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關單位: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師函〔2021〕6號)和《青島市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的要求,在前期情況摸底的基礎上,青島市教育局確定了2025年職業院校教師國家級培訓一年周期項目(以下簡稱“一年期項目”)。現將國培項目承辦單位遴選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項目安排
(一)項目設置
在深入實施20個三年長周期項目的基礎上,規劃設置名校長(書記)培育等一年期項目,培訓項目情況及內容要求見附件1。各培訓項目須于11月15日前完成集中培訓及訓后跟蹤指導,具體培訓時間由市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二)經費安排
培訓經費由中央獎補專項資金支持,主要用于補助教師培訓(含企業實踐)期間直接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包括師資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場地費、設備租賃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等。按照各項目計劃經費總額簽訂協議并于年度培訓任務全部完成后一次性撥付經費,培訓費支付方式按照協議(見附件2)執行。各基地要按照不低于50元/人/天的標準安排訓后跟蹤費、訓后導師指導費。
二、承訓單位資質
根據國培項目有關規定,以下單位可申報承辦本次培訓項目:
(一)除教師企業實踐(L類)以外的項目,優先國家級職業學校校長培訓基地(2023—2025年)和國家級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培訓基地(2023-2025年)申報;近3年連續承辦國培項目的國家級和優質省級職教師資培訓基地可以申報。
(二)教師企業實踐(H類)項目,優先第一批和第二批全國職業教育教師企業實踐基地申報,市內的省級以上教師企業實踐基地、產教融合型企業可以申報。國家級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培訓基地可與省級以上教師企業實踐基地、產教融合型企業聯合申報。
(三)支持國家級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培訓基地(2023-2025年)與高水平大學、高等職業院校、優質中職學校、頭部企業實施一體化培訓,聯合市域產教共同體、行業產教融合聯合體協同開展師資培訓。
三、承辦單位遴選評分標準
從組織管理、條件優勢、師資隊伍、培訓方案、服務保障和特色創新等六個方面,設置培訓項目承辦單位遴選評分標準(見附件3)。評審專家按照評分標準,采用綜合評分法對各單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得分按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并按照總分數從高到低確定培訓項目承辦單位,其中總得分相同的,按培訓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總得分和培訓方案得分相同的,依次按師資隊伍、服務保障、組織管理等順序,按其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
四、申報要求
(一)培訓任務
1.按照集中培訓與導師指導相結合原則,做好參訓教師培訓成果聚焦和研究成果推廣。為每位參訓教師配備導師,注重導師個別指導與導師組集體培訓相結合,實施導師負責制。以成果研究、教學成效培育為培訓主線,以培訓成果促學習、促反思、促提升,將成果培育貫穿于培訓全過程,引領專業成長。培訓期開始,根據總體培訓目標和方案,結合參訓教師個人專長、發展方向和學校特色,確定培訓預期成果和個人發展規劃;根據個人規劃和成果研究方向,組建發展共同體群組,以群組為單位配備指導教師,組建導師組(設組長),建立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指導機制,最大程度實現個性化跟進指導。導師應根據人選實際,制定個性化培訓方案,指導培訓成果研究及達成。鼓勵支持導師和人選圍繞教育教學改革的重點和前沿問題合作開展課題研究,以訓后跟蹤指導為載體,通過課題開題、中期檢查、結題答辯、結業論文等環節支持參訓教師完成研修課題,鼓勵參訓教師發表過程性研究成果。
2.按照集中研訓與分散研修相結合原則,對參訓教師素質能力進行針對性提升培訓。集中培訓通過專家引領、主題論壇、案例研討等形式,拓展教育視野,夯實和更新人選教育教學理論知識,把握教育發展前沿問題,掌握教育教學研究基本方法,有效提升專業化水平和學校管理水平,通過頭腦風暴和思維激蕩進行深度對話交流。集中研訓后,參訓教師回到自己的工作單位,在承訓基地配備導師的指導下,進行教育反思、在崗自修、專題研究、教育教學實踐,實現專業成長。承訓基地根據參訓教師的發展水平和需要,組織分類分層培訓。
3.按照定期研討與跟蹤指導相結合原則,有針對性提高參訓教師理論與實踐水平。各導師組負責人對參訓教師在教育教學實踐、科研及專業發展中遇到的問題進行整理,對具有普遍性的問題形成討論專題,進行集體研討。對個別性的問題,則由導師通過網絡或走進參訓教師所在學校、課堂等形式,對參訓教師科研、教育教學實踐進行一對一或多對一的跟蹤指導。
4.按照“請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原則,開拓參訓教師教育視野。有計劃地聘請國內外知名教育專家授課,提升參訓教師的教育理念,構筑參訓教師對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的理性認識與思考,增強參訓教師的責任意識與進取意識。組織參訓教師到發達省市進行教育考察、研修、跟崗研修,聘請名家、選擇名校,安排理論學習和名校實踐研修,學習優質學校的辦學理念、辦學特色、管理文化和課程改革,學習借鑒優質學校先進的教育教學方式、方法等,增強感性認識,開闊教育視野,激發自身專業成長的內在動力。
