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臺背景
2025年,國家及省先后出臺了《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建立醫保數據工作組更好賦能醫療機構發展的通知》(醫保辦函〔2025〕5號)、《關于轉發<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建立醫保數據工作組更好賦能醫療機構發展的通知>的通知》(魯醫保函〔2025〕8號),為做好我市醫保數據向定點醫療機構公開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出臺本通知。
二、制定依據
《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建立醫保數據工作組更好賦能醫療機構發展的通知》(醫保辦函〔2025〕5號)、《關于轉發<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建立醫保數據工作組更好賦能醫療機構發展的通知>的通知》(魯醫保函〔2025〕8號)。
三、主要內容
(一)對數據工作組架構進行明確。一是形成市級+區級兩級數據工作組。二是成員構成包括了醫保部門人員和定點醫療機構代表(每家機構最多推薦2人,組成成員庫,醫保部門隨機抽取并定期輪換,確保覆蓋不同等級醫院)。三是明確數據工作組職責,對醫保數據進行審核分析、結果公布、收集醫療機構意見,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二)對醫保數據公布內容進行明確。一是必須公開內容,包含國家醫保局規定的7大類45項核心指標。二是擴展公開內容,結合省、市年度重點工作,動態納入藥品追溯碼、基金審核稽核、異地就醫管理等相關指標,形成“45+N”的指標池,不斷擴展豐富擴容。三是公開對象,面向全市所有定點醫療機構“亮家底”。
四、熱點問答
(一)開展醫保數據定向公開的意義是什么?
一是有利于提升醫保工作透明度,進一步發揮數據賦能作用;二是有利于提高定點醫藥機構基金使用預期,促進資源合理配置和改革協同;三是有利于醫藥機構完善內部管理、規范服務行為,防范不合理行為導致的基金跑冒滴漏。通過以公開促理解、以公開促治理、以公開促發展,形成醫保醫療改革合力,共同推動我市醫療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定向公開的醫保數據能否對外使用?
公布的醫保數據僅作為內部工作使用,應嚴格管理知悉范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公開或通過微信、上網等方式傳播。自行公開造成嚴重后果的,相關人員和機構應承擔相應責任。
五、負責部門
政策牽頭起草部門:市醫療保障局醫藥服務和支付管理處(電話:8577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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