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標序號 |
目標內容 |
1 |
落實新一輪生態市建設目標責任要求,制定考核辦法,每半年進行一次調度檢查。鞏固提升“創模”成果,年內通過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復查驗收。組織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保持全省領先水平。積極爭取國家農村環保專項補助資金,開展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機制調研。指導即墨市、膠州市做好生態市建設工作的省級驗收工作,組織開展環境優美鎮、生態村建設。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 |
2 |
加強對高新區、李滄西部等環膠州灣重點開發區域的環境管理,突出抓好膠州灣入海河流的污染整治。貫徹執行環評制度,嚴格環境準入,防止新上污染項目。組織開展“環灣保護、擁灣發展”有關區域規劃環評。開展膠州灣環境容量和排海污染物總量控制課題研究,年底前完成噪聲環境功能區劃的調整。開展紅星化工廠鉻污染土壤修復技術研究。 |
3 |
制定《青島市2009年污染減排計劃》,分解目標責任,對各區市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做好污染物減排的統計、核算等工作,對重點減排項目建設進度進行檢查督促,對已建成減排項目嚴格監管,對全市重點排污企業實行總量控制。2009年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4.86萬噸,比2008年削減5%,比2005年削減16%;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1.45萬噸,不超過上年水平,比2005年削減26%。 |
4 |
對《青島市重點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完成水源地保護區的劃界立標工作,完成環保部對重點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全面達標驗收的迎檢準備工作,完成嶗山水庫周邊截污工程環評審批工作。對李村河、海泊河、樓山河等主要入海河流的截污工程進展情況進行督查,完成有關截污工程的環評審批工作。科學選擇各區市出境河流斷面,制定水質年度最低改善目標,每月進行一次監督監測,將斷面水質達標情況納入對區市政府的目標績效考核。 |
5 |
全市30臺燃煤鍋爐安裝煙氣脫硫設施,促進集中供熱建設,淘汰燃煤鍋爐40臺,對超標排放的單位進行限期治理。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各類建設工地和道路揚塵污染監管,控制揚塵污染。開展整治機動車排氣污染專項行動,機動車排氣定期檢測參檢率達到80%以上。開展冬季大氣污染控制專項行動,市區空氣質量優良率保持在91%以上。 |
6 |
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對100家重點污染源和城市污水處理廠加強監管,工業廢氣和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均達到98%以上。加強對放射源的安全監管制定“七項”安全防護與運行規范。開展環境隱患排查,組織4次應急演練,妥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開展“積案化解年”、“環境信訪宣傳月”和“領導包案和帶案下訪”活動,環境信訪案件辦理率100%,結服率達到98%。 |
7 |
對中小型餐飲業審批實行分類管理試點。為拉動內需開辟“綠色通道”,對“兩高一資”項目嚴格把關,對不符合要求的區域采取“區域限批”措施。適應行政審批集中辦理新要求,優化流程,縮短時限,精簡事項,加強審批人員隊伍建設,爭創優秀窗口單位,不斷提高環評和行政審批效能。 |
8 |
積極推進中日循環型城市建設合作項目,深化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完成重點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35家,組織30家企業開展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提高企業環境管理水平。積極推進白泥、污水處理廠污泥等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工程,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達到98%以上。 |
9 |
完善在線自動監測設備穩定運行長效機制,加強對省控重點污染企業和污水處理廠的自動監測設施監督管理,提高設備運行率,保證自動監測數據上傳穩定、準確。加強校對核定工作,完善自動監測監控平臺功能,做好自動監測系統的運營管理及監測數據的分析和應用,切實發揮現代化監測監控手段在環境管理中的作用。 |
10 |
利用網絡信息技術,實施危險廢物網上申報、審核及查詢,對危險廢物運輸處置進行遠程視頻監控。優化危險廢物管理模式,實現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安全貯存、無害化處置利用,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率達到100%。按照環保部要求開展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臺帳試點工作,細化企業內部危廢管理流程;開展固體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制定固體廢物“六項”控制標準。固體廢物管理與綜合利用處置工作力爭達到全國先進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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