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擁有數量眾多的地理標志農產品,但在促進農業發展方面優勢并不明顯。應結合我市具體情況,針對農產品地理標志保護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我市農產品地理標志保護,發揮地理標志保護在促進農業和農村發展過程中的作用。
一、存在的問題
(一)地理標志農產品多渠道保護力度不足。我國農產品地理標志保護模式原有三種,國家質檢總局實行的“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登記、農業農村部實行的“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以及國家商標局受理的地理標志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申請,三種保護模式各有其優缺點。去年3月始,農業農村部已經不再受理“農產品地理標志”保護登記,現有兩種保護模式都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目前我市在農產品地理標志保護上,存在“重登記、輕注冊”的情況,地理標志保護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申請量和授權量不足,導致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力度不足。
(二)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覆蓋率低。國家知識產權局致力于推動統一的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使用,以打造地理標志產品的識別性。無論是地理標志保護產品還是已注冊為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的生產者、集體成員或被許可人,都可以申請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截至2023年,我市核準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企業共有92家,但對應的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只有9個,與我市數十個地理標志保護農產品的實際情況不相匹配,說明我市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覆蓋率尚低,存在很大提升空間。
(三)地理標志保護農產品品牌創建意識不足。大部分農業生產主體注重短期效益,缺乏戰略眼光和長遠謀劃,沒有意識到品牌對于提升農產品附加值的潛在作用。很多地理標志產品所涉企業規模較小,推廣能力不足,品牌影響力僅僅停留在局部地區,沒有在全國范圍產生影響。不少縣市區在培育、扶持農產品品牌方面政策不夠完善,資金投入不足,存在扶持力度不夠,扶持效應不明顯。
(四)地理標志保護農產品附加值低,品牌價值不夠彰顯。我市地理標志保護農產品大多屬于初級產品,深加工、高附加值產品少,品牌宣傳力度也不夠,許多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在青島之外的地區知名度不高,難以彰顯品牌價值。產品質量良莠不齊,綠色農業、綠色生態的布局仍不足。
(五)地理標志保護農產品農戶種植經營分散,產品質量把控難。我市地理標志保護農產品目前尚不能實現完全產業化經營,農戶分散種植、分散經營的情況仍舊存在并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會持續存在,以非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冒充保護產品或者其他“以次充好”的行為難以完全杜絕,而這種行為對地理標志保護農產品的品牌會產生巨大的負面影響,有損于地理標志農產品的聲譽。
(六)地理標志保護農產品人才隊伍建設有待加強。農業和農村在吸引就業方面依然存在天然短板,農村人才隊伍存在數量不足、素質不高以及結構不合理的現象,難以適應現代化農業的發展需求。具體在地理標志保護農產品方面,重品牌、懂技術、會營銷的專業人才相對缺乏,致使大部分優質農產品無法走出區域半徑,制約了品牌發展步伐。
二、對策建議
(一)推動農產品地理標志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的申請注冊。目前地理標志產品的保護模式雖然有兩種,但相較于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申請,將地理標志申請為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保護力度更大,因為一旦有假冒地理標志產品的情況,前者只能申請行政執法機構查處,后者則可以由權利人選擇行政查處或向法院起訴,并且可以取得民事賠償。應當鼓勵農戶成立產業協會或者由政府部門委托相關機構,積極申請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的注冊。
(二)推動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覆蓋率。隨著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推廣,消費者對于該標志的認可度將逐步加大,因為這一標志意味著產品的來源和品質有別于其他同類產品,因而,要鼓勵地理標志保護農產品的登記者或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成員或被許可人,積極申請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該標志在使用上有嚴格的適用條件,也會促使地理標志使用人進一步提高產品質量,從而提升地理標志產品聲譽,在市場上形成良性循環。
(三)強化地理標志保護農產品品牌體系建設。無論是作為地理標志保護產品,還是申請為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的地理標志,統一的地理標志對整個產業的發展大有裨益,但除此之外,單獨的品牌建設亦應重視,像“雙塔”牌“龍口粉絲”,即在地理標志產品框架下的個體著名品牌。應該注重推動多層次地理標志保護農產品品牌體系建設,強化品牌引領,增強地理標志農產品的核心品牌競爭力。加大財政扶持和融資支持力度,建立農產品品牌獎勵機制,用于支持企業創建農產品品牌。
(四)充分挖掘地理標志產品內涵,增加產品附加值。農產品深加工對于產品價值的提升意義重大,我市雖然已經有不少企業展開農產品深加工模式,但大多數農產品仍然以初級產品的形式生產銷售,導致產值較低,投入產出比過大。應當支持做強龍頭企業,引領農產品精深加工,延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增加產品附加值。要轉換思路,以地理標志農產品為依托,通過展覽會、多媒體平臺推介、文旅活動等形式展開推廣及多元化經營,如與電商企業合作共建“地理標志農產品專區”,采用直播帶貨、社區團購等銷售模式,建立農產品新零售營銷渠道。
(五)發展綠色生態,提升產品質量。農產品地理標志保護體系的建設和完善離不開產品質量,申請地理標志保護只是第一步,真正重要的是要保證地理標志產品的品質,在市場上獲得消費者認可,確立其商譽。因而,要大力實施農業標準化,建立質量追溯體系,推進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與產品認證一體化,加快發展綠色食品,發展有機農產品。以現有農產品質檢機構為基礎,結合特色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進一步構建和完善布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支持、指導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購置快速檢測設備,加強生產環節質量監控,為品牌農業創建提供保障。
(六)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發展現代農業新業態。農業和農村人才建設對于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保護亦至關重要。要壯大新型職業農民隊伍,強化政策激勵,引導有志青年加入職業農民隊伍,鼓勵大學生、返鄉農民工投身現代農業。扶持各種類型的農業合作社,鼓勵農產品規模化經營,鼓勵經濟實力強的農村集體組織輻射帶動周邊村莊共同發展,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小農戶建立利益聯結機制,發展設施農業、精準農業等現代農業新業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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