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市生態環境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政治責任,緊緊圍繞環境質量改善這一核心任務,統籌推進常態化疫情防控、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錨定目標,綜合施策,持續攻堅,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打下良好環境基礎。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一)深入推進污染防治,持續鞏固提升生態環境質量
打好空氣質量提升攻勢。制定實施《青島市2021年深化大氣污染治理攻堅30條措施》,從強化工業、城市揚塵、機動車船、燃煤、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加強協同控制。強化督導檢查、調度通報等制度落實,壓緊壓實各級各部門大氣污染防治責任。開展臭氧污染強化治理攻堅行動,遏制臭氧污染。推進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和國三及以下中重型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上半年,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其中PM2.5濃度為3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3.9%。
打好水環境質量提升攻勢。制定實施《青島市國控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質量保障提升攻堅方案》,推進實施擴容提標重點流域污水處理廠、雨污分流管網排查整治等16項綜合性措施,分流域實施“一河一策”。加強入河排污(水)口監管,對前期組織排查發現的全市777處疑是排污(水)口分類分步開展溯源整治。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完成新一輪水源地保護區劃調整。加密水質監測通報,實施國省控斷面每周兩測每周通報、市控斷面每月兩測每月通報。穩步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扎實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新標準累計完成治理的行政村912個,走在全省前列。上半年,全部 20個國省控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均達到國家、省年度目標要求,16處城鎮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穩定保持100%。
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勢。制定實施《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強土壤環境風險管控,保障用地安全。抓好源頭預防,更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至138家,督促重點監管單位落實隱患排查、自行監測等主體責任,開展周邊土壤監測。組織應用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成果,動態排查疑似污染地塊。嚴格建設用地環境管理,評審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175個。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相關工作,啟動化工集聚區地下水調查工作,開展地下水監測。
打好海洋環境保護攻勢。嚴格落實灣長制,共組織市、區兩級灣長巡灣49次;建成膠州灣灣長制管理信息系統,強化智慧化監管。啟動入海排污口整治,確保入海水質達標并落實監管措施,開發建設入海排污口管理信息系統。組織實施近岸海域海洋生態環境監測評價,優化調整布設各類監測站位近300個。開展嶗山灣、丁字灣的生物多樣性普查和信息庫構建項目建設。推進“美麗海灣”建設,靈山灣在全省“美麗海灣”優秀案例評審中排名位居前列。
(二)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積極推進綠色轉型。對接國家、省、市“十四五”規劃,高標準編制“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及大氣、水、土壤、海洋污染防治專項規劃。印發實施《青島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空間管控。扎實推進生態文明示范創建,引導鼓勵全社會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
做好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起草編制“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規劃。開展重點企業2020年度碳排放數據核查復查,夯實參與國家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數據基礎。開展溫室氣體減排和大氣污染治理協同控制研究,著力發揮結構減排的協同成效。編制《青島西海岸新區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按程序提報生態環境部。啟動制冷維修行業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ODS)城市示范項目。
扎實抓好環境風險防控。開展危險廢物專項排查整治,全面排查產生、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各環節隱患,強化危廢規范化管理,消除環境風險。加強醫療廢物監管,醫療廢物收集、處置工作平穩有序,沒有發生“二次污染”影響環境安全情況。加強核技術利用企業監管,確保所有放射源處于受控狀態。
(三)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共治共建,不斷提高治理質效
健全生態保護聯動工作機制。每月組織召開全市生態環境重點工作調度會,分析形勢部署任務。組織制定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進一步明晰職責壓實責任。持續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壓實損害單位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主體責任。深入實施環境空氣質量和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調動轄區政府治污積極性。著眼強化飲用水水源保護和醫療廢物監管,組織修訂《青島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在全省率先起草《青島市醫療廢物管理辦法》。
抓好生態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組織全市各責任單位對第一輪中央、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開展全面排查,對發現的問題立即組織整改。目前,100項整改任務已完成87項,其他整改事項正在按序時進度推進。完成第二輪省生態環保督察配合保障,組織對省督察組交辦的群眾舉報問題和現場檢查發現問題立行立改,對通報我市突出問題典型案例積極推進整改。
優化環境監管執法方式。制定實施2021年環境監管執法工作計劃和各專項執法方案,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執法機制。結合全市特征污染防治要求和季節性污染物因素特點,統籌重點區域、時段、領域,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大力推行非現場監管,火電、水泥和造紙行業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數據標記和電子督辦試點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上半年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283起,立案處罰3695萬元。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化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突出源頭治理、系統治理、整體治理,進一步解決突出環境問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推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化落實大氣污染治理攻堅“30條”,聚焦燃煤、機動車、揚塵等關鍵領域靶向攻堅;深化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污染控制,推進揮發性有機物、顆粒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綜合控制,環境空氣質量在完成國家、省指標要求基礎上,繼續達到國家二級標準。推進實施截污治污、河道生態修復等重大工程,推進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與監管,確保國省控斷面全部達標。加快入海排污口整治,建成入海排污口管理信息系統,加強陸源污染監管;深入實施灣長制,抓好省級海灣丁字灣整治,推進美麗海灣建設。持續推進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加強醫療廢物監管。強化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監管,完善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質量監督管理體系。抓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鞏固提升,加快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
二是持續抓好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綜合運用清單化調度、督戰檢查、問題督辦、約談問責、驗收銷號等手段,做好第一輪中央、省生態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根據第二輪省生態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制定整改方案,開展問題整改。全力做好新一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配合保障。
三是推進綠色高質量發展。編制完成并組織實施“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研究制定新一輪“四減四增”三年行動方案,持續推進產業、能源、運輸和用地結構優化調整。加快“三線一單”成果應用,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積極爭取青島西海岸新區獲批國家氣候投融資試點,開展全市2019年及2020年溫室氣體清單編制。繼續開展多層次生態文明示范創建。
四是鞏固齊抓共管大格局。健全工作統籌推進機制,壓實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用好市生態環境委員會、全市生態環境重點工作會議等平臺,更好發揮14個專業委員會職能,聚力聚焦攻堅。強化生態環境執法監管,提高執法效能。常態化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推進修訂出臺《青島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青島市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完善生態環境法規體系。繼續開展危險廢物排查整治,著力防范環境風險。
五是全面加強生態環保鐵軍建設。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落實落地。推進黨的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深度融合,充分發揮全面從嚴治黨引領保障作用,鞏固深化全市生態環境系統作風整治成效,營造風清氣正政治生態。大力弘揚“嚴真細實快”作風,把高標準、嚴要求融入到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中,加快打造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斗、特別能奉獻的生態環保鐵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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