5.按照自修與研討交流相結合原則,提高參訓教師專業成長能力。導師指導與引領參訓教師加強在崗自修,提高自身理論修養,促進自身思維能力提升,促進辦學理念的凝練;堅持在教育教學實踐中鍛煉成才。要鼓勵參訓教師在高水平專家、教授和優秀教研員的指導下,圍繞解決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實際問題,提出科學的思路、方法和措施,并在教學改革實踐中不斷檢驗、修正與完善,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人才培訓效果,將對培訓過程中涌現出來的優秀成果給予重點指導。
(二)培訓要求
1.科學研制培訓方案。承訓要根據項目要求,研制科學可行的培訓方案。方案要明確項目目標與任務,突出任務重點,創新培訓模式與方法,突出本單位在全省、全國教師教育中的優勢,確保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根據參訓教師需求設置培訓模塊與培訓課程,強化培訓模塊之間的銜接與整合,以問題為導向,強化項目化、任務化學習,實踐類培訓內容不得少于總課時的50%。筑牢教育家精神主陣地,將教育家精神貫穿于教師培訓的各環節,把教育家精神、師德師風作為培訓的必修內容。
2.建設優質專家團隊。投標單位組建足夠的專家團隊,要確定項目首席專家,首席專家要代表、體現學校(學院)教師教育的學科優勢,具有正高級及以上職稱,在國內具有一定的影響力,熟悉教育教學改革實踐。培訓師資的選配要堅持多元化和開放式。選聘國內著名專家,省、市教育教學專家、教研員和一線名師、特級教師,團隊人員應經驗豐富、專兼結合、結構合理、既富有理論素養又熟悉職業教育實際,承訓基地單位內師資(含聘請的青島市師資)占比不超過總學時的50%。要配足、配齊導師隊伍,通過全程培訓指導、陪伴式培訓、訓后持續跟蹤、入校指導等多種方式做好導師指導工作。
3.持續數字化賦能。承訓基地要運用信息化方式強化做好訓前、訓中、訓后全鏈條的培訓管理,做好長周期培訓全程記錄及成果展示,建立教師培訓電子檔案袋,形成參訓教師數字化成長畫冊。加強信息化資源建設,每個項目形成不少于1個完整的教師培訓數字化課程包。加強數字化賦能教師發展,圍繞課程設計、課堂教學、項目開發、教學評價等教學活動,廣泛開展數字分析、人工智能等技術應用培訓,將數智技術在教育教學中的應用納入培訓課程體系。
4.做好支持保障工作。承訓基地要充分調動整合校內外各方優質資源,落實學員學習和生活保障,確保食品衛生安全、場所(場地)安全,保證培訓工作順利進行。承訓基地應有安全合格的自有或者租用的培訓、食宿場地,單位圖書館、資料室、語音室、網絡教室要對參訓教師免費開放。適時組織參訓學員參加基地的學術、文體等集體活動,感受校園文化氛圍。承訓基地應針對培訓工程實際,制定有效的應急預案,確保在意外發生時,能夠有效應對,確保學員安全。
5.加強項目實施管理。承訓基地設置專門的培訓部門和管理團隊承擔培訓任務,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職責分工明確,有專職班主任,負責培訓學員的管理和服務,做好培訓過程中的安全保障及安全預案,保障培訓安全。加強項目過程管理,做好考核評價,項目結束后按照要求報送客觀真實的評價結果。在項目期間和完成后,市教育局將聯合市國培項目辦進行考核驗收,考核驗收內容如下:
(1)學員對培訓課程、專家授課、管理服務滿意度調查,滿意率達95%;
(2)培訓實際完成率:培訓實際參訓率(應有參訓學員計劃名單及簽到表等)95%以上、學時完成率100%;
(3)培訓實施方案與投標方案的匹配度95%以上;
(4)培訓目標任務達成度(承訓基地提供培訓效果的相關佐證材料)95%以上;
(5)項目績效報告、過程管理的支撐及總結材料(見附件4)。
五、申報要求
(一)申報流程
1.各培訓項目申報單位根據《青島市2025年職業院校教師國培項目安排表》(附件1)和《青島市2025年職業院校教師國培項目承辦單位遴選評分標準》(附件3),結合前期調研、經驗總結和自身優勢,根據項目設置情況填寫《青島市職業院校教師國培項目申報書(2025年)》(見附件5,但不限于本表格的內容,應涵蓋遴選評分標準的內容),并按照項目申報順序填寫《青島市職業院校教師國培項目申報匯總表》(見附件4)。
2.申報材料(附件5、6)電子版(word格式)打包成壓縮文件,《培訓項目申報書》以“項目編號+單位名稱”命名,統一發送到市國培項目辦郵箱,郵件標題以“單位名稱”命名。申報材料紙質版均須申報單位主管領導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培訓項目申報書》膠裝一式三份,《培訓項目申報匯總表》單獨打印一式一份,統一郵寄至青島市職教國培項目辦。
3.嚴禁分包轉包。各申報單位要科學評估自身培訓承接能力,合理控制申報項目數量,在項目執行過程中嚴禁將所承擔的項目轉包給第三方單位,一經發現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4.申報截止時間為6月12日12:00前,以紙質版簽收時間為準,逾期不再接收。建議使用順豐快遞。
(二)項目評審
市教育局將組織專家依據《青島市2025年職業院校教師國培項目承辦單位遴選評分標準》(見附件2),分企業實踐類和非企業實踐類兩類,對各單位的申報方案進行評審,按照得分從高到低確定各培訓項目承辦單位。
(三)結果公示
根據評審結果,對擬確定的各培訓項目承辦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內無異議的,確定各培訓項目的承辦單位,按程序報教育部備案,并簽訂委托協議。
未盡事宜,請與以下人員聯系。
青島市職教國培項目管理辦公室聯系人:邵勇,電話:0532-86101218,郵箱:qdxmb@qtc.edu.cn。
青島市教育局聯系人:張文學,電話:0532-85912935;
郵寄地址:青島市市南區金壇路17號教學樓315室;
收件人:邵勇,電話:1895328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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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教育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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