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我們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積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深化改革創新,強化環境法制,加大生態保護和環境綜合治理力度,在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圓滿完成了各項年度目標任務,環境質量實現持續改善,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堅持不懈治理大氣污染,“氣質”實現新提升
不斷拓展大氣污染綜合防治的廣度和深度,努力使天更藍、空氣更清新。1-10月份,市區PM2.5平均濃度4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6.7%,其他主要污染物平均濃度同比均明顯改善;市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同比增加2天,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83%;我市前三季度獲得省政府考核獎勵資金588萬元,空氣質量位居全省前列。
(一)強化合力治污,健全工作機制。市政府連續三年開展大氣和水污染等重點領域專項治理,我局充分發揮市大氣和水污染治理工作指揮部辦公室統籌協調職能,積極推動各方共同發力防治大氣污染。制定實施了全市年度大氣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實施計劃,明確了能源調整、企業搬遷、燃煤治理、揚塵防治、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機動車污染防治等9大方面、34項重點治理任務,定期調度、通報工作進展;深化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生態補償機制,將生態領域補償資金獎懲系數提升至去年的4倍,并在全省率先將秸稈禁燒納入生態補償考核范圍;對部分空氣質量惡化的區市負責人進行約談,推動各區市不斷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力度。
(二)攻堅制約瓶頸,完善政策措施。打出“組合拳”,努力攻克當前影響空氣質量改善的主要難題。加強燃煤污染治理,印發實施民用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方案,推動解決城鄉散煤污染,各區市實施財政資金補貼,在不增加甚至減少居民負擔的情況下,幫助居民購置低污染、高熱量清潔煤炭,全市已有大約1.5萬戶居民用上清潔煤炭,既保障了居民正常用煤,又減少了散煤污染;制定實施了青島市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項目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市區兩級財政三年內計劃投入治理補助資金5億元,推動全市燃煤企業實施超低排放改造,使其排放廢氣接近燃用天然氣水平。編制青島市環境空氣質量限期達標規劃,為加快實現空氣質量達標提供科學依據。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努力減輕重污染天氣影響,保障群眾健康。
(三)突出重點領域,加快工程建設。圍繞治理燃煤、揚塵、機動車和揮發性有機廢物當前四大主要污染,確定實施一批重點治污工程,高標準施工,高效率推進。1-10月份,全市共淘汰燃煤鍋爐31臺;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高新熱電等40臺燃煤機組(鍋爐)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提前超額完成市辦實事燃煤機組(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治理任務;開展機動車、揚塵和有機廢氣污染三大專項治理行動,檢查加油站2500余家次,查處包括外地來青的環境違法車輛2萬多輛,實施一批揚塵污染治理項目,完成汽修行業噴漆異味等揮發性有機廢氣治理項目276個,對空氣質量改善發揮了明顯的作用。
二、系統施策推進水污染治理,水質實現新改善
堅持陸海統籌、系統精準治理水污染,努力使海更美、河流更清澈。1-10月份,全市地表水水質優良比例達到59.7%,同比增加3.9個百分點;省控河流水質穩定達到省政府規定的目標要求,氨氮、COD兩項主要污染物濃度同比分別改善75.5%和22.5%,改善幅度居全省首位;市控重點河流水質進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平均濃度同比下降25%,海泊河、李村河基本實現無污水直排;膠州灣優良海域面積占比達到71%,同比增加6個百分點,膠州灣水質實現持續改善;全市城市重點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保持100%,水源安全得到保障。
(一)采取剛性措施強化治理主體責任落實。深入貫徹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組織制定實施我市落實方案,明確我市中長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總體思路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劃分流域控制單元,將責任分解落實到相關區市和具體部門。不斷深化環境保護“河長制”等激勵約束機制,定期通報省控、市控重點河流水質和巡查檢查結果,綜合采取限期整改、掛牌督辦、約談等措施,推動治理責任目標落實。
