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為什么要出臺《青島市農田建設管理辦法》?
答:2019年8月,農業農村部印發了《農田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農業農村部令2019年第4號),要求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出臺規具體實施辦法。為加強和規范農田建設項目管理,確保項目建設質效,實現項目預期目標,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青島市農田建設項目管理辦法》。
二、農田建設項目管理程序是什么?
答:農田建設項目遵循規劃編制、前期準備、申報審批、計劃管理、組織實施、竣工驗收、監督評價等管理程序。詳見下圖。
三、農田建設項目扶持對象包括哪些?
答:農田建設項目扶持對象以農民為受益主體,包括農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家庭農場、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四、農田建設規劃程序是什么?
答:農田建設規劃采取“自上而下部署、自下而上編制”方式進行,市農業農村局根據農業農村部、山東省編制農田建設規劃要求和分配建設任務目標,部署全市農田建設規劃編制工作。區(市)農業農村部門牽頭組織編制本級農田建設規劃,并與當地自然資源、水利(水務)等部門規劃銜接。市農業農村局在區(市)相關規劃和明確建設重點、區域布局、建設方案的基礎上,編制完成市級農田建設規劃。各級規劃須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發布實施,并逐級上報備案。
五、農田建設項目庫建設要求是什么?
答:納入農田建設項目庫的項目應有項目申報書。項目申報書由項目申報單位提報,經區(市)農業農村部門審核合格,存入項目庫,并實行動態管理。項目庫名單需逐級上報,形成市級農田建設項目庫。項目庫所需項目申報書應包括項目建設必要性、可行性、建設單位基本情況、建設地點、建設條件、建設方案、投資估算及籌措、效益分析等。
六、農田建設項目建設內容包括什么?
答:農田建設項目的建設內容主要包括:農田水利工程,耕地質量保護提升涉及的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有機肥替代化肥等措施,田間道路建設,輸變電線路及配套設施,農田防護林建設,優良品種、先進技術推廣,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國家和省、市規定的其他建設內容。
七、農田建設項目建設重點包括什么?
答:農田建設項目要統籌考慮田、土、水、路、林、電、技、管八個方面因素,按照“連片開發,突出重點”的原則,突出農田水利、田間機耕道、節水灌溉(水肥一體化)等建設重點,并按照國家要求適時作相應調整,因地制宜確定投入比例。
八、農田建設項目建設期為多少?
答:農田建設項目建設期一般為 1-2 年。
九、農田建設項目實施主體包括哪些?
答:農田建設項目推行項目法人制,原則上項目法人單位為區(市)人民政府明確的農田建設管理機構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市)農業農村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各類新型經營主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十、農田建設項目實施中調整和終止有哪些要求?
答:農田建設項目調整是指項目建設內容、建設資金、建設地點和建設期限發生變化。確需調整的項目單項工程調整額30萬元以下的,由區(市)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審批并報市農業農村局備案;單項工程調整額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由區(市)農業農村部門具體說明調整事項,上報市農業農村局審批,報農業農村部備案。發生項目終止情形的,由區(市)農業農村部門書面報告終止事由及原因,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審定并批復,批復同意的報農業農村部備案。終止項目已發生的有關費用支出,由項目實施主體自行負擔。
項目調整和終止后,應確保轄區建設任務不減少,建設標準不降低,建設期限不變化。
十一、農田建設項目申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答:農田建設項目申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瓿膳鷱偷膶嵤┓桨浮⒛甓葘嵤┯媱澓驼{整批復中各項建設內容;
(二)技術文件材料分類立卷,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齊全、完整;
(三)主要設備及配套設施運行正常,達到項目設計目標;
(四)各項工程已經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四方驗收;
(五)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區(市)級項目竣工驗收報告書;
(六)編制竣工決算,并經有資質的機構審計。
十二、農田建設項目形成的資產移交程序包括哪些?
答:農田建設項目通過竣工驗收后,區(市)農業農村部門(或項目法人)應及時辦理資產移交手續,與項目區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完成建設項目資產臺賬移交和項目管護責任落實合同簽訂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將建設項目資產移交村集體經濟組織、基層管理服務組織或各類新型經營主體。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應將管護責任落實到管護單位或個人。
政策執行(解釋)部門
青島市農業農村局
聯系電話:66999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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