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推進青島市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的意見》和山東省相關文件要求,市應急管理局編制了《關于進一步提升全市基層應急管理能力的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見附件),按照青島市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相關工作部署,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信函、電子郵件等途徑提出修改意見,公開征求意見期限自2025年7月30日起至2025年8月29日止。
聯系人:王繼華、張藝馨
聯系電話:0532-85912001
信函郵寄:青島市市南區香港中路17號,青島市應急管理局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處,郵編:266071
電子郵箱:Jyxthyaglc1@qd.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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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關于進一步提升全市基層應急管理能力的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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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應急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
附件
關于進一步提升全市基層應急管理能力的實施方案
(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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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的意見》和《山東省委辦公廳 山東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提升全省基層應急管理能力的實施方案》,推進我市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完善基層應急管理體制機制
(一)加強黨的全面領導。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為應急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定期組織研究應急管理工作,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基層應急管理全過程各方面;黨政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范圍內的應急管理工作承擔領導責任,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檢查;鎮(街)(含開發區、工業園區等各類功能區,下同)黨(工)委副書記分管應急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組建黨員突擊隊和志愿服務隊。
(二)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各區(市)黨委政府整合安全生產監管、消防、防災減災救災、應急救援等職責,統一歸口應急管理部門綜合管理,落實應急管理和消防機構雙重管理。發揮應急管理部門綜合優勢以及相關部門和有關方面專業優勢,銜接好“防”和“救”的責任鏈條,推動隱患排查、風險識別、監測預警、及時處置閉環管理。強化市、區(市)級安委辦人員力量,推動鎮(街)應急消防融合發展一體建設,推進應消合一、隊站一體,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統籌。
(三)增強網格治理體系。各區(市)各鎮(街)要將應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融入基層網格治理,把災害信息員、安全協管員、護林員、社工等納入網格員隊伍管理,積極探索網格治理創新。整合網格管理服務資源,常態化開展巡查巡護、隱患排查、信息傳遞、安全宣傳,協助做好先期處置、轉移群眾等工作。各村(社區)負責對本地網格人員的應急管理工作進行統籌協調,鼓勵從網格人員中擇優儲備村(社區)干部后備力量。
(四)健全應急指揮機制。加強市、區(市)、鎮(街)三級應急指揮體系建設,明確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和相關部門(單位)職責,完善運行管理、信息報告、會商研判、分級響應、軍地聯動等工作機制,形成上下貫通、橫向聯動、一體應對的應急指揮部體系。建立健全村(社區)災害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機制,逐步完善覆蓋村(社區)的應急指揮視頻調度系統,確保各級指令直達基層末梢,靶向處置突發險情。
(五)壓實應急管理責任。嚴格落實各區(市)黨委政府應急管理責任,明晰相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管和災害防治責任分工,強化災害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協調,相應下沉工作力量和資源。在鎮(街)履行職責事項清單中,明確應急管理及消防相關基本履職事項和以上級應急管理等部門為主負責、鎮(街)為輔配合的履職事項。建立安全生產“一件事”全鏈條細化、明確、落實責任分工機制,完善安全生產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和責任倒查機制,對職能交叉領域和新業態新風險,及時明確部門分工。嚴格落實“三管三必須”要求,所有生產經營單位逐一明確安全生產行業主管部門和直接監管部門,督促落實政府和企業雙重主體責任。
二、提高防范化解安全風險水平
