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臺背景
為全面落實青島市深入推進科技創新加快建設科技強市行動計劃,以科技創新引領新質生產力發展,結合青島自貿片區、中德生態園實際,制定《青島自貿片區、青島中德生態園深入推進科技創新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青島自貿片區科技創新政策》)。
二、適用范圍
《青島自貿片區科技創新政策》適用于對青島自貿片區區域經濟做出貢獻,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固定經營場所、必要的從業人員且依法繳納社保,無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企業主體。
三、主要內容
《青島自貿片區科技創新政策》分四部分,12政策內容。
第一部分為“支持創新主體提升研發能力”,包含強化技術源頭創新、壯大高新技術企業隊伍、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3條具體政策。聚焦創新端,目的在于增強片區科技創新策源能力,創新開展區級科技項目立項,實施覆蓋面廣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研發投入獎補。
第二部分為“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包含開展技術攻關、鼓勵企業開展技術交易、拓展科技轉化場景3條具體政策。聚焦轉化端,目的在于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創新開展區級“揭榜掛帥”技術攻關,鼓勵高校科研成果落地,鼓勵技術經紀人在片區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支持企業提供概念驗證、中試等應用場景。
第三部分為“建設高能級科技創新平臺”,包含加快科創平臺建設、支持創新創業載體建設運營、加強國際科技合作3條具體政策。聚焦平臺端,目的在于提升科創平臺輻射帶動功能,圍繞項目全生命周期,研究出臺支持創新創業載體建設運營配套政策,進行區級科技創平臺的培育建設,鼓勵開展國際科技合作。
第四部分為“提高要素保障能力”,包含科技金融支持、鼓勵創新型產業發展、科技人才支持3條具體政策。聚焦服務端,目的在于提供金融、人才等要素保障,探索設立科技創新種子基金,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安排重大科技項目落地轉化資金保障項目引進落地。
四、兌現方式
在政策有效期內,由青島自貿片區經濟發展二部定期組織,具體申報流程以申報通知為準。
五、實施時間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以來符合條件的企業參照本政策措施執行。
六、其他事項
1.政策執行期間,同一主體同一事項已享受本區扶持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本政策與原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原《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加快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的若干政策》(青自貿管發〔2022〕50號)停止執行。如遇國家、省、市政策調整,按上級政策執行。
2.本辦法由青島自貿片區經濟發展二部負責制定實施細則并具體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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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詢電話:0532-8316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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