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自貿片區各部委,區直單位,駐區各單位,區直屬企業, 青島中德生態園各部委:
? ? ? 《青島自貿片區青島中德生態園加快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工委管委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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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青島前灣綜合保稅區)管委
青島中德生態園(青島國際經濟合作區)管委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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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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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自貿片區?青島中德生態園加快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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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大力推進新型工業化,推動青島自貿片區、青島中德生態園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集群化發展,結合實際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提質培優,推動制造業高端化發展
(一)培育優質中小企業。設立區級“科創新銳”稱號,對新認定的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青島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再次通過復核的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山東省瞪羚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再次通過復核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加快培育“小巨人”“獨角獸”企業,積極為頭部企業爭取上級政策和資金支持。
(二)鼓勵企業技術改造。支持企業運用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實施改造升級,促進技術裝備和產品更新換代。對企業實施技術改造并符合條件的,按照年度設備投資額12%的比例給予獎補。對促進區域高端裝備等先進制造業發展的設備投資部分,在上述獎補比例基礎上最高再給予20%的額外支持。單個企業當年獲得獎補資金總額不超過300萬元。
(三)塑強企業核心競爭力。支持企業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對新認定的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企業聚焦產品細分領域和產業關鍵環節持續提升市場占有率和競爭力,對新認定的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企業建設工業設計平臺,對新認定的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工業設計研究院分別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企業加快技術迭代和產品升級,對新認定的省級首臺(套)技術裝備和關鍵核心零部件生產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四)促進企業規模提升。對依法誠信經營、為產業發展作出貢獻的制造業企業,定期開展綜合貢獻評價,產值及增速符合條件的按照評價結果給予資金獎勵。
二、數智賦能,推動制造業智能化發展
(五)打造智能制造示范標桿。鼓勵企業開展智能工廠建設,推動數智技術與先進制造全過程深度融合,全面提升企業智能化水平。對新認定的全球“燈塔工廠”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領航級、卓越級智能工廠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5G工廠、數字領航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六)支持數字經濟提檔升級。圍繞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新興信息技術等領域,對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1億元、5000萬元、2000萬元、500萬元的企業,按照晉級補差原則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主營業務收入已經超過1億元、5000萬元、2000萬元、500萬元,且年增長率相應達到10%、15%、20%、30%的企業,分別按照上述標準的50%獎勵。
(七)推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支持制造業中小企業實施數字化改造,對符合條件的數字化轉型項目按年度軟件投資額50%的比例給予獎補。單個企業當年獲得獎補資金總額不超過50萬元。
三、低碳引領,推動制造業綠色化發展
(八)提升工業“含綠量”。鼓勵企業參照綠色工廠評價通則或行業評價標準開展自評價,積極融入各級綠色制造體系,對新認定的省級綠色工廠及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探索開展區級“零碳工廠”評價工作,支持企業實施綠色化改造,推動生產方式綠色低碳轉型。
(九)提高工業能效水平。鼓勵企業主動實施能效對標,持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對新入選的國家級、省級重點行業能效及水效“領跑者”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四、強主補鏈,推動制造業集群化發展
(十)發揮鏈主企業主導作用。鼓勵先進制造業領域鏈主企業加強產業鏈上下游關聯協作,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對當年較去年新增采購額符合條件的鏈主企業,按照采購額增量分檔給予最高2%獎勵,累計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支持鏈主企業圍繞自身技術和市場需求,基于供應鏈、產業鏈完整性引進和培育配套企業,每新增一戶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獎勵,累計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十一)加大鏈條企業支持力度。推動制造業中小企業卡位入鏈、融鏈發展,積極為鏈主企業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等關鍵產品。對新納入鏈主企業供應商目錄清單,且當年實際配套額符合條件的配套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獎勵。同時給多家鏈主企業配套的,累計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十二)鼓勵產業鏈重點環節企業引培。新引進壓縮機、電機、電控板、核心芯片、顯示面板等產業鏈核心零部件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在5000萬元-1億元的,按投資額的5%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50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額在1億元-2億元的,按投資額的6%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100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額在2億元以上的,按投資額的7%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3000萬元。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獨角獸”企業或經認定的世界先進、國內領先的企業項目,單個項目補助比例再上浮2%,最高補助限額上浮20%。
五、附則
1.本政策適用于對青島自貿片區區域經濟做出貢獻,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固定經營場所、必要的從業人員且依法繳納社保,無違法失信行為的企業主體。
2.本政策由經濟發展二部負責解釋。
3.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關于支持先進制造、科技創新高質量發展的試行政策》自2024年12月31日到期后不再執行。2025年1月1日以來符合條件的企業參照本政策執行。
4.政策執行期間,同一主體同一事項已享受本區扶持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如遇國家、省、市政策調整,按上級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