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背景及目的
為深入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貫徹落實《山東省醫療保障局、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參保人員異地就醫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醫保發〔2021〕46號),對我市異地就醫相關政策進行調整,切實解決群眾異地就醫難的問題,使群眾異地就醫更加方便快捷,進一步提升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二、政策依據
《山東省醫療保障局、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參保人員異地就醫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醫保發〔2021〕46號)
三、主要內容
(一)整合簡化異地就醫人員分類
我市異地就醫人員整合為兩大類,分別是“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和“臨時外出就醫人員”。
異地長期居住人員:指異地居住、生活、工作6個月以上的人員。包括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長期異地居住人員、外出務工農民、外來就業創業人員。
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包括轉診轉院人員,自行外出就醫人員,回戶籍地治療人員,因出差、探親、旅游等臨時在外就醫人員。
(二)異地就醫備案及聯網結算流程
省內跨市“臨時外出就醫人員”住院、普通門診、門診慢特病就醫一律取消備案手續;跨省“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備案無需提供證明材料,自助開通、即時享受。“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備案無需提供證明材料,實行承諾備案制(個人承諾異地居住、生活、工作6個月以上),一次備案長期有效,滿6個月后返回本市居住或變更居住城市的,應及時終止或變更備案。
除省內跨市“臨時外出就醫人員”無需備案外,參保人異地就醫前要先辦理異地就醫備案,入院時間應在備案有效期內。備案后憑社會保障卡、醫保電子憑證或身份證到已開通聯網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就醫費用直接聯網結算,參保人只需支付個人承擔的費用。異地就醫聯網直接結算執行就醫地支付范圍及有關規定(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的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執行我市政策。
一個年度內,參保人發生的符合醫保支付范圍的異地醫療費用,與本市醫療費用累加計算,不超過本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其中異地住院和門診慢特病醫療費用,因各種原因未能聯網結算的,參保人可持醫院收費有效票據,費用匯總明細清單,出院記錄或門診慢特病病歷,由醫保經辦機構按參保地目錄進行零星報銷。
(三)調整異地就醫醫保政策
1.“臨時外出就醫人員”省內跨市、跨省住院和門診慢特病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大病醫療保險資金支付比例比本市同級醫療機構降低5個百分點;普通門診醫療費用按照《關于推進青島市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工作的通知》(青醫保字〔2021〕1號)執行。
2.“異地長期居住人員”省內跨市、跨省住院和門診慢特病醫療費用,享受與本市就醫相同的醫保報銷比例;普通門診醫療費用按照《關于推進青島市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工作的通知》(青醫保字〔2021〕1號)執行。
“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備案后超過6個月回本市就醫的,醫療費用享受與本市就醫相同的醫保報銷比例;備案后不滿6個月回本市就醫的,執行臨時外出就醫報銷政策;備案前的異地醫療費以及備案后在長期居住地以外的醫療費,執行臨時外出就醫報銷政策。
3. 參保人省內跨市、跨省普通門診和門診慢特病就醫不受簽約基層醫療機構范圍和等級限制,均可享受報銷待遇并實現聯網結算。
4.取消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家數限制。異地就醫直接備案到就醫地,不需備案到具體醫療機構,參保人可在備案的就醫地所有聯網的住院和普通門診定點醫療機構中自主選擇就醫,并實現直接結算。門診慢特病遷入到備案地的,取消參保人門診慢特病省內跨市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家數限制。
四、負責部門
青島市醫療保險事業中心審核結算處
電話0532——85762768。
五、實施日期
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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