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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全體住宿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學生宿舍安全衛生、健康文明、規范和諧的生活秩序,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學生宿舍各項管理制度,按時歸宿,嚴禁不請假夜不歸宿。
2、嚴令禁止打架斗毆,滋事,散布恐慌言論,擾亂學生宿舍管理正常秩序。
3、學生宿舍禁止私自串他人宿舍和私自留宿他人。
4、住宿學生禁止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私接電源和使用電器。宿舍內規范配備的照明、電扇及其他電器設施出現故障,住宿生要及時通知宿管員和維修人員,禁止住宿學生擅自處理故障。
5、維護宿舍周圍的消防設施,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宿管員,由專業人員解決。禁止一切破壞消防設施的行為。
6.自覺維護宿舍內的生活設施、床具等,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宿管人員由專業人員及時維修,禁止在床上打鬧,禁止上鋪學生在床上進行劇烈活動影響他人或傷及自身。
7、學生宿舍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各種危險品,管制工具、器械進入宿舍。
8、在突發應急的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刑事案件,住宿生要及時報警,及時通報宿管人員,服從統一指揮,未成年人禁止參與救護。
違反以上安全管理制度的住宿學生,造成不良后果者,責任自負,觸及刑法的交司法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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