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海洋經濟主管部門,相關功能區:
《關于印發青島市支持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15條政策的通知》(青政辦字〔2022〕5號)將于2025年1月23日到期,為落實好有關政策,現開展海洋工業相關獎補資金補充申報工作,請組織轄區內符合政策申報條件的企業進行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關于貫徹落實青島市支持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15條政策的實施細則》中第十四條船舶海工配套產品船級社認證獎補政策。
(二)《青島市海水淡化項目建設獎補政策實施細則》海水淡化項目建設獎補政策。
二、申報條件、材料及獎補標準
符合船舶海工配套產品船級社認證獎補政策、海水淡化項目建設獎補政策的,具體申報條件、獎補標準、申報材料等內容詳見附件。
三、申報材料相關要求
(一)請申報單位添加封面(申報項目名稱、申報單位、日期等)和目錄后,按順序膠印成冊并加蓋公章(A4紙、一式八份),并提供電子版(蓋章文件需提供掃描件)。
(二)未注明復印件的“申報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注明復印件的需審核原件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
(三)同一企業或機構申報多個項目,每個項目的申報材料單獨成冊。
四、申報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企業自主向所在區、市海洋經濟主管部門或相關功能區提出申請,并提報申請材料。
(二)各區、市海洋經濟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各相關功能區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組織審核),確定擬獎補金額,出具審核報告(含審核意見表,見附件3),于2月21日(星期五)前將審核通過的申報材料(紙質版及電子版)報送市海洋發展局復核。紙質件請報送至青島市海洋發展局海洋工業處(市南區山東路17號海信創業中心1403房間),電子版通過金宏網發送至“青島市海洋發展局海洋工業處”或發送至電子郵箱(hycycj@qd.shandong.cn)。
(三)市海洋發展局對區、市海洋經濟主管部門或相關功能區提報的項目申報材料等進行復核,并將結果在市海洋發展局網站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四)市海洋發展局、市財政局統籌安排,兌付財政獎補資金。
(五)政策申報材料、主管部門審核意見應同步上傳“青島政策通”平臺。
(六)各區、市海洋經濟主管部門,相關功能區將已兌付獎補的項目匯總表報市海洋發展局備案。
五、有關要求
(一)各區、市海洋經濟主管部門,相關功能區要高度重視,組織好項目申報,會同財政部門做好審核和材料報送工作,確保項目真實可靠,過程公平公正。
(二)申報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積極配合市、區兩級海洋經濟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及專家做好核查、評估等工作,按要求如實提供原始資料。
(三)在項目申報過程中,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法規追究責任。
(四)未盡事宜,以《關于貫徹落實青島市支持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15條政策的實施細則》(青海規〔2022〕5號)、《青島市海水淡化項目建設獎補政策實施細則》(青海發〔2024〕19號)為準。
? ? ? ? ? 2.海水淡化項目建設獎補政策.docx
? ? ? ? ? 3.獎補政策資金審核匯總表.docx
青島市海洋發展局
2025年1月16日
(聯系人:陳祥、范永斌,聯系電話:85886631、85886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