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教育部等七部門《職業學校教師企業實踐規定(試行)》(教師〔2016〕3號)等文件有關要求,根據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通知》(魯教師發〔2019〕3號)和青島市教育局《關于開展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企業實踐工作的通知》(青教辦字〔2018〕9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培養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四有”好老師要求,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圍繞深化職業教育人才培養和課程改革,健全教師培訓體系,創新培訓模式,加強教師實踐能力養成,全面提升學校人才培養水平。
二、培養目標
通過教師企業(醫療機構)實踐(以下均稱:企業實踐),使教師了解產業發展趨勢和企業生產、管理現狀,進一步提高我校教師專業技能和實踐操作能力,重點是通過企業實踐,增強對本專業的了解,促進教師改進課堂教學,促進學校專業建設。切實提升學校“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水平,促進學校教育教學水平不斷提高,實現校企的深度合作和共同發展。
三、實施原則
1、全員性原則。全面落實教育部要求,充分發掘教師需求,以五年為一個周期,所有專業課教師都需到企業進行實踐鍛煉,鼓勵公共基礎課教師到企業進行考察、調研和學習。
2、針對性原則。各教研室應根據教師教學實踐和教研科研需要,加強與實踐企業溝通交流,確定本專業教師企業實踐的重點內容,解決教學和科研中的實際問題。
3、實效性原則。要將教師企業實踐與專業建設、學生實習、專題調研等與校企合作密切相關的實踐活動有機結合、有效對接。企業實踐結束后,要及時總結,把企業實踐收獲轉化為教學資源,推動教育教學改革與產業轉型升級銜接配套。
四、內容與形式
(一)培訓對象
本方案中參加教師企業實踐的主體為學校專業課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公共基礎課教師可參照執行。
專業課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根據專業特點每年應至少累計1 個月以多種形式參與企業實踐或實訓基地實訓,每5年必須累計不少于6個月一線實踐。專業教師企業實踐時間可采用以下形式:
1、方式一:在寒暑假期間或學期中周末完成,原則上所有教師應采用本方式;
2、方式二:一線教師學期中因護考輔導結束、學生實習等客觀原因提前結束課程的,向領導小組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安排一個月及以上的集中企業實踐;
3、方式三:一線教師學期中本人無課且任教同學科教師不超過周18學時工作量情況下,向領導小組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安排一個月及以上的集中企業實踐;
4、方式四:一線教師學期中課時安排每天≤4課時,總課時數≤16課時的,可采用“工作日+周末”的方式,向領導小組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安排學期中零星企業實踐,實踐時間累計計算。
實踐時間自2020年起以5年為一個周期,原則上實踐時間每5年不超過6個半月。教師病假、產假期間不得進行企業實踐,已申報的計劃在認定時據實予以認定。
(三)實踐內容
了解本專業的工作模式、流程、發展趨勢等基本情況,熟悉相關崗位職責、操作規范、技能要求、用人標準、管理制度、企業文化等,掌握所教專業在企業實踐中應用的新知識、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新標準等。
(四)實踐形式
根據任教學科選擇合適實踐基地(企業),服從企業安排,可以參與企業專題調研、考察觀摩、接受企業組織的技能培訓、在企業的相應崗位兼職或任職、參與產品研發和技術創新等。
(五)實踐要求
1、第一、四種方式參加企業實踐,原則上以個人聯系為主學校聯系為輔確定實踐企業,報教研室(行政兼課人員按照課程向對口教研室申報)填報實踐計劃;第二、三種企業實踐原則上由學校教務科聯系安排實踐企業,確定后統一填報實踐計劃。
2、專業教師選擇實踐企業必須堅持專業(課程)對口原則。采用第一種方式在寒暑假期間參加企業實踐的,實踐企業不設地域和等級要求;采用第二、三種方式參加企業實踐的,由學校教務科確定實踐企業;采用第四種方式參加企業實踐的,實踐企業原則上在青島市區,不設等級要求。
3、參加企業實踐的專業教師由校企雙方共管理,實踐企業按照本企業規章制度對參加實踐的教師進行考勤、考核,教師要嚴格遵守實踐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工作安排,端正工作態度,按期完成工作任務,維護學校聲譽。
4、企業實踐結束后,由實踐企業和學校對教師企業實踐情況進行考核評價,1周內完成《教師企業實踐鑒定表》填報。參加企業實踐的教師要在實踐完成后2周內完成企業實踐總結,經教研室負責人簽字后報教務科存檔。
5、參加實踐的教師要保證企業實踐行為的真實性并如實填報企業實踐鑒定表,如發現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當次企業實踐認定,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實踐程序
(一)個人申請
每年6月上旬由教師個人提出申請,各相關教研室根據工作安排確定下一年度參與專業教師企業實踐人員,填寫《青島市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師企業實踐計劃》報教務科。
(二)計劃審批
教務科對各教研室上報的年度企業實踐計劃進行初步審核、匯總,報學校企業實踐領導小組審批通過后在校內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將學校《青島市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師企業實踐計劃》報市教育局審批備案后,按照市教育局批準的計劃實施、完成實踐認定,期間不可進行修改。個人及學校申報與教育局審批不一致的,以市教育局審批的為準。
(三)學分認定
每年8月下旬,各教研室統一組織完成上一年度企業實踐計劃且實踐合格的教師據實填報《教師企業實踐鑒定表》和《教師企業實踐匯總表》,報教務科匯總后上報市教育局。經教育局審核后在市教師培訓管理平臺登記企業實踐學分。
六、組織保障
(一)成立專業教師企業實踐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分管教學副校長任副組長,組員由教務科、人事科、學生科、相關教研室(無專業教師的除外)負責人和教務科相關工作人員構成,領導小組設辦公室設在教務科。
辦公室主任:馮學華、牛秀美
辦公室成員:包春蕾、王芳、趙君環、肖爽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專業教師企業實踐具體工作,工作職責為學校專業教師企業實踐計劃的審定、組織實施,教師企業實踐的督導檢查。
(二)采用第一種方式在寒暑假期間參加企業實踐的,不計算工作量,按照2元/天報銷交通費;采用第二、三種方式企業實踐的,按照周12課時計算工作量,不另外報銷交通補貼,集中實踐期間不需返校,擔任班主任的由學生科或教務科安排其他教師臨時代管其班主任工作;采用第四種方式參加企業實踐的不計算工作量,不另外報銷交通補貼。
(三)企業實踐期間教師要做好安全防護,可根據實踐企業和個人情況自費購買意外傷害保險。鼓勵實踐教師發揮自身優勢,積極承擔企業職工教育與培訓、產品研發、技術改造與推廣等工作。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教務科負責解釋,學校原有規定與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為準。
山東省青島衛生學校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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