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全市水務管理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全國、全省水利工作會議,市委、市政府全會和全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聚焦“項目落地年”“學深圳、趕深圳”“15個攻勢”工作要求,加快構建水安全保障體系,為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水務支撐和保障。
一、堅持以黨建統領水務改革發展
(一)強化黨的建設。牢固樹立政治機關意識,堅決扛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教育引導黨員干部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制度,充分發揮理論學習中心組示范帶頭作用,下功夫學懂弄通做實黨的創新理論。扎實開展黨史學習教育,認真組織學習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引導黨員干部加強黨性鍛煉,提高黨性修養,堅定理想信念。
(二)強化干部隊伍建設。完成局屬事業單位改革任務,制定公布事業單位政事權限清單,理順行政、事業職能。放大視野選育年輕干部,拓寬培養選拔渠道,優化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干部隊伍年齡和知識結構。制訂“菜單式”“訂單式”培訓計劃,深入開展專題“三述”。定期組織處室(單位)負責人開展網絡問政、接聽辦理政務服務熱線,提升干部隊伍綜合能力素質。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兌現獎懲措施,評選表彰“每月一星”“擔當作為好處長”,營造爭先創優、獎優罰劣氛圍。
(三)強化作風紀律建設。持續抓好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貫徹落實。完善權力運行監管機制,加強審批、執法、服務外包、招標采購、項目建設等監督管理。綜合運用好“四種形態”,特別是“第一種形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嚴肅查處違紀違規問題。持續打造“清廉水務”廉政文化品牌。
(四)強化精神文明建設。以全國水利文明單位創建年為契機,充分發揮局機關全國文明單位的示范引領和帶動輻射作用,統籌抓好全市水務系統文明創建工作。弘揚新時代水利精神,營造忠誠、干凈、擔當,科學、創新、求實的良好氛圍。以事業單位改革為契機,以強帶弱,拉高標桿,全面規范局屬單位有關制度、流程。提升老干部和群團工作水平。
二、扎實做好水安全保障工作
(一)抓好供水安全。加快推進黃水東調承接工程建設,確保年底具備通水條件。協調推進南水北調東線二期調蓄工程前期工作。積極爭取省水利廳支持,滿足客水調引指標需求,加大客水調引力度,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推進水廠深度處理工藝改造、老舊供水管網改造、一戶一表改造、居民二次供水設備改造,降低管網漏損,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加大水質檢測力度,制定《青島市供水水質管理細則》,做好《青島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辦法》修訂,建立健全全市供水水質監測網絡,實施水質定期分析報告制度和例會調度制度。指導做好百發海水淡化二期工程建設。
(二)抓好防汛安全。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防御理念,著眼應對強臺風、超標洪水、重特大干旱等極端天氣,加強對重點工程、山洪、超標準洪水、險工險段的日常監管和重點防范。組織山洪災害防治項目提標升級建設維護。開展全市水旱災害風險普查。完成雙廟等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小沽河等重要邊界河道和區市重點河道治理工程。完成50處城市積水點改造市辦實事。推進水旱災害物資儲備中心建設及防御物資智慧管理項目實施。抓好預案編制、監測預警、應急響應、專項演練、水工程調度等有關工作,確保全市安全度汛。
三、加快農村水利發展
(一)推進農村水利管理創新。積極開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督導相關區市完成66萬畝年度工作任務。
(二)鞏固提升農村飲水安全水平。開展農村規模化供水水廠、供水管網改造,進一步提升農村規模化供水使用率和偏遠村莊自來水入戶率。統籌考慮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實事求是推進農村水網并網或城市管網延伸工作。持續抓好“三個責任”“三項制度”落實,重點做好維修養護資金、專業化管理隊伍建立與運營、水費收繳等工作。
(三)強化移民扶持政策落實。對2020年移民人口動態變化情況進行全覆蓋核查。完成2021年水庫移民直補資金發放使用。完成2020-2021年度計劃投資任務。妥善解決好三峽移民集中訴求突出問題。
