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我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有關法治建設的部署要求,圍繞單位職責和工作目標,認真查找缺點弱項,積極創新實踐,進一步健全法治制度體系,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嚴格規范權力運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現將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領導重視,健全機制。局黨組把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完善黨組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工作機制,成立領導小組,制定規劃計劃,明確相關人員崗位職責。主要負責人是推進法治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定期聽取法治工作情況匯報,統籌協調法治工作、制度、隊伍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認真落實情況報告制度,按要求報告建設法治政府工作情況,并將報告通過報刊、網站等向社會公開。
領導干部學法堅持制度經常。認真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國重要論述,將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學習納入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年度計劃,每季度開展一次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建立機關干部法治學習常態化機制,適時舉辦法治專題講座,學習時間不少于48學時。
(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認真抓好立法保障工作。配合市人大、市司法局做好《青島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條例》《青島市建筑外立面管理辦法》等法規的制定、出臺工作。做好城鄉規劃許可變更、用地管理、行政處罰權裁量標準等局規范性文件和上市政府常務會議材料的合法性審核、備案審查等工作。
(三)落實制度,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全面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加強行政處罰網平臺建設,進一步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開展行政執法人員公共法律知識培訓考試。組織開展通用法律知識、專門法律知識、新法律法規等培訓,建立行政執法人員以案釋法制度,使執法人員在執法普法的同時不斷提高自身法治素養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圍繞定紛止爭,規范復議應訴工作。印發完善行政復議應訴工作規定,落實行政案件辦理責任,進一步規范優化辦案流程,組織辦理各類行政訴訟應訴、行政復議答復。完善問題分析、情況反饋、跟蹤問效、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等各項機制。
(五)運用法治思維化解矛盾糾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持續開展黨政群機關履約專項清理,注重運用法治手段解決招商引資中土地和規劃領域歷史遺留問題。與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開展“司法查封閑置土地聯合清理處置攻堅行動”,依法處置司法查封閑置土地,促進土地資源節約高效利用,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六)創新形式,打造“法潤自然”普法品牌。成立了“法潤自然”普法宣講團。在普法內容上,宣講團采取“定單式”普法,根據宣講對象需求選定普法內容。在普法形式上,采取“融合”式普法,即融座談討論、法律咨詢、贈送書籍、以案釋法、專題授課等“五位一體”的法治實踐活動。制定了普法責任清單,參加省廳組織的地科杯“法潤自然”普法品牌征集活動,取得了良好成績。
(七)出臺加強依法行政的意見,規范行政權力運行。結合工作實際,印發了《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依法行政保護自然資源的意見》,夯實依法行政基礎,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和監管,強化內部監督和責任追究,健全依法維權和糾紛化解機制。
(八)扎實落實建議提案辦理和信息公開工作。邀請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參加我局組織的“聚力服務民生共謀城市發展工作懇談會”,暢通監督渠道,廣納真知灼見。注重與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溝通聯系、主動協商,對市兩會轉辦我局的104件建議提案進行專題研究部署,高質量完成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扎實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全部按時辦結。
(九)夯實基礎,加強法治隊伍建設。堅持問題導向,開展法治培訓和典型案例研討,提高人員素質。定期選取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典型案例,采取以案釋法、問題剖析、座談交流、業務講解、即時點評等靈活多樣的形式,就影響營商環境、規劃許可、土地征收、土地出讓、不動產登記、信息公開等重點難點問題以及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中的程序性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和規律總結。編印下發《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典型案例匯編》1000余冊,實現以案促改。局黨組專門就新《土地管理法》修改情況、《民法典與自然資源規劃管理相關工作》進行了學習研討,訂購下發新《土地管理法》學習讀本、知識百問和《民法典》,提高工作人員法治意識,杜絕違法行政行為發生,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措施
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切實發揮好法治的引領和保障作用,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推進重點領域的立法和研究。按照市人大、市政府有關立法計劃,做好相關立法調研工作以及有關規范性文件的擬定、合法性審查、續期評估工作。
(二)高效化解行政爭議。積極配合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充分發揮復議應訴監督功能,堅持“刀刃向內”,突出源頭治理,實現舉一反三,推動完善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各項制度。強化“誰主辦、誰應訴”的行政應訴機制。做好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
(三)以案件辦理為抓手,做好對基層工作的服務指導。繼續選取典型案例進行研討,加強對全市相關案件辦理規范和指引。對公益訴訟類案件,通過案例剖析,舉一反三,力爭從源頭減少爭議的發生,同時加強與檢察機關加強溝通協調,指導各級自然資源部門履職到位。視情舉辦復議訴訟培訓班或經驗交流會,不斷提升法治機構工作人員、公職律師、行政復議行政應訴人員的專業能力水平。
(四)持續深化普法工作。做好“七五”普法成效經驗推廣,制定“八五”普法規劃。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突出法治宣傳教育的重點對象、內容和平臺,深入宣傳貫徹憲法、民法典、行政處罰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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