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標序號 |
目標內容 |
1 |
組織引導全市引進國內投資500萬元以上項目到位資金達到450億元,增長10%以上。其中縣域市區引進資金占60%以上。 |
2 |
促進全市引進符合我市產業布局和社會事業發展要求的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農業和節能環保產業等投資5000萬元以上重點項目44個,增長10%以上。 |
3 |
做好對西藏日喀則市、貴州省安順市和銅仁地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區的對口支援工作,幫助當地發展經濟和社會事業。在貴州省建設22個“開發式扶貧村”和“三個確保村”:安順市鎮寧、平壩、普定、關嶺、紫云5個縣各建設2個“開發式扶貧村”;銅仁地區江口、印江、德江、沿河、松桃、石仟6個縣各建設2個“三個確保村”。在青島舉辦兩期受援地區干部培訓班。 |
4 |
扶持我市在曹縣(青島)工業園內的重點投資項目建設,協調各區市加快包片開發項目建設,年內確保新增投產項目2個,形成生產能力。落實好本年度幫扶曹縣專項資金用于曹縣(青島)工業園開發建設。 |
5 |
健全外地投資企業服務機制,拓展服務領域,提高服務質量,做好外地駐青辦事機構備案登記和投資創業納稅落戶初審工作,妥善解決外地投資企業的投訴和求助,力爭投訴率穩定在5‰以內,處結率95%以上。 |
6 |
落實國家西部開發戰略,組織我市有關部門和企業參展參會4次,為西部地區培訓專業技術人才或管理人才100人。依托環渤海地區區域合作市長聯席會平臺,引導企業與各城市間開展多渠道、多形式的經濟交流與合作并組織我市企業與國內重點城市企業之間開展經濟交流活動3次。 |
7 |
落實我市與日照、濰坊簽署的一體化發展有關協議,推進一體化發展進程。組織本市有關單位和企業與兩市各開展1次經濟合作交流活動,促成5個合作項目。 |
8 |
出臺《關于加快總部經濟發展的意見》,完成《青島市總部經濟發展規劃》的編制及發布,初步建立總部經濟統計測算機制。引進6家以上國內大企業地區性總部或分支機構,2家以上跨國公司地區性總部或派出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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