(二)堅持統籌兼顧深入有序推進治污工程建設。制定實施年度水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實施計劃,開展墨水河高標準綜合整治,協調會同有關區市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啟動城市黑臭水體專項整治,深入推進截污治污綜合治理工程建設。截至10月份,全市新增排水管網76.5公里,全市首批治理的14處黑臭水體全部制定整治方案,李村河中游、黃島區鐮灣河等6處黑臭水體治理工程已開工建設;13處重點河段綜合整治工程已全部開工,桃源河河套段等3個治理項目已完工;李村河污水處理廠擴建和海泊河5號泵站改造工程建成通水,張村河水質凈化廠開工建設,山西路暗渠排污、李村大集環境臟亂差、嶗山石老人海水浴場暗渠排污、墨水河河道污染等一些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三)多措并舉切實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落實青島市重點飲用水水源地、大沽河流域環境保護規劃,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狀況調查與評估,對全市主要飲用水源地進行水質全分析,啟動農村水源地保護區劃定工作,加強嶗山水庫周邊違法采砂和挖土筑壩環境問題整治,全市新建設一批水源保護工程,保障了集中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
三、重拳出擊嚴懲環境違法,不斷提升環境監管效能
深入貫徹新環保法、新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做到規范執法、嚴格執法、精準執法,堅決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切實維護群眾合法環境權益。
(一)全面加強多領域、多層面環境監管執法。不斷深化全市環境監管網格化建設,按照“屬地管理、條塊結合、分級負責、責任到人”原則,統籌環境保護、城市管理、安全生產等領域公共管理資源,推動“市、區、街道、村居”四級綜合治理網格體系,努力消除環境監管盲區。健全實施企業環境監督員、企業污染責任保險、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四項制度”,將全市600多家重點企業全部納入環境信用評價體系,對信用評價結果進行排名并向社會公布,促進企業自覺守法。
(二)采取多種方式,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嚴格日常環境監管執法,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了執法大會戰、夏季和冬季控制大氣污染、整治環境違法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等一系列專項執法行動,采取聯合執法、交叉執法、獨立調查、突擊檢查等多種執法方式,深化環保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序銜接,加強環保公安聯勤聯動,聯合周邊兄弟城市開展半島流域行政邊界區域環境聯動執法,嚴厲查處了一批環境污染問題。1-10月份,全市共出動環境執法人員2.7萬人次,檢查企業1.5萬家次,查處環境違法行為1465起,罰款4155萬元,其中,實施查封扣押、停產整治90起,將64起涉嫌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移送公安部門查處,54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拘留和批捕,有力震懾了環境違法行為,守護了美麗家園。
(三)強化責任意識,毫不放松地抓好環境安全。著力筑牢“監測預警、隱患查處、應急處置”三條環境安全防線。加快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新增、優化大氣、河流、土壤和輻射等部分監測點位與監測項目,完善環境質量綜合分析數據庫,及時全面對環境質量進行監測分析預警,1-10月份全市共取得人工環境監測數據7萬余個,為環境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撐。組織開展環境安全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等集中行動,發現并消除重大環境安全隱患20余起。實施新一輪企業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和重金屬環境情況基礎調查,提高環境安全監管的針對性和實效。不斷強化輻射安全監管,從嚴規范辦理輻射類建設項目審批,全市輻射環境安全可控。編制印發《青島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操作手冊,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及時穩妥處置環境突發事件,確保了全市環境安全。
四、始終堅持環保為民,努力為民排憂解難
把環境質量改善作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牢固樹立環保為民理念,著力解決群眾關心的環境問題,努力讓群眾工作生活環境變得更好,讓群眾擁有更多的獲得感。
(一)積極主動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系溝通。加強與民主黨派的對口聯系,開展機關開放日、“十百千”環保宣講等活動,邀請市民進機關、參觀監測現場,與公眾進行面對面的交流,讓社會各界更深入地了解環保工作。充分運用微博、微信等與公眾方便溝通交流的平臺,及時發布環保信息,回應社會關切,加強與網民的互動。主動公開空氣、水等環境質量信息,以及環評審批、項目驗收、污染源監管等信息;在社區開展噪聲、電磁輻射、機動車尾氣等監測服務,為市民提供便利。
(二)認真聽取辦理市民意見建議。上年“三民”活動我們收到市民意見建議295條,市“兩會”期間收到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38件建議提案,全部認真進行了辦復,并將大氣污染防治、流域污染治理、環境執法、農村環境保護等方面提出的部分建議,納入環保重點工作。
(三)加大力度解決環境信訪問題。積極開展網絡在線問政、民生在線訪談、行風在線等活動,線上線下共同推進解決群眾反映的環境問題;將12369環保服務電話并入青島市12345政務服務熱線,統籌各方力量快速辦理市民涉及環境咨詢、求助、舉報、投訴、意見和建議,取得良好成效,1-10月份,辦理來話2萬余個次,處理環保微信投訴634件。堅持不懈地開展污染擾民問題專項治理,繼續實施一批餐飲業油煙治理項目,在中高考期間,聯合教育、公安、城管等部門繼續“為考生送安靜”,解決了市南區泰州路都市逸品小區建筑施工噪聲擾民、嶗山區第三熱力公司煤煙污染等一批群眾反映集中的環境問題。
