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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電方案答復期限:10千伏及以上單電源客戶不超過10個工作日,雙電源客戶不超過18個工作日。
高壓驗收送電期限:客戶受電工程竣工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竣工檢驗合格并辦結相關手續后,3個工作日內裝表送電。
低壓裝表接電期限:居民客戶自用電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裝表送電。小微企業客戶自用電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施工接電,涉及臺區新建改造的不超過15個工作日。小微企業適用范圍:擁有營業執照、納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小微企業庫或者個體工商戶、供電企業直供、同一地址累計報裝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非居民客戶。經現場核實符合國家《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關于小微企業劃型標準的,也認定為小微企業。小微企業不適用范圍:臨時施工用電;市政公用設施用電(如路燈、市政監控、警用攝像頭、景觀照明等);政府、國有企業及其下屬企業和集團用戶(如銀行、移動、聯通、鐵塔、廣電、國企加油站等);非供電企業直供區域且暫不具備直接供電條件的客戶(不具備直供條件的轉供戶,高壓自管、單體建筑內局部報裝客戶)。其他非居民客戶自用電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確定供電方案,客戶工程竣工報驗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送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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