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實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訓行動的通知》(人社部發〔2025〕10號、《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深化實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訓行動的通知》(魯人社字〔2025〕37號)要求,結合工作實際,我市自2025年至2027年底,在全市深入開展“技能照亮前程”培訓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健全職業技能培訓政策
1.構建完善“1+N”項目化培訓體系。以“技能照亮前程”培訓行動為統領,探索開展高校畢業生專項職業技能培訓,深入實施急需緊缺高技能人才職業工種培訓和面向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技能培訓,推行“崗位需要+技能培訓+技能評價+就業服務”四位一體的項目化培訓模式,建立多層次、廣覆蓋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
2.創新職業培訓機構優選制度。實施職業培訓機構“優選計劃”,吸納更多技工院校、職業院校、公共實訓基地等優質培訓資源參與“技能照亮前程”培訓行動。推行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備案簽約制度,完善管理機制,細化服務標準,實施分級分類服務,強化信用體系建設。
3.細化完善差異化補貼政策。根據培訓類型、技能等級、實訓耗材成本等制定細化補貼標準,按照急需緊缺程度分類,提高急需緊缺制造業職業(工種)培訓補貼標準。強化就業導向,對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制造業類(非常緊缺)工種培訓且申領補貼時在青島市轄區實現穩定就業的培訓人員,在原標準基礎上按照110%比例給予培訓費補貼。2025年全市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7.1萬人次以上。
二、暢通項目化培訓路徑
4.摸清就業培訓需求。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依托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行業企業、行業協會等渠道,自下而上摸清企業用工需求、勞動者轉移轉型就業和培訓意愿,做好信息登記和梳理匯總。
5.強化培訓目錄動態管理。以需求為導向,完善全市職業技能培訓工種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定期征集發布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工種目錄,促進培訓資源優化配置。具備條件的區(市)可建立培訓供需平臺,通過部門網站、公眾號等途徑公布培訓政策、培訓工種目錄、培訓需求、培訓資源等信息,引導勞動者和培訓機構積極參訓。
6.優化培訓資源供給。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備案、簽約、遴選、招投標等方式,公開征集培訓機構(含技工院校、職業院校、民辦培訓機構等,下同),培訓機構應具備法定資質和良好信譽,引導鼓勵技工院校、職業院校、實訓基地、龍頭企業、鏈主企業、勞務品牌企業等開展培訓。
7.規范組織實施流程。培訓項目實行開班備案、過程監督、結果考核制度。培訓機構按照項目實施要求,制定具體培訓班期計劃,圍繞典型工作任務、崗位核心技能需要等實施理論和實操教學,并融入安全知識、安全操作技能等通用知識內容。培訓結束后,培訓機構要及時組織學員進行結業考核或參加職業技能評價,獲取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
8.加強后續跟蹤服務。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行業主管部門、企業、培訓機構等建立完善培訓后就業情況聯系服務機制,為參訓學員提供職業指導、崗位推薦等就業服務,并對就業情況進行跟蹤回訪。
9.引導企業強化培訓。鼓勵行業龍頭企業、大中型企業建設職工培訓中心,面向本企業職工、產業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職工等開展崗前技能培訓、新型學徒制培訓和金藍領培訓,可結合實際自主確定培訓內容、形式、師資、考核評價方式。引導企業將職業技能等級作為工資分配的重要參考,推動工資分配向關鍵崗位、生產一線和急需緊缺的技能人才傾斜,激勵帶動職工參訓。
10.支持培訓品牌建設。培育打造有區域優勢特色、培訓數量大、就業效果好的培訓品牌,可以“地名(企業名)+職業(工種)名稱+培訓”等通俗易傳播的方式命名。“技能照亮前程”培訓行動期間,各區(市)應至少培育1個優質培訓品牌,形成“一區(市)一品牌”特色項目培訓格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適時公布培訓品牌,積極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做好品牌推薦工作,爭取相關政策扶持。
三、提升職業培訓數智化水平
11.打造職業培訓數字服務平臺。依托“智慧人社”一體化平臺,在全省職業培訓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基礎上,開展青島特色培訓版塊建設。依托門戶網站設立“技賦青島”培訓專欄,推介培訓政策,公開“職業培訓地圖”,動態發布職業培訓課程、班次、案例等,為勞動者和企業檢索培訓信息和自主選擇培訓課程提供便捷服務。
12.推廣使用職業培訓券。在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和其他項目化培訓過程中,依托全國社會保障卡服務平臺,面向目標人群定向發放職業培訓券。培訓機構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時,使用培訓券簽到功能進行培訓簽到,簽到情況作為考勤記錄用于補貼申請。
13.夯實業務經辦服務基礎。在職業技能培訓實名制信息系統中及時錄入培訓機構信息、組織實施情況、補貼申領情況等,實行補貼發放“凡補必進、不進不補”。利用青島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大數據監管平臺對本地培訓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分析,創新培訓數據應用場景,強化數字監管,提升資金安全水平。
四、優化職業培訓資源配置
14.提升職業培訓師資水平。鼓勵支持技工院校、職業院校、省內高校教師參與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培訓機構可廣泛邀請泰山產業技能領軍人才、山東省技術技能大師、齊魯首席技師等高層次技能人才擔任兼職教師。強化職業培訓師資培養,建立師資培訓專家庫,適時組織研討交流活動,提升師資水平。
15.深化職業培訓供需對接服務。鼓勵各(區)市組建就業培訓聯盟,搭建職業培訓供需對接服務平臺,優化整合供需資源。適時舉辦職業培訓供需對接活動,助推優勢互補、資源共享,持續提升職業培訓領域高質量發展水平,助力“技能照亮前程”培訓行動實施。
16.探索建設園區技能人才培訓平臺。各區(市)可根據本地功能園區、產業園區企業技能人才培訓需求,整合技工院校、職業院校、培訓機構、鏈主企業等優質培訓資源,搭建園區培訓賦能中心等各類技能人才培訓平臺,構建“企業提需求-政府列清單-機構配課程”協作機制,推進職業技能培訓基礎能力建設。
五、強化資金保障監管
17.加大資金保障。統籌使用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等資源,支持開展重點群體職業技能培訓,按規定落實補貼政策。健全市場化投入機制,用好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探索采取“政府補一點、企業出一點、個人付一點”的培訓費用分擔模式。
18.嚴管資金安全。各區(市)應明確補貼資金管理職責和具體要求,按照“誰實施、誰負責”的原則,壓實工作責任,加強資金監管。培訓機構不得發布虛假廣告夸大培訓效果,不得轉包轉讓培訓項目,并對培訓全過程及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的機構或個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并追回補貼資金,積極與紀委監委溝通匯報相關線索,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與相關業務部門的統籌聯動,細化實化工作措施,加快構建人社統籌、部門參與、分類實施的工作格局。要積極宣傳發布“技能照亮前程”培訓行動有關政策措施、培訓項目、就業信息等,通過勞動者喜聞樂見的形式擴大政策知曉度,及時總結推廣一批示范帶動作用強、可復制可推廣的案例,引導帶動更多培訓項目提升培訓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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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島市財政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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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職業培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