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裝修建材類補貼政策的實施時間是?
答:自細則印發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裝修建材類的補貼范圍包括哪些?
答:個人消費者對本人名下在本市合法取得的舊房(須于2020年1月26日及以前竣工)開展內部裝修或廚衛等局部改造,所購置的以下10類裝修材料和物品(含輔料及配件):門、窗、地暖管或散熱器、分集水器、木地板、瓷磚、乳膠漆、壁紙、淋浴房或淋浴隔斷、定制板材。
3.裝修建材類補貼標準是什么?
答:對符合條件的產品,按不高于實際銷售價格的15%予以補貼(不含人工費)。每位消費者可從上述10類中選取2類申請補貼(同一類產品不可重復申領),每類補貼金額不超過3000元。
4.舊房資格如何核驗?補貼如何領取?
答:申請人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且房屋于2020年1月26日及以前竣工。產權共有人僅限1人申領,補貼申請人須與房屋所有權人、發票抬頭一致。
消費者可前往云閃付公示的可用門店(具體門店列表詳見:https://article.95516.com/eq/ls/VVVN05S4.html),通過“2025年青島市裝修建材類補貼舊房資格核驗系統”提交姓名、手機號、身份證及產權證信息進行核驗。
消費者須下載云閃付APP,完成實名注冊并綁定銀行卡,在“青島市家裝廚衛‘煥新’裝修材料類”專區(入口:https://article.95516.com/eq/ls/1RED8hEm.html)領取補貼券。每張券有效期7天,逾期自動作廢,不可拆分或疊加使用。具體以頁面說明為準。
5.裝修建材類補貼券如何使用?
答:消費者領券后,應在有效期內到線下符合條件的門店選購符合規定的產品,主動告知參與補貼活動,出示舊房核驗結果,選擇可使用補貼券的支付方式結算,即可享受立減優惠。
6.補貼券是否支持拼單?
答:不可拼單。享受補貼的商品須單獨支付,若與不在補貼范圍內的商品合并支付,將無法享受補貼。
7.商品配送時間可否延遲?
答:產品須在銷售之日起45日內完成提貨或安裝簽收。如有裝修延期等特殊需求,最長可延至90天,但所有參與補貼的商品均須在2026年1月7日前完成簽收。
8.退貨后優惠券能否返還?
答:如發生退貨,須整筆交易全額退貨。消費者可退回實際支付金額,補貼部分由服務機構收回并納入資金池繼續滾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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