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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標準的通知
各區市衛生健康局、財政局,西海岸新區衛生健康局、財政局:
根據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標準的通知》(魯衛發〔2019〕23號,見附件),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我市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6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5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
二、嚴格按照新調整的標準,將計劃生育特別扶助金所需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各區市要切實落實應負擔資金,確保特扶金及時、足額發放。
三、各區市要按照《關于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保障體系的意見》(青衛政發〔2016〕34號)文件精神,認真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關懷工作,確保各項制度落實到位。
附件: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標準的通知》
青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青島市財政局
2019年 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