(六)強化風險辨識管控和監測預警。各區(市)各鎮(街)要結合本地災害事故風險特點,建立定期會商研判、突發情況緊急研判、重要時段專題研判機制。市、區(市)兩級健全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和數據成果動態更新制度,分行業領域組織開展數據更新應用。強化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明確崗位職責。推動氣象、洪澇、地震、地質、海洋災害和森林火災等監測預警網絡建設,強化危化品、非煤礦山、金屬冶煉、燃氣管道、橋涵隧道、病險水庫、重點林區、建筑施工、大型商業綜合體等高風險領域實時監測。各鎮(街)各村(社區)在相關部門指導下建立風險隱患“一張圖”,實施分級分類管理,落實“預警—叫應—反饋”機制。加快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實現災害事故多發易發地區行政村發布終端全覆蓋。
(七)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各區(市)要統籌開展常態化隱患排查工作,鎮(街)和村(社區)配合相關部門定期開展重點檢查,做好日常巡查,推動生產經營單位主動自查,分區域、分災種、分行業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臺賬,運用風險隱患信息報送系統實現隱患發現、整改、銷號閉環管理。著重對 “九小場所”、農家樂、經營性自建房、在建工地、燃氣、低洼易澇點及城市地下空間、尾礦庫、森林火險區、地震危險區等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群眾發現報告隱患并按規定給予獎勵,推動“鎮街吹哨、部門報到”機制落實。
(八)依法開展監督檢查。采取部門、鎮(街)聯合執法、示范執法等方式,建立健全執法和案件移交機制,提升執法效能。加強事前論證、事中監督和事后評估,依法下放有關權力事項。全面應用“互聯網+執法”系統,嚴格按照行政檢查事項標準和程序,實施涉企行政檢查。發揮社會監督員作用,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按規定加強執法人員培訓和裝備配備,推進鎮(街)監管執法“六統一”,培育壯大全市安全生產“青苗”庫,提升基層執法檢查標準化規范化水平。
三、強健應急救援力量
(九)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持續構建“綜合+專業+社會”基層應急救援力量體系,由應急管理部門統一指揮調度。發揮綜合消防救援隊伍骨干作用,強化市、區(市)兩級和各功能區的防汛、地震、森林防滅火、非煤礦山、危化品、水域、受限空間、低空等專業救援力量建設。鎮(街)依托轄區民兵、社會救援力量、企業救援力量等,組建不少于30人的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村(社區)整合災害信息員、網格員等人員力量,組建不少于10人的應急救援隊伍。通過以獎代補方式深化基層應急救援站建設,2030年底實現全市鎮(街)、重點村(社區)基層應急救援站全覆蓋。
(十)引導社會應急力量有序發展。社會工作、應急、共青團、紅十字會等部門統籌推動社會應急力量建設和管理,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救援補償和公益性服務等方式,吸納社會力量參與災情信息管理、基層風險隱患排查、應急科普、應急救援等工作。推進分級分類測評,指導社會應急力量健全應急值班備勤、訓練演練、人員管理等制度,引導社會應急力量安全有序參與搶險救援工作。
(十一)推動各類救援力量一體發展。建立健全各類救援力量協同救援和共訓共練機制。結合風險和產業布局,編制相關救援隊伍應急處置行動方案。開展聯合演練、技能競賽、比武練兵等活動,注重加強信息共享和指揮協同,提高跨部門、跨區域救援作戰能力。建立健全救援隊伍值班備勤、快速響應、指揮調度、訓練演練等制度。開展救援隊伍能力評估,配足配齊人員、救援裝備和器材,嚴格準入退出機制。健全完善災害事故救援補償機制,支持規劃建設應急救援訓練場地,推動與國防動員、地震、消防等部門場所設施共建共享。依托消防綜合救援、專業救援、基層救援和海上救援、航空救援等力量,構建陸海空立體化救援網絡,建強“15分鐘應急救援圈”。
四、做好災害事故應急準備
(十二)加強應急預案管理。完善基層應急預案體系,補充完善保障類應急預案,推廣應用應急救援管理系統。各鎮(街)要結合本地安全風險特點,明確應急預案目錄,編制上下銜接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完善重要目標物、重大危險源等重點應急預案。編制預案要廣泛開展周邊資源調查,配套制定工作手冊,掌握相關應急力量、搶險救援裝備、生活救災物資、大型工程設備等資源分布情況。各村(社區)要編制簡明實用的應急預案,繪制轄區風險隱患分布圖、安全轉移避險路線圖,制定重點崗位應急處置卡。定期開展應急預案評估,應急預案原則上每3年評估一次,有重大變化的要及時組織修訂。
(十三)注重應急演練實效。大力推廣“四不”“雙盲”演練,加強演練科目設計,規范演練總結評估,推動從示范性演練向檢驗性演練轉變。鎮(街)和村(社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以先期處置、轉移避險、自救互救為重點內容的綜合演練,災害事故多發、高風險地區每半年針對性開展防汛、防臺風、避震自救、山洪、森林防滅火和地質災害避險等專項演練,高危和人員密集單位每半年至少組織1次人員疏散逃生演練。
(十四)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各區(市)結合實際自主建設防災減災體驗場所,至少建成1個應急文化宣傳陣地。統籌開展應急管理干部業務輪訓和救援救護技能培訓,區(市)鎮(街)每3年集中輪訓1次,村(社區)每2年集中輪訓1次,鼓勵培養業務骨干講師隊伍,開展內部授課和外部宣講。常態化開展全國防災減災日、安全生產月等科普宣傳活動,深入開展安全教育“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 開工開學第一課等活動,開展科普讀物、動漫游戲、短視頻等公眾教育產品的征集評選和推送,提升公眾風險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強科普人才隊伍建設,拓展科普人員范圍。強化部門協同,聯合開展應急科普宣傳推廣。
五、提升突發事件應對質效
(十五)嚴格值班值守。嚴格領導干部帶班和值班值守制度,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學校、醫院、村(社區)等基層單位及時報告信息的主體責任,加強公安、住建、交通、應急、衛健、消防等部門緊急信息互通共享,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加強值班人員培訓,提升應急值守能力水平。
