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編制背景
《青島市建設工程揚塵防治檢查評分暫行規則》自2024年11月實施以來,在規范我市建設工程揚塵防治工作、提升揚塵防治精細化管理水平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為推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走深走實,進一步提升全市建設工程揚塵防治效能,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組織開展了文件實施情況評估及相關修訂工作。
二、出臺目的
《青島市建設工程揚塵防治檢查評分規則》從適用范圍、評分方法、評分要求、評分結果應用、資料建檔和保障措施六個方面進行要求,以規范全市工地揚塵防治現場管理和監督檢查為導向,讓施工企業明白怎么干、怎么改,讓監督人員清楚怎么查、怎么管。
三、主要內容
一是細化評價量化標準。結合《房屋建筑施工揚塵防治技術規程》等文件要求,研究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揚塵防治檢查評分表》,在揚塵防治“六項措施”標準要求的基礎上增加了現場制度體系建設、監測監控設備安裝使用和檔案管理等要求,覆蓋項目建設全過程,形成共12大項、24小項評價標準。綜合工地揚塵治理多發、易發問題情況,對各大項、小項精準設置賦分權重,滿分分值為100分。通過“百分制”的量化評分模式,可以清晰地反映出各建設工地揚塵防治管理水平,為全市建設工程揚塵防治提供了對標對比基礎。
二是嚴格組織開展評價工作。要求建設項目自查、區(市)主管部門檢查、市級主管部門抽查,對項目現場揚塵防治情況進行評分。同時,監督部門對檢查發現存在的揚塵問題或潛在揚塵隱患建設工程,下發《建設工程揚塵防治問題整改通知單》,責令限期整改到位;對存在明顯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堅決依法依規予以處罰。
三是深化評價結果運用。評價結果分為項目自查和監督檢查兩類。自查評分應用于企業內部管理,企業通過評分結果,針對性開展問題整改,實現自覺保持長效管理目標。監督檢查評分應用于屬地主管部門對轄區內建設工程揚塵防治工作實施分級分類精細化管理,差異化治理施工揚塵,提高監管效能。
四、聯系方式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揚塵辦聯系電話:8506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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