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政策名稱
關于落實政府性融資擔保政策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2.制定目的
近年來,國家及省、市政府高度重視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建設工作,將其作為破解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的重要政策工具,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增信分險作用。為貫徹國家、省有關文件要求,我們出臺《通知》,進一步引導我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聚焦支小支農主責主業、擴大業務規模、降低擔保費率、規范業務運作,助推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3.政策依據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發展的實施意見》(青政辦發〔2021〕12號)
4.享受主體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設立和經營,持有有效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融資擔保公司和融資再擔保公司
5.優惠內容
(1)融資擔保機構擔保費補貼資金申報和補助
對擔保機構開展符合條件的我市單戶擔保金額1000萬元及以下且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1.5%的融資擔保業務,由市財政按規定給予年化擔保費率0.5%的擔保費補貼;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且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1%的融資擔保業務,由市財政按規定給予年化擔保費率1%的擔保費補貼。
(2)再擔保風險補償資金申報和補助
對市級融資再擔保公司開展的符合條件的業務,劃分為代償率小于1%、1%—3%、3%—5%、5%—8%四檔,分別按照再擔保代償額的100%、80%、60%、50%補償;原擔保機構代償率超過5%時,市級融資再擔保公司暫停業務合作。
(3)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獎補申報和補助
對當年新增融資擔保(再擔保)發生額4億元以上,且單戶擔保金額1000萬元及以下的業務占比不低于80%的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根據績效考核情況,按現行財政體制,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業務獎補。
6.主管部門
青島市民營經濟發展局融資與合作處
聯系電話:0532-51917612
青島市財政局金融處
聯系電話:0532-85855285
7.有效期
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8.申報材料
(1)融資擔保機構擔保費補貼資金申報和補助:融資擔保費補貼資金申請表;通過人民銀行系統查詢的信用報告;補貼資金申請報告,包括:擔保機構基本情況,內部管理制度情況,有無違法違規事項,年度業務開展情況(包括不限于業務經營、年化擔保費率、年化擔保金額、擔保責任期限等內容)和創新情況,經濟和社會效益方面取得的成效,近三年獲得財政資金扶持情況等;融資擔保業務情況銀行確認表原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出具的擔保機構審計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擔保資金專項審計報告原件,對照申報條件逐項說明,注明相關量化指標,對所開展的業務對象參照小微企業劃型標準和小微企業庫進行逐項審查,并附符合補貼條件的融資擔保業務明細表;
擔保機構加蓋單位公章的承諾函。
(2)再擔保風險補償資金申報和補助:再擔保風險補償資金申請表;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融資性再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等資質證明復印件;資金申請報告包括:擔保機構基本情況,內部管理制度情況,有無違法違規事項,年度業務開展情況(包括不限于業務經營、融資再擔保業務總體情況、代償情況、年化擔保費率、年化擔保金額、擔保責任期限等內容)和創新情況,經濟和社會效益方面取得的成效,近三年獲得財政資金扶持情況等;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擔保機構財務審計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原件,對照申報條件逐項說明,注明相關量化指標(納稅情況、業務開展情況等),并附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再擔保業務明細表、再擔保業務代償明細表;再擔保機構加蓋單位公章的承諾函。
(3)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獎補申報和補助: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獎補申請表;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等資質證明復印件;資金申請報告包括:擔保機構基本情況,內部管理制度情況,有無違法違規事項,年度業務開展情況(包括不限于業務經營、融資擔保業務總體情況、年化擔保費率、年化擔保金額、擔保責任期限等內容)和創新情況,經濟和社會效益方面取得的成效,近三年獲得財政資金扶持情況等;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擔保機構財務審計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原件,對照申報條件逐項說明,注明相關量化指標(納稅情況、業務開展情況等);融資擔保業務情況確認表、業務明細表;擔保機構加蓋單位公章的承諾函。
9.申報入口
青島政策通平臺(https://zccx.qingdao.gov.cn)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