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農業農村局、有關區市綜合執法局,機關各處室、局屬有關單位:
《青島市農業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和《青島市農業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已經局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本通知自 2020 年 5 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 年 5月14日。《青島市農業委員會關于印發青島市農業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權力事項的通知》(青農規〔2018〕2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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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15日
青島市農業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全市農業行政執法行為,保障合法、合理、適當地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農業農村部《規范農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辦法》、《山東省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農業行政處罰裁量權,是指在實施農業行政處罰時,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綜合考慮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決定行政處罰種類及處罰幅度的權限。?
第三條 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綜合執法部門行使農業農村領域行政處罰職責,適用本規則。
第四條 適用原則:
(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遵循法定程序,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二)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應當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關因素的干擾,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應當必要、適當;
(三)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應當以事實為依據,行政處罰的種類和幅度應當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相當,與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違法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后果等相同或相近的違法行為,同一行政區域行政處罰的種類和幅度應當基本一致。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對行政處罰裁量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第五條 同時具有兩個以上從重情節、且不具有從輕情節的,應當在違法行為對應的處罰幅度內按最高檔次實施處罰。
同時具有兩個以上從輕情節、且不具有從重情節的,應當在違法行為對應的處罰幅度內按最低檔次實施處罰。
同時具有從重和從輕情節的,應當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和主要情節確定對應的處罰幅度,綜合考慮后實施處罰。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不予處罰:?
(一)未滿14周歲的公民實施違法行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時實施違法行為的;?
(三)違法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四)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五)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沒有發現的,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其他依法不予處罰的。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
(一)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公民實施違法行為的;?
(二)主動消除或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三)受他人脅迫實施違法行為的;?
(四)在共同違法行為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
(五)主動中止違法行為的;?
(六)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七)主動投案向行政機關如實交代違法行為的;?
(八)其他依法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的。
給予減輕處罰的,依法在法定行政處罰的最低限度以下作出。?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從重處罰:?
(一)違法情節惡劣,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
(二)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一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同種違法行為的;?
(三)妨礙、阻撓或者抗拒執法人員依法調查、處理其違法行為的;?
(四)故意轉移、隱匿、毀壞或偽造證據,或者對舉報投訴人、證人打擊報復的;?
(五)在共同違法行為中起主要作用的;?
(六)脅迫、誘騙或教唆未成年人實施違法行為的;?
(七)其他依法應當從重處罰的。?
第九條 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按照《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執行,嚴禁以罰代刑。
第十條 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應當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并記錄在案。按照一般程序作出的農業行政處罰決定,應當經部門法制工作機構審核;對情節復雜或者重大違法行為給予較重的行政處罰的,還應當經部門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并在案卷討論記錄和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 行政處罰告知和行政處罰決定法律文書中,應當對行政處罰裁量的理由進行說明。裁量基準應當作為作出行政處罰裁量意見和行政處罰說理的依據,但不得單獨援引或直接作為實施行政處罰的依據。
第十二條 本規則及裁量基準中所指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數,“少于”“不足”、“超過”均不包含本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