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趙立波 青島市委黨校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要求:“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提高政府效能,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2015年11月,青島市政府出臺了《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的工作方案》,通過權力清單的繼續“瘦身”,以及責任清單、負面清單的編制梳理,推進政府提速增效,全面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如何對“放管服”改革后強化政府職能部門管理服務過程與結果的控制,如何全面、準確了解政府效能提高水平與存在的問題。這需要建立“放管服”績效評估機制,對“放管服”實際績效做出客觀、科學的評價。
一、組建工作機構
政府辦與深改辦牽頭,組織政府相關部門并邀請相關專家學者、社會公眾參與,組成臨時性工作小組,首先對我市政府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工作進行調研,重點是核查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編制梳理與落實情況,為建立“放管服”績效評估機制奠定基礎。
二、建立服務清單
針對我市服務清單尚未系統梳理與建立的情況,學習杭州市、安徽省等地做法,以滿足群眾和企業需求為出發點,堅持“端菜”型和“點菜”型服務相結合,做到實施主體、服務事項和服務對象三個全覆蓋,建立服務清單。
三、了解國內動態
對國內其他城市如天津、杭州等地方簡政放權后,政府部門如何提高服務效能,更好履行事中事后監管職能,以及政府“放管服”評估等工作情況的開展進行學習考察,為我市“放管服”改革特別是開展“放管服”績效評估工作提供經驗支持。
四、國外經驗借鑒
通過文獻資料查閱翻譯等方式,梳理國外政府簡政放權,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實施政府戰略管理,加強市場監管能力,提升公共服務績效的做法和經驗,為針對我市“放管服”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設計提供有益借鑒。
五、指標體系設計
選擇科學評估方法,設計政府監督管理過程的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并通過專家論證和小范圍試評估進行修改、完善,確保指標體系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指標體系設計可以借鑒、吸收我市已開展多年的目標責任制考核、“三民”活動的相關做法、經驗。
六、績效評估開展
利用構建的績效評估體系,對“放管服”實際績效進行客觀、科學的績效評估工作,從而滿足公眾期望、提高政府效能。鑒于“放管服”涉及政府管理服務工作的方方面面,一些工作如服務清單等尚在進行中,可先從加強監管入手,選擇社會關注、職能相對單一的事項如畜產品質量安全、城市供水經營(特許經營)許可等工作先行先試,待取得經驗后全面系統地展開政府部門“放管服”績效評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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