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背景
為加強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切實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據《青島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對《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明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青住金規〔2020〕2號)部分內容進行調整,更好適應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需要。
二、政策主要內容
(一)依據我市現行政策調整有關事項
根據我市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對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標準、繳存基數的認定標準、賬戶余額的認定標準、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規定、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規定、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認定標準、再交易住房房屋價格的認定標準、住房公積金貸款償貸能力核定標準共十項規定進行更新調整。
(二)對還款方式變更業務作出明確規定
根據《青島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貸款存續期間,借款人申請變更還款方式的,借款人應正常還款一年以上,當前無逾期,具備變更后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貸款存續期間,還款方式可以變更兩次。貸款所購住房存在產權共有人的,產權共有人需同意并配合辦理還款方式變更手續。
三、政策實施時間
自2025年5月9日起正式實施,自實施之日起,《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明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青住金規〔2020〕2號)同時廢止。
四、貸款申請辦理渠道
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支持窗口辦理和網上辦理兩種渠道。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可前往相應區(市)住房公積金營業大廳,現場提交貸款申請,也可通過青島住房公積金官網網上營業廳、“青島公積金”微信公眾號智慧網廳、“愛山東”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含“愛山東”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寶小程序)等渠道,完成申貸資料登記、基礎數據校驗、個人征信查詢授權、郵寄信息填寫、影像資料上傳等步驟,實現在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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