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振英 青島市工商局
2016年4月9日,青島市發布《青島市農貿市場交易秩序集中整治行動方案》,對全市范圍內的農貿市場和農副產品批發市場進行重點整治,旨在徹底根治農貿市場缺斤短兩、欺客宰客等消費頑疾。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努力營造公平有序、和諧穩定的消費市場環境,筆者對目前城市農貿市場和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存在的問題進行調研。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監管手段不合理。科技監管手段在城市農貿市場監管中未得到應有的應用,城市農貿市場的特殊性,臟、亂、差已成為城市農貿市場的代名詞。根據《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的規定,城市農貿市場應配備和完善專門的監管設備與設施。但大部分城市農貿市場的監管設備和設施尚未建設,特別是檢測設備的缺失導致所能檢測到的商品范圍極其有限,像“注水肉”“三聚氰胺”“蘇丹紅”這類群眾反映強烈的食品安全問題,市場監管職能部門仍然是無所作為。城市農貿市場出售的蔬菜等的檢測任務,由于監管不到位,市場點多、面廣、線長,加上小商小販的馬路市場,即使有較為先進的檢測設備工作也難以達到應有效果。
(二)監管效果不理想。城市農貿市場準入門檻非常低,一些沒有經營、管理實力的單位或個人進入市場后其經營能力和管理水平相對較低,在城市農貿市場經營、管理方面差強人意,同時也加大了政府管理部門對城市農貿市場的監管難度,減弱了其對城市農貿市場監管效果。
(三)基層監管人員力量薄弱。有些基層市場監管部門僅有6至8人,除掉值班和老弱病殘人員,能進行正常執法的也就3-4人,每個基層單位監管的市場多的7-8個農貿市場,再加上居民樓院自發的市場,現有監管人員很難監管到位,只能維持現狀。
二、幾點建議
城市農貿市場監管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這就需要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共同努力,對城市農貿市場進行長期和有效的管理。
(一)切實提高對城市農貿市場監管的認識。1.重塑城市農貿市場監管理念。要想提高市場監管水平,就要重塑城市農貿市場監管新理念。政府除了履行行政管理職能外,還應履行社會公共服務職能,市場監管是社會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組成內容。2.創新城市農貿市場監管模式。第一,政府相關人員要積極巡查,要努力改變管理的方式,在城市農貿市場中實行“巡查制”。“巡查制”要統一職責、統一內容、統一程序、統一標準,來制定市場巡查實施細則,建設有特色的巡查模式,實行政府主導下的屬地管理,業主兜底和社區配合,部門分級負責、規范有序的監管目標。第二,特定監管,重點考察。政府對農貿市場的監管不可能面面俱到,要對可能有問題的特定主體和商品進行重點排查,重點監管城市農貿市場中的開辦單位、進場經營商戶及其經營商品,對無證無照經營堅決清理,尤其要從嚴查處“三無”、以次充好、假冒偽劣商品。
(二)完善城市農貿市場監管法律法規建設。健全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明確城市農貿市場開辦單位的市場主體地位,明晰城市農貿市場經營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與義務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它既是強化城市農貿市場政府監管的起點,也是解決當前城市農貿市場中經營者與管理者、經營者與經營者之間糾紛的依據。
(三)構建城市農貿市場政府監管的長效機制。1.成立權威的城市農貿市場監管機構。一個獨立權威的監管機構可以保障城市農貿市場監管工作的順利進行,并且能夠確保城市農貿市場監管取得實際成效。政府及相關部門首先應依法出示文件,成立城市農貿市場監督長效管理小組及其辦公室。政府應明確小組內各個部門各個人員的職責,避免互相推諉的情況出現。2.制定嚴格的城市農貿市場監管標準。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由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制定城市農貿市場長效管理和運作辦法以及考核量化標準體系,將市場主體及設施投建、經營時間、進場條件、經營違禁項目、環境衛生、食品安全、治安消防、文明服務等監管標準細化、量化,以方便檢查、考核。3.建立嚴格的城市農貿市場食品質量檢測機制。城市居民可在農貿市場或鄰近地方自行檢測。食品安全部門對城市農貿市場出售的蔬菜等承擔檢測任務的同時,要有相關人員安排在城市農貿市場里面入口附近,能讓顧客隨時對自己所買農貿產品進行質量檢測。質量不過關依據相關法律嚴格查處。對于在嚴格監督管理機構下,依舊存在有質量問題出現的農副產品要嚴格查處。4.優化城市農貿市場監管方式方法。科學規劃城市農貿市場網點布局。加強監管城市農貿市場運營主體。首先,全面辦理市場主體登記,落實市場經營主體準入及退出機制。其次,落實食品安全保障機制,落實農貿市場管理協助機制。工商、農業、質監、衛生、畜牧、公安職能部門明確食品安全責任人并上墻公示,要公布消費者投訴、申訴、舉報電話。
(四)加強城市農貿市場監管隊伍建設,引進高素質市場管理人才及基層監管人才。1.引進高素質市場管理人才。城市農貿市場業主單位要積極主動地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引進市場管理人才,并采取鼓勵措施引導現有管理人員提高管理知識水平。2.組建城市農貿市場聯合監管隊伍。城市農貿市場問題繁雜,必須加強組建城市農貿市場聯合監管隊伍步伐。這就需要政府職能部門、城市農貿市場業主單位、消費群眾、甚至“老太太志愿者”等齊心協力,才能抓好城市農貿市場的經營管理秩序,從而保證城市居民的滿意度。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