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院評審是《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賦予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法定職責,是加強醫療行政管理、健全醫院管理評價機制的制度性安排,對于構建目標明確、布局合理、規模適當、結構優化、層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醫療服務體系具有重要意義。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院評審暫行辦法》《山東省三級醫院評審辦法(暫行)》等規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于2023年9月13日聯合印發了《青島市二級醫院評審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將于2023年10月14日實施,有效期2年。現將文件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國家衛生健康委于2022年12月印發了《三級醫院評審標準(2022年版)》,新版評審標準對比與2020年版創新較多,評審工作程序、指標體系等均有較大調整。為確保我我市二級醫院評審工作有序開展,我委根據結合《山東省三級醫院評審辦法(暫行)》及《三級醫院評審標準(2022年版)》等文件起草了本《辦法》。
二、主要依據
《辦法》制定主要依據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院評審暫行辦法》《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三級醫院評審標準(2022年版)>及其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衛醫政發〔2022〕31號)《山東省三級醫院評審辦法(暫行)》《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三級醫院評審標準(2022年版)山東省實施細則>及其指標手冊的通知》(魯衛函〔2023〕82號)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
三、主要內容
《辦法》分7章41條,重點論述了二級醫院評審的權限、申請、實施、結論和監督管理等內容。
(一)評審的權限和組織機構。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開展全市二級醫院評審。
(二)評審的申請和受理。醫院評審周期為4年。青島市轄區內具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二級醫院,應當根據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及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核定的類別等申請開展相應類別、等次的醫院評審。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在受理評審申請后,應當向醫院發出評審通知,明確評審時間和日程安排。
(三)評審的實施。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醫院發出評審受理通知后,應當于5個工作日內組建評審小組,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評審工作。二級醫院評審包括對醫院的書面評價、醫療服務能力與質量安全監測數據評價、現場評價等方面的綜合評審。
(四)評審結論。二級醫院評審結論確定實行賦分制,分為甲等、乙等、不合格。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對評審結論為不合格的醫院下達整改通知書,給予3至6個月的整改期。醫院應當于整改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向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申請再次評審。再次評審結論分為乙等或者不合格。醫院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再次評審申請的,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直接判定再次評審結論為不合格。再次評審結論為不合格的按照“未定等”管理。
(五)監督管理。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評審專家違反規定,干預正常評審工作的,應當及時糾正;后果嚴重的,應當給予有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行政處分,取消有關評審專家評審工作資格;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醫院在評審過程中出現《辦法》中所列情形之一的,應根據實際情況中止或終止評審。醫院在等級有效期內出現《辦法》所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原評審結論,取消評審等次,并收回等級標牌。
《辦法》出臺后,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將根據《辦法》的要求有序開展二級醫院的評審工作,進一步強化醫院評審管理,規范評審行為,推動醫療服務能力繼續提升。努力構建目標明確、布局合理、規模適當、結構優化、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醫療服務體系。
青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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