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
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工作的通知》(青政辦字〔2017〕7號)和《青島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我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情況。一是嚴格執行審批事項目錄管理制度,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框架內,全面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加大取消下放市級行政許可事項力度,進一步優化我市經濟發展環境。按照國家及省簡政放權有關要求,先后取消5項行政許可事項,2項非行政許可事項。簡政放權后,我局進一步加大事中、事后監管力度,逐漸將管理重心由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后依法監管轉變。二是嚴格落實依法依規依程序審批,確保審批工作開展平穩有序。強化了審批的全過程監督管理,利用網格化、互聯網等信息平臺,對每項審批事項進行了公開、公示、公告,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將行政審批與打非治違相結合,與化工企業轉型升級相結合,嚴格掌握審批條件,嚴把企業市場準入門檻。不斷優化審批流程,創新管理方式,規范審批行為,建立了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平公正、廉潔高效的運行機制。2016年我局依法對529個審批事項組織了審查、審核、審批和備案。上報省局注銷企業生產許可證68個。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情況。嚴格執行市政府法制辦《關于落實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做好規范性文件的初審備案工作。在局網站專門開設規范性文件一欄,并分為國家級、省級規范性文件、市政府規范性文件、本部門規范性文件等子欄目,并進行了相關內容的錄入,2016年我局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共10件,都進行了統一公布。根據市政府法制辦的部署對我局2002-2015年代市政府及政府辦公廳起草的25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上報。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情況。為完善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程序,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青島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試行)》和《青島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議題合法性審查程序規定的通知》等規定,制定了我局《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程序規定》。認真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明確法律顧問聘任條件和工作職責,與山東眾成清泰(青島)律師事務所簽訂協議,聘請兩位律師擔任我局常年法律顧問,負責解答法律咨詢、舉辦法律講座、協助進行規范性文件或受托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起草、制定、審查或者修改,為重大行政決策提供法律論證意見、協助起草、審查、修改相關民事合同,以及配套的政府采購文書、協助開展法制宣傳、研討會以及執法情況專題調研等11項內容,充分發揮專業人士在處理政府涉法事務中的作用。
(四)健全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情況
1、優化執法模式。一是推行“面-線-點”檢查法。“面”即每年對監管企業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執法檢查,對照法律法規和執法檢查表逐項檢查企業的安全生產情況,評估企業安全生產總體狀況;“線”即在全面檢查的基礎上,結合專項檢查對企業重點且薄弱的方面進行單項細致檢查;“點”即針對企業的重點部位、重點工藝、重點設備等組織專家進行重點檢查,有效解決了檢查不細致、走過場、效果差的問題。二是實施標準化執法。制作了《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現場)方案》,明確了檢查重點、檢查區域、檢查方式等內容,凡是全市統一執法活動均于事前進行視頻培訓,形成了執法項目設定、專家培訓,執法實施、階段評估、改進提升、總結提升的標準化閉環執法模式。三是試行“1+N”執法檢查。借鑒國際先進監管理念,提前預設檢查時間、檢查內容、檢查方式、檢查人員、檢查程序,率先在非煤礦山和危險化學品企業中試行“1+N”專業檢查,對預設檢查內容一項不漏的全面檢查,同時采取不打招呼方式實施N次隨機抽檢,推動企業隱患自查自糾自改等工作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檢查也由“保姆式”向“執法式”轉變。2016年全市累計檢查企業13.9萬余家次,排查整改隱患22.6萬余處,掛牌督辦重大隱患46處。
2、推行規范化執法。編印了《青島市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執法手冊》《青島市安全生產直接處罰項速查手冊》《安全生產文明執法規范》等文件,進一步統一和規范了執法檢查標準與自由裁量行為。投資40萬元,研發了《安全生產移動智能執法通訊終端系統》,按照人手1臺的標準配發了全套信息化執法裝備,信息化執法裝備配備率、電子化執法文書制作率、執法信息現場導入執法信息系統率均達到100%,“互聯網+執法”體系進一步完善。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對各區、市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進行了考核評議,從執法工作的組織保障、執法檢查、行政許可、案件調查處理、復議訴訟等五個方面進行了考評,進一步促進了全市安全生產依法行政工作的提高。
