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持國家級工業互聯網平臺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實施細則政策解讀
2024年4月28日,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和青島市財政局聯合下發了《支持國家級工業互聯網平臺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實施細則》(青工信字【2024】21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編制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發展數字經濟的重要論述,按照全省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工作會議部署,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數字經濟文件精神,加快推動全市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前期經市政府研究同意,2023年11月28日我局印發了《支持國家級工業互聯網平臺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為抓好政策措施落地,我們會同市財政局研究起草了《實施細則》,已征求了相關處室意見,為抓好政策措施落地,經過多輪征求意見,最終形成了《配套細則》。
二、主要內容
《細則》共有六章十九條,包括總則、申報事項、申報程序、工作職責、監督檢查、附則等,共包括6個申報事項,國家級“雙跨”及特色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省級綜合評價排名前10位的工業互聯網平臺、市工業互聯網企業綜合服務平臺、數字化轉型成熟度貫標、國家級“雙跨”參與園區數字化改造,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或自動化生產線,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等。
《細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政策解釋
(一)工業互聯網平臺
1.保持國家級跨行業跨領域平臺領先地位,對新入選的國家級“雙跨”工業互聯網平臺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獎勵;對新入選的國家級特色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申報主體是在青島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跨行業跨領域平臺”“特色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
申報材料:免申即享(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認定文件獎勵)。
2.對全省綜合評價排名前10位的工業互聯網平臺,根據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認定的實際服務企業上云上平臺收入總額及獎補標準,每個一次性給予最高200萬元獎補。兩年內獲得過工業互聯網平臺評價獎補資金的,不再重復獎勵。
申報條件:申報主體是在青島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認定的“工業互聯網平臺評價支持項目”的企業。
申報材料:免申即享(根據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相關認定文件獎勵)。
3支持青島市工業互聯網企業綜合服務平臺持續迭代,根據平臺建設運營和服務企業情況,每年給予平臺500萬元補貼。
申報條件:申報主體為青島市工業互聯網企業綜合服務平臺的運營機構;平臺每年新上線工業APP或解決方案不低于50個;平臺每年分行業、分區域開展不少于12場線下企業推廣對接活動;平臺每年新增加服務企業不少于500家。
申報材料:青島市工業互聯網企業綜合服務平臺獎補申報表;平臺建設運營情況報告;平臺上線工業APP或解決方案,開展活動和服務企業的證明材料;平臺新增注冊企業服務清單證明材料;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二)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或自動化生產線
對申報年度已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認證,并新認定為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或自動化生產線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在青島市注冊一年以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業企業(汽車整車企業可放寬至分公司);申報年度已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認證;申報智能工廠的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2億元;申報數字化車間的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5000萬元;申報自動化生產線的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
申報材料:工業互聯網示范項目申報表;項目實施情況報告;企業申報年度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企業兩化融合評估報告;企業開展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認證的證明材料;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三)數字化轉型成熟度貫標服務機構
面向開展數字化轉型的制造企業和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運營企業,組織數字化轉型成熟度貫標試點和工業互聯網平臺貫標,對服務并通過貫標企業數量超過10家的貫標服務機構給予10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申報主體是在青島市注冊,經工信部備案的數字化轉型成熟度貫標服務機構;年度服務并通過貫標企業數量超過10家。
申報材料:數字化轉型成熟度評估獎勵申請表;年度開展數字化轉型貫標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與服務企業簽訂的服務合同及通過貫標的證明材料);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四)工業互聯網園區試點示范
支持國家級“雙跨”工業互聯網平臺參與園區數字化改造,優化完善數字基礎設施,開展工業互聯網一體化進園區活動,打造一批數字經濟園區樣板,對新認定的工業互聯網園區類試點示范給予200萬元。
申報條件:申報主體是在青島市注冊,由國家級“雙跨”平臺參與,經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工業互聯網園區類試點示范。
申報材料:免申即享(根據工信部相關認定文件獎勵)。
四、申報程序
本細則涉及的政策資金,一般申報程序(具體以申報指南或通知為準)是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公開發布政策申報指南,企業向注冊地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通過“青島政策通”平臺提交申請材料。
(一)材料審核
1.區(市)初審。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受理企業申報材料,按照本細則、年度申報指南,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失信懲戒、是否違反財政涉企資金“綠色門檻”制度情況等進行初審。對經過初審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并抄送同級財政部門。
2.市級審核。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市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中心對區(市)推薦材料的完整性進行審核。對通過完整性審核的企業,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對企業申報材料、失信懲戒、是否違反財政涉企資金“綠色門檻”制度情況等進行復審,根據需要聘請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
3.社會公示。對通過上述審核程序的申報主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獎補標準計算獎補金額,確定擬獎補名單及金額,并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
(二)資金撥付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評選情況和資金規模,提出預算獎補資金安排意見。預算資金安排意見按程序研究通過后,由市財政局按程序將資金下達區(市)財政部門,區(市)財政部門會同同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具體組織資金撥付。
本細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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