優資助、不重復資助”的原則,實行后補助支持方式,補助經費列入市級科技專項資金預算,按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規定執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章 ?國際科技合作基地
第四條?支持對象。依法在青島登記注冊、符合本細則規定的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的依托單位。
第五條?補助條件。根據科技部、山東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認定文件和青島市國際科技合作基地評估結果,分別給予獎補,依托單位無需提交申報材料,免申即享。
第六條?支持金額
(一)對新認定的科技部國際科技合作基地最高給予50萬元獎補。
(二)對新認定的山東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最高給予30萬元獎補。
(三)對建設期每滿3年的青島市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實行定期績效評估,對評估結果為優秀等次的青島市國際科技合作基地最高給予20萬元獎補。
(四)同時符合不同級別獎勵的國際科技合作基地,按照就高原則,不重復支持。
第七條 經費管理。補助經費用于國際科技合作基地開展聯合研發、技術轉移轉化、國際科技合作交流、高層次人才及創新團隊引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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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
第八條 支持對象。依法在青島登記注冊、符合本細則規定的“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的依托單位。
第九條 補助條件。根據科技部“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認定文件及驗收結果予以一次性獎補,依托單位無需提交申報材料,免申即享。
第十條 支持金額。根據科技部驗收評估結果,對“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進行獎補,結果為“優秀”的聯合實驗室,給予中方依托單位最高500萬元獎補;結果為“通過”的,給予中方依托單位最高200萬元獎補;結果為“整改”和“不通過”的,不予獎補。
第十一條?經費管理。補助經費用于“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開展聯合研發、學術交流、人才培養、技術示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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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活動
第十二條?支持對象。依法在青島登記注冊、包括各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且是科技活動的主辦方或承辦方。
第十三條 申報條件。科技活動參會人員來自2個或2個以上國家和地區(含港澳臺地區),參會人數原則上在50人以上,邀請外賓原則上占20%以上,且有國際科研人員、國際組織機構代表或企業家等重要嘉賓參加。
第十四條?申報與立項
(一)對于市科技局直接主辦或承辦國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交辦的科技活動,可采取直接舉辦或委托舉辦等方式按程序組織實施。
(二)其他科技活動按以下程序進行:
1.組織申報。圍繞落實國家戰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和國際科技合作重點工作,市科技局發布科技活動申報通知,申報單位按要求提交科技活動申報書,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申報單位填報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進行核查,對符合條件的,推薦至市科技局。
2.評審論證。市科技局按照青島市科技計劃項目評審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對科技活動申報書進行評審。
3.立項實施。市科技局根據專家評審情況,研究確定擬補助科技活動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撥付補助經費。
第十五條?經費與管理
(一)科技活動補助經費按照青島市科學技術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支出范圍為開展科技活動期間所產生的直接費用,開支標準參照《在華舉辦國際會議經費管理辦法》(財行〔2015〕371號)有關財務規定執行,其他來源的資金按照相應的管理規定進行管理使用。
(二)科技活動執行期原則上為一年,應按計劃組織實施,如因特殊原因,確需改變時間或主要事項的,活動承擔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送市科技局審核批復。
(三)科技活動結束2個月內,承擔單位報送活動總結報告及審計報告至市科技局。審計報告由承擔單位自主選擇具有資質的第三方中介機構出具,審計資金應包含補助經費和其他來源資金。
(四)同一科技活動有多個主辦或承辦單位的,經協商一致后,由其中一家單位進行申報,其余主辦、承辦單位接受申報單位的協調、溝通或指導,配合開展活動申報、組織實施、經費使用、過程管理等工作。
(五)科技活動補助重點考慮國際性、全國性、行業性及全省性活動,優先支持承辦國家部委、省委省政府交辦任務活動。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舉辦科技活動。同一時間或短時間內舉辦主題相同或類似的科技活動原則上不重復予以補助。
第十六條?績效評價。市科技局每年對科技活動進行績效評價,承擔單位按要求提報績效自評材料,市科技局根據市科技計劃項目評審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組織專家對實際支出情況進行評審。
第十七條?支持金額。根據實施情況,補助標準不超過科技活動實際支出的50%,最高限額不超過50萬元,活動承擔單位每年最多申報2個,最高補助100萬元。
第五章 資金使用與管理
第十八條?本細則涉及資金由市科技局結合相應年度市財政科技專項資金預算統籌安排。承擔單位按照青島市科學技術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使用補助資金,承擔單位應切實履行資金管理法人主體責任,確保項目資金規范使用、獨立核算。
第十九條?市科技局、主管部門、承擔單位按照職責,做好項目過程管理,具體按照青島市科技計劃項目過程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市科技局可以根據具體實施情況,委托審計機構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專項審計。承擔單位應自覺接受科技、財政、審計部門和社會的監督,保障經費使用規范、高效。
第二十一條 承擔單位應對報送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的科學性和真實性負責。如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當年申報資格,記入科研誠信異常名錄,并按科研誠信管理有關規定實施懲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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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細則自2025年4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4月22日。
第二十三條?本細則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