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大力推行中小學教師培訓學分管理的指導意見》(教師〔2016〕12號),根據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山東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教師發〔2015〕3號)和青島市教育局、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加強中小學教師培訓學分登記管理應用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7〕58號)的文件要求,為適應新時期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的需要,進一步提升我校教師專業水平,保障教師參加繼續教育的權利,充分調動廣大教師參與校本培訓的積極性,我校結合衛生職業教育特點,特制定山東省青島衛生學校教師校本培訓學分認定和管理辦法。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我校已取得教師資格的全體在職人員。
三、學分申請范圍
學校按照年度研修計劃組織開展的以校為本的各類研
修活動,包括師德師風、崗位能力、教學管理、學科發展、校企合作、班主任和新教師培訓在內的校內外專項培訓;評估申報、課題研究、論文論著、教學比賽、學生輔導、專業閱讀等教學研究活動;集體備課、教學研討、聽課議課等常規性教研活動;師徒結對研修、校級名師工作室研修;學歷提升、等級證書考試、遠程培訓等內容。
四、培訓組織和管理機構
為保障我校教師校本培訓學分管理工作的順利實施,加強對學校校本培訓指導與監督,現成立我校教師校本培訓學分統籌管理機構。
組 長:李智成
副組長:劉忠立
學分審核:孫國才、牛秀美、包春蕾
培訓檔案管理:包春蕾、王琛、劉治葉、王韻然
學分平臺錄入:戎琪、魏俊穎
學分統籌管理機構要加強對校本培訓工作的檢查和督導,建立校本培訓檔案。培訓檔案包括各項制度、計劃、總結、校本培訓記錄、校本培訓教材(含錄像帶、光盤、軟件)及其它文件資料。同時要建立校本培訓教師個人檔案,包括參加學校集中培訓情況記錄、自學筆記、聽課筆記、上公開課教案、個人課題研究情況、論文獲獎證書或發表的復印件等。教師參加校本培訓的各項內容及考核評價情況均應在校本培訓報名冊如實記載,形成系統、完整的教師發展檔案袋。對不參與或周期內不能完成繼續教育學時數的教師,學校督促其改正,并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對在繼續教育中弄虛作假的教師,學校將嚴肅處理。
五、學分登記和管理流程
1、做好年度培訓計劃。堅持全員培訓和骨干研修相結合,集中培訓和自修培訓相結合,脫產研修和校本研修相結合,非學歷培訓和學歷提升相結合的原則,滿足教師專業發展需要。
2、保質保量完成培訓任務。每月公示,實施動態管理。培訓過程中要做好培訓記錄,包括參培教師名單、培訓內容、培訓形式、培訓時間、授課教師和考勤考核表等。
3、在培訓結束一周內,由學校學分管理機構統一使用“教師教育平臺”,完成培訓學分登記。校本集中培訓學分由學校按照校本研修培訓學分標準通過“教師教育平臺”登記。個人或團隊研修學分由教師本人憑培訓通知、結業證書、教研活動記錄、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向教務管理部門提出登記申請,按照培訓學分標準進行材料審核、學分計算,并在“教師教育平臺”進行登記。
4、登記后由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審核通過,教師培訓檔案和培訓學分登記在“教師教育平臺”,教師可自行查閱。審核未通過,或者對登記學分有異議的,教師可向學校提出,審核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實現培訓學分申報、審核、管理、查詢一站式服務,真實有效反映教師培訓學習成效。
5、本規定自2018年1月1日開始實施,將作為教師職稱評審、教師資格注冊、年度考核、評優評先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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