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青島市科技局、青島市財政局組織開展了2024年度青島市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以下簡稱“中央引導資金”)績效自評工作,編制完成了《2024年度青島市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績效自評報告》(以下簡稱《自評報告》)。
一、2024年中央引導資金自評的目的是什么?
2024年青島市中央引導資金績效自評工作,是根據《財政部科技部關于印發〈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23〕276號)等文件規定組織開展實施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制定相關評價規則,考核考量2024年中央引導資金重大任務落實情況、資金使用績效情況、科技創新能力提升情況等,建立健全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提高中央引導資金使用效益。
二、2024年中央引導資金支持的重點內容是什么?
2024年青島市中央引導資金預算6074萬元,共支持項目19個,重點內容包括:
(一)科技創新基地建設。主要指根據青島市相關規劃等建設的各類科技創新基地,包括依托大學、科研院所、企業、轉制科研機構設立的科技創新基地(含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省實驗室等),以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產業技術研究院、技術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等。2024年支持項目7項,資金3600萬元;
(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主要指青島市針對區域重點產業等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活動,包括技術轉移機構、人才隊伍和技術市場建設,以及公益屬性明顯、引導帶動作用突出、有效提升產業創新能力、惠及人民群眾廣泛的科技成果轉化示范項目等。2024年支持項目11項,資金2274萬元;
(三)區域創新體系建設。主要指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總體方案部署的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區域科技創新中心、跨區域科技創新合作以及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等。2024年支持項目1項,資金200萬元。
三、《自評報告》的編制方法和程序是什么?
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市科技局和市財政局組織開展中央引導資金2024年績效自評工作。一是市科技局下發自評通知,提出自評依據和工作要求,同時下發《2024年度青島市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滿意度調查問卷》,開展滿意度調查;二是項目承擔單位根據年度實施方案確定的項目目標和績效指標,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全面績效自評,主要包括本年度中央引導資金支出情況、項目組織實施情況、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等,填寫績效目標自評表,編制自評報告,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三是市科技局對項目承擔單位的自評情況和滿意度調查問卷進行審核匯總,形成總體績效自評報告。其中,對項目資金沒有全部支出、績效目標沒有完成或績效目標超額完成30%以上的,自評報告中均詳細說明了具體原因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四是自評報告經市財政局審核會簽后,上報科技部和財政部,并抄送財政部青島監管局。
四、中央引導資金自評結果將如何應用?
市科技局和市財政局將強化績效結果運用,將績效自評結果作為預算安排、政策調整、改進管理的重要依據。一是按照中央引導資金支持范圍、重點方向和項目儲備要求,做好項目儲備庫建設,扎實開展項目前期工作;二是根據評價結果調整科技計劃支持結構,重點支持績效突出的領域和方向,對實施成效差、績效低的項目,不得申請中央引導資金支持;三是發現違規使用資金、損失浪費嚴重、低效無效等重大問題的,將按照規定程序進行處理。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