四、全面深化河長制湖長制
(一)推進“抓鎮(街)促村(社區)”工作落實。加強對各區(市)的督導考評,督促基層河長湖長履職盡責,切實解決河湖突出問題。
(二)扎實做好河湖“清四亂”工作。落實河湖管理保護月督查制度,加密巡河和暗訪頻次,抓好上級交辦的督查暗訪、衛星遙感、輿情和群眾舉報等河湖問題的核查整改,建立整改臺賬,做好市河長制湖長制管理信息系統整改銷號工作。
(三)積極推進省、市級美麗示范河湖建設。完成省級美麗示范河湖建設達標,做好市級美麗示范河湖建設驗收。依據省廳獎懲辦法,制定兩級美麗示范河湖獎懲規定。
五、全面加強水生態保護
(一)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要求,全面強化用水總量和強度雙控,加強取水許可規范化管理,開展好專項整治,堅決不突破用水總量紅線。防止大沽河超指標取水問題。
(二)提升城市污水處理效能。積極推進李村河北岸水質凈化廠、麥島污水處理廠等改擴建工程,進一步提高污水處理能力和標準。持續開展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全面完成三年行動目標任務。實施李村河流域清污分流、城區污水管網改造。加強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監管,指導督促污水處理單位提高技術工藝水平,確保穩定運行、達標排放。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提高利用效能。推進李村河流域綜合治理暨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工作,適時評估,全面做好城市黑臭水體示范城市創建驗收。
(三)扎實開展國家節水行動。加強定額(計劃)用水和節水評價工作,強化節水監督管理,持續推進節水載體創建,力爭2021年全市所有區市完成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創建,20%以上高校創建為省級節水型高校。充分發揮節水教育實踐基地作用,組織節水志愿者開展進社區,進校園等節水宣傳活動。開展“關愛山川河流”系列志愿活動,引導社會公眾關愛山川河流,推動水生態文明理念廣泛傳播,逐步形成全社會節水護水的良好風尚。
(四)開展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抓好5處國家重點水保項目建設,治理水土流失面積32平方公里。做好青島市2020年水土流失調查核實工作。抓好水土保持違法違規項目集中查處和水土保持專項整治工作。
六、提升水務管理能力
(一)規范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加強安全生產和建設質量管理,推進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達標創建。做好水利工程標準化建設,開展小型水庫“物業化管理”試點,積極探索管護模式創新,創建全國第二批小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樣板縣。加大對水庫、水閘各級暗訪發現問題的整改力度,促進“三個責任人”落實。深入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安全生產月活動,落實主體責任,消除安全隱患。督導區市對常年未疏浚的河流進行清淤疏浚,杜絕垃圾堆積、違法采砂等行為。完成大沽河攔河閘壩工程安全鑒定,加強涉河項目建設、河道資源管理,抓好防洪和水源工程設施管理養護。
(二)加大依法治水管水力度。嚴格執行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加強重大行政決策、重大執法決定、規范性文件制定和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審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強化綜合執法,開展水事違法集中整治活動,加大執法力度和巡查頻次,嚴厲打擊各類水事違法行為。以“世界水日”“中國水周”為契機,積極開展水法宣傳活動。充分利用網站、新媒體等平臺宣傳水務重點工作,加強與市民溝通交流,全面提升水務行業形象。
(三)加強財務審計監督管理。科學編制預決算,加強預算執行監管,有效提升預算執行率。落實內部控制制度,抓好內部審計工作。規范專項資金管理,嚴把項目預算評審關,扎實開展專項資金績效評價。配合做好城市供水水價、污水處理費價格核定調整工作。
七、深化水務改革創新
堅持以市場化思維配置全市水務資源,建立水務工程項目庫。發揮中國水利企業協會脫鹽分會等三大行業協會作用,利用青島國際水大會等平臺,做好水務發展乘法。科學謀劃水務改革發展,編制青島市水務發展“十四五”規劃。強化制度創新和流程再造,完善用水報裝辦理程序,優化營商環境。
八、推進智慧水務建設
制定中長期智慧水務發展規劃,開展市級水務大數據中心和綜合監管平臺前期工作,加強現有網絡平臺的整合工作,推動水務管理實現信息化、智能化、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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