(十六)加強先期處置。鎮(街)黨委政府依法統籌指揮轄區內各類應急救援力量,按照職責權限做好先期處置工作。建立應急響應聯動機制,提前明確轉移條件、轉移對象、轉移路線、安置地點等事項,接到預警信息或預判可能發生災害事故時,鎮(街)和村(社區)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組織人員轉移避險,開展群眾自救互救,根據需要申請增援。推動應急避難場所和基礎設施融合共建、綜合利用,明確鎮(街)管理職責,確保鎮(街)、村(社區)至少設置1個本級應急避難場所。事發后,各區(市)各部門要及時準確發布信息,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十七)做好災后救助。嚴格落實自然災害情況統計調查制度,及時下撥災害救助資金和物資,開通災害民生綜合保險快速核查理賠通道,加強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和冬春救助,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鎮(街)和村(社區)協助做好救災資金和物資發放、衛生防疫、撫恤補償、心理撫慰及恢復重建等工作,組織群眾開展生產自救,重建家園。
六、強化應急管理支撐保障
(十八)注重人才支持。通過公務員考錄、公開招聘、特設崗位計劃、國家綜合消防隊伍退出消防員安置等方式,充實基層應急專業力量。支持高校、職業學校開設應急管理相關學科專業,加強經費補助和政策支持。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干部業務學習,鼓勵考取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安全評價師、注冊消防工程師、應急救援員、消防設施操作員等職業資格。選優配強區(市)級應急管理部門領導班子,大力選配高素質專業干部。用好職務職級晉升等政策,加強基層應急干部培養使用。落實退出消防員安置有關規定,維護退出消防員合法權益。建立健全應急管理績效評估制度,按規定做好獎勵工作。健全容錯機制,慎重問責,防止問責泛化。加強對基層應急管理人員關心關愛,按照政策落實應急管理崗位津貼、值班補貼、救援補貼、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撫恤優待等政策。未實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對參與應急救援和應急值守等編制內人員,在績效工資分配中予以傾斜。
(十九)加大資金投入。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原則,各級政府依法依規設立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專項資金,并納入財政預算。完善應急管理領域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和政府、企業、保險、社會捐贈等多元資金投入保障機制,加大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應急救援等社會化服務購買力度。將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場所建設、應急物資配備、應急信息化項目等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推進基層防災減災、公共消防等基礎設施建設。采取以獎代補等方式支持鎮(街)和村(社區)綜合減災工作。充分發揮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災害民生綜合保險作用,將搶險救援、群眾轉移安置等費用納入保險范圍。
(二十)加強科技賦能。依托科研單位、駐青高校、高新技術企業等單位,探索搭建應急管理科技創新平臺,加大人工智能輔助決策、低空遙感、事故災害模型分析等先進技術研究,推動“智能應急”和基層治理有機融合,加強大型無人機、大功率水泵、智能穿戴等先進裝備配備,在基層推廣配備“小、快、輕、智”新型技術裝備。深化“工業互聯網+安全生產”、城市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推動業務邏輯分析,為基層提供隱患輔助識別、預警預報自動提醒等智能服務。將一體化應急指揮平臺延伸到鎮(街),利用衛星電話、370M終端、無人機通信平臺等信息通訊手段,滿足“斷路、斷網、斷電”等極端條件下的指揮需求。
(二十一)強化物資保障。完善以市級為重點、區級為基礎、鎮(街)為補充的應急物資儲備庫(點)保障體系,結合災害特點制定我市基層應急救援裝備物資配備規范。各區(市)各鎮(街)各村(社區)參照標準配備、儲備相應裝備物資,原則上滿足二級應急響應所需物資要求。鼓勵引導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公眾等儲備應急物資,至少滿足相關人員三天可持續搶險救援和生存需要。實現鎮(街)重點村(社區)應急物資儲備站(點)全覆蓋,重點儲備一批移動式儲能站、小型發電機、風力滅火機、水上救生設備、帶動力排水泵、手持擴音器等應急物資裝備。健全完善社會資源應急征用補償和應急物資快速調撥、通行保障機制。加強基層應急救援用車保障,救援人員車輛優先通行,實現首批應急物資區(市)級3小時內、市級5小時內運抵災區。
(二十二)推進標準化建設。持續推進鎮(街)應急管理能力“六有建設”(有機構、有隊伍、有預案、有物資、有場所、有平臺),村(社區)結合實際完善相關配套。建立健全基層應急體系制度,制定完善基層安全監管力量配備規范。加快推進隊伍營房、物資裝備儲備庫、應急避難場所等標準化建設,推動應急力量配置、應急響應啟動、應急預案評估、應急標識使用等規范化管理,力爭做到基層力量充足、設施完備、裝備齊全、標識一致、管理規范。制定鎮(街)、村(社區)綜合減災能力建設指導意見,統籌指導基層加強綜合減災工作。
(二十三)強化組織保障。按照市、區(市)兩級抓落實,部門縱向牽頭、鎮(街)村(社區)橫向整合的工作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充分基層應急管理能力建設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按照分工扎實推進。市有關部門加強協作,動態跟蹤調度和定期評估,按照有關要求制定相關配套措施。各區(市)黨委政府要強化政策落實,積極探索、大膽創新,持續完善應急管理制度機制。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及時跟進工作進展,強化經驗總結和宣傳推廣,不斷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