五、不斷完善環境治理體系,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
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調穩抓決策部署,深入推進生態環保改革,不斷提高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積極助力經濟社會發展。
(一)深化審批改革,服務全市重點項目建設。完善環保系統建設項目環境管理信息平臺,實現項目審批、驗收申請網上受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簡化審批流程,方便了基層群眾。嚴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高環境風險項目,1-10月份,全市環評審批驗收建設項目3707個,促進產業結構優化。進一步加強規劃環評,促進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環保基礎設施完善,推進集中治污、環境空間優化。積極為全市重大項目建設提供服務,建立市級重點項目基礎信息數據庫,加強跟蹤服務,為地鐵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民生工程項目提供環保審批綠色通道,協調上級環保部門對軌道交通、高速公路、鐵路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加快環評審批驗收,保障了工程順利建設。深入開展環保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頓,營造企業發展公平有序的良好市場環境。
(二)健全體制機制,促進經濟環境協調發展。扎實推進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組織實施大氣和水污染物減排項目87個,全年可減少大氣、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別達1.1萬噸和0.4萬噸。編制青島市“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以及大氣、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推動構建生態環保框架體系。市委、市政府印發青島市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確定56項改革任務,明確了我市“十三五”時期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路線圖和時間表。劃定我市省級生態保護紅線,共計59處、1120.65平方公里,筑牢了生態系統保護的底線。率先在全省以政府規章形式頒布實施《青島市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加快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積極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成立了青島市排污權儲備和交易服務中心,配套出臺了系列政策文件,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正式開展,運用經濟杠桿推動企業改進生產工藝、減少污染排放。
(三)扎實推進土壤、農村和生態環境保護,促進城鄉統籌發展。貫徹國務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開展污染場地土壤環境調查,加強工業企業場地再開發利用環境管理,積極開展紅星化工廠鉻污染場地治理國家示范項目建設。加大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力度,累計建成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項目79個,建成農村污水處理設施42座、生活垃圾處理設施16套、污水管網779公里,解決了265個村莊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廢棄物和蔬菜垃圾等污染環境問題,直接受益人口40萬。加大自然保護區保護力度,開展專項執法檢查,解決了一批突出問題,協調完成了省政府對馬山國家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大澤山省級自然保護區范圍和功能區調整批復。積極推動生態建設提檔升級,黃島區、城陽區獲評“國家生態區”,即墨市、膠州市獲“省級生態市”命名。
一年來,全市環保工作雖然取得了積極成效,但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環保工作與人民群眾的期待仍有差距,冬季污染天氣時有發生,河道生態建設進程有待加快,城市建設施工噪聲、餐飲業油煙等擾民問題從根本上解決難度大,等等,我們將采取針對性措施,努力加以解決。
2017年,我們將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牢固樹立新的發展理念,不忘初心,奮力前行。一是深化改革創新,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二是加大環境綜合治理力度,堅決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力爭實現民用清潔煤炭全覆蓋,加快治理城市黑臭水體,制定實施我市落實國務院“土十條”工作方案,努力創造更加良好的天藍水清地凈的工作生活環境;三是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確保環境安全,全面完成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為建設宜居幸福的現代化國際城市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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