3、加強三級執法隊伍建設。一是著力構建市、區(市)、鎮街三級安全生產執法網絡。實施全市執法監察隊伍“六統一”建設(即統一內部機構設置、統一職責、統一隊伍形象標識、統一執法裝備配備、統一工作標準制度和統一執法程序)。將10個區市安全生產監察大隊調整為副處(科)級并增加編制和人員。二是在全市全面開展社區安全生產巡查員隊伍建設, 按照每個社區2-5人的標準配備社區安全巡查員5836名,目前已初步建成社區安全生產巡查員輔助監管網絡,安全生產監管網格進一步織密。
4、嚴格行政處罰。通過建立一個機制(建立區市行政處罰每月排名通報,并報區市黨政主要負責人確認機制)、樹立兩個意識(全市樹立依法嚴懲嚴罰違法行為意識和行政處罰是倒逼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重要手段意識)、打下三個基礎(人員基礎,廣泛開展執法人員培育工程;執法基礎,編織了實用的執法手冊和直接處罰項標準;裝備基礎,全部配齊執法裝備,并實現PDA智能化執法),推動全市執法能力全面提升,行政處罰力度逐年加大,2016年全市安全生產行政處罰1008起,金額4431.09 萬元。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情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行領導干部“一崗雙責”。對處級及以下人員全部明確崗位職責,逐個查找廉政風險點,層層簽訂廉政責任書。強化政務公開,及時發布安全生產工作重要信息;在局網站公開有關辦事流程、工作規則、服務承諾、舉報投訴等事項,對行政權力、形式、程序、時限、救濟方式等內容全部通過網站向社會公布,做到了執法主體、執法依據、執法權限、執法流程的公開透明。充分利用“12350”安全生產熱線,隨時受理事故舉報和業務咨詢,2016年共接聽各類舉報電話2476件(其中:分轉至市安全生產舉報中心受理523件,直辦或分轉至其他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受理1953件),獎勵98人,發放獎金9.9萬元;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和“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度。所有群眾來電咨詢、舉報、涉安信訪等事項均已依法依規圓滿處理,做到了項項有登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群眾對我局的滿意度和社會公信力進一步提高。
(六)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情況。嚴格按照《信訪條例》和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堅持用群眾工作統攬信訪工作,狠抓領導干部“一崗雙責”責任制的落實,公開領導干部接訪日,落實“陽光辦信”、“誠信接訪”,利用各種渠道,采取多種形式,積極排查矛盾、化解糾紛。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對信訪件、公開電話、政府信箱等群眾訴求件,思想認識統一,責任分工明確,狠抓督辦落實,做到件件批閱督辦,給群眾滿意的答復。另外,認真落實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報告制度。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情況。重視機關干部法治素養的培養,利用組織培訓班、網絡在線學習,加強對機關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培訓學習,重點組織好全體人員參加國家總局的視頻輪訓,以及市人社局、普法辦組織的干部網絡學院在線學習和考試,通過落實全員執法等措施,提高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堅持“培訓先行”。每年采取進院校、請專家、現場實訓、封閉培訓、業務座談等方式,開展分層分類培訓,確保在崗人員每年不低于32學時的業務技能培訓,新入人員不少于1周時間的基本培訓。二是強化崗位練兵。采取交叉執法、文書點評、案例教學、崗位比武等方式開展安全生產崗位練兵活動。三是培育執法骨干。按照骨干分級、專業分類、重點培養、示范帶動的標準,分級選拔培養“四懂”市級執法標兵29名,區(市)級執法能手167名,示范帶動了全市安監執法隊伍專業化、法治化水平逐步提高。
(八)組織保障和落實機制情況。一是認真學習貫徹。我局黨組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認真組織領導班子學習《中共青島市委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該《意見》科學確定了“十三五”時期法治政府建設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根據該《意見》,并結合我市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了《貫徹〈中共青島市委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實施方案》。 二是積極謀劃部署。及時調整完善了以局長為組長,各位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處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法治建設工作。局長親自主持召開會議對我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開好局、起好步。分管法制的副局長多次調度、協調、督促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聽取工作匯報,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問題。三是加強工作指導。通過局長辦公會研究制定《2016年度監管執法工作計劃》、《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規定》等系列文件,不斷明確工作思路、目標和具體措施。同時以“兩學一做”活動為契機,修改完善了崗位職責和機關工作制度,確保工作安排到位、責任明確到位、要求落實到位。
青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0日
青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7年3月2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