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市加快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實施細則》解讀
一、起草背景
為推動市政府印發的《青島市加快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青政發〔2024〕11號)落地實施,加快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提高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了《青島市加快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實施細則》制定過程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和市財政局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為基層減負工作要求,按照“能統則統、能簡則簡、能減則減”原則,精簡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申報流程等事項,9類政策實現“免申即享”,1類政策實現“快申快享”;依托“青島政策通平臺”,推進項目申報“一網通辦”,讓“企業少跑腿,數據多跑路”,提高財政獎補資金兌現效率,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二、政策依據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青島市加快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發〔2024〕11號)
三、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共6章23條,包括總則、申報事項、申報程序、職責分工、監督檢查、附則等。
(一)總則。共2條,明確了《實施細則》制定的目的、依據和政策資金安排原則。
(二)申報事項。共8條,明確了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智能工廠、工業設計中心、工業設計研究院、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列入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降碳技術裝備推薦目錄的高效節能裝備的生產研發企業,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以及“算力券”、捐贈開源項目等10類資金政策的申報條件、申報材料和咨詢方式。
(三)申報程序。共5條,規定了政策申報程序,包括項目申報、區(市)初審、市級審核、社會公示、資金撥付等5項。
(四)職責分工。共3條,規定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財政局及申報主體的具體職責。
(五)監督檢查。共2條,要求各單位落實責任,對弄虛作假騙取獎補資金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根據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六)附則。共3條,規定了《實施細則》解釋部門、有效期限。實施過程中如遇中央、省、市政策調整的,以上級政策為準。青工信規〔2022〕2號文自《實施細則》發布之日起廢止。
四、有效期與解釋權
《實施細則》自2024年1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解釋權歸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和青島市財政局所有。
五、政策執行(解釋)部門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產業政策處
聯系電話:0532-8591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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