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校的教學工作,規范教學管理,提高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適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及國家教育部、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學校教學工作和教學管理必須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重點,實現“成就一個學生,幸福一個家庭,奉獻整個社會”的辦學理念。
第三條 學校教學工作和教學管理應遵循職業教育教學規律,結合學校特點,要以社會需要和學生的成才愿望為出發點,提高工作效率,維護教學秩序,推動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第四條 學校教學工作和教學管理要有利于推進學生有個性的全面發展,拓展其實踐創新能力;有利于教師創造性工作,有利于深化改革,有利于與各類教育的溝通與銜接,充分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化手段,實現教學管理的信息化、程序化、規范化和科學化。
第二章 教學事務管理
第五條 每學期學校均應根據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計劃和學校教學目標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教學工作計劃。
教學工作計劃主要包括學校教學工作計劃,教研組教學工作計劃等。
學校教學工作計劃用以確定學校學年或學期教學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具體任務,由分管校長提出,經校長辦公會議審定后,于新學期開學前下達貫徹。
教務處根據學校教學工作計劃,結合教學工作的進展情況擬定周教學工作計劃。
各教研組的教學工作計劃由教研組長根據學校教學工作計劃,結合本組具體情況按學期制訂。
第六條 教務處應在放假前編制完畢新學期校歷和學期教學進程表。其依據是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學校整體安排和各專業教學實施方案(教學計劃),也應結合實習、實驗條件等具體情況。校歷和學期教學進程表經教務例會討論、校長辦公會議審定后,以學校名義印發至各組室實施。
第七條 教務處在學校印發校歷和學期教學進程表的同時,下達新學期的教學任務(學期課程設置及教師任課計劃)。各組室應根據統籌兼顧、新老結合、擇優安排、合理負荷等原則對新學期的教師任務作出初步安排,并報教務處。教師教學任務須經教務例會討論調整,分管校長批準后正式確定。
第八條 教務處編制課程表一般應于放假前一周完成,經分管校長審定后在放假前將教師課表先分發至每一位任課教師。課程表包括學校總課程表,分班課表和教師課表等。課程表一經排定公布不允許輕易變動。學校建立“排課、調課、代課及停課制度”。
第九條 教務處應建立課堂巡查機制,用以考核學生出缺勤情況、教師授課情況以及統計教師工作量。
第十條 教學例會制度包括教務例會和教研組長會議、教師和學生座談會等,主要用于布置和檢查各項教學工作,及時分析、研究和解決教學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落實整改措施,注重實效,并要有明確的議題和過程記錄。教務處、各組室應定期召開教師、學生座談會,聽取教師、學生對教學工作和學校管理工作的意見與要求,并作為期末考評教師工作的依據。
第十一條 要積極進行制度創新,實施學分制,為學生個性發展、工學交替、分階段完成學業創造條件。
第十二條 嚴格落實《職業教育教材管理規定》,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征訂和管理教材。學校應根據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發展的新要求,積極推進課程和教材改革,開發反映新知識、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方法、具有職業教育特色的課程,為學生提供優質服務。
第十三條 學校應建立和健全教學檔案制度,教學檔案包括教學文件檔案、教務工作檔案、教研與教改工作檔案和教師業務檔案等。教學檔案應由專人負責管理,并按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對教學檔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等作出規定,使教學檔案工作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更好地為教學服務。
第十四條 學校應有計劃地經常組織教學檢查,并自覺接受教育行政部門和教學研究機構及學校主管部門組織的教學檢查,以落實培養目標,穩定教學秩序,優化教學過程,提高教學質量。教學檢查應把經常性和階段性檢查結合起來,期初查準備,期中查進程,期末查效果。
第三章 教學文件管理
第十五條 專業教學標準和教學指導方案是學校實現培養目標,組織和安排教學工作的依據,學校根據專業培養目標及市場需求等實際情況制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人才培養方案應包括專業名稱;招生對象與學制;培養目標;知識結構、能力結構及要求;課程設置及教學要求等內容,各部分內容均應用簡明扼要的文字描述。表格部分包括教學活動時間分配(按周)表、課程教學時間安排(教學進程表)和實踐教學時間表等。
人才培養方案在實施時必須保持其嚴肅性。根據勞動力市場需求與變化情況,學校可以在保證人才培養規格和質量的前提下,調整專業的服務方向,在課程設置、教學環節、學時安排等方面有一定的靈活性和機動性,但必須履行調整手續。
第十六條 課程標準是組織教學工作,檢查教學質量,評價教學效果,選編教材和裝備教學設施的依據。應體現培養目標對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并規定課程的性質、目標、內容,以及提出教學和評價建議。
任課教師、教研組要按照課程標準組織教學,同時鼓勵教師在完成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補充新知識,充實新內容。
第十七條 學期授課計劃應認真執行課程標準,體現課程教學的內容和進度要求。學期授課計劃由任課教師結合實際,按照統一的要求編寫。同教材、同進度者,應使用同一份學期授課計劃。
任課教師必須按照學期授課計劃組織教學,如確有必要調整,須事先經有關教研組同意,報教務處備案。若教學內容、教學時數有較大變動時,須經分管校長批準。
第四章 主要教學環節管理
第十八條 教師應認真備課進教室。備課應備大綱、備教材、備學生、備社會,并根據學期授課計劃,于每次課前認真撰寫一個較為完整的教案。
教案一般應包括首頁、備課筆記和教學后記三個部分。首頁應反映教學的基本要素;備課筆記應反映教學的基本內容和因材施教的構想與創意;教學后記應反映教學得失與改進措施。
任課教師在學期開課前必須備有二周以上的教案,平時亦應有至少一周的提前量,不準無教案或沿用教學內容過時的教案上課。鼓勵教師應用計算機進行電子備課,注重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的整合。
第十九條 教師要認真上好每一堂課,要注意加強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教學,確保所授知識及技能的思想性、科學性、針對性和實用性,充分發揮課堂教學在素質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教師講課的基本要求是:條理清晰,概念明確,重點突出;語言準確,精煉、生動;板書繁簡適度、工整有序。
要體現職業教育特點,貫徹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重視學生智力開發和創新能力的培養,強化學生職業技能的訓練。要樹立學生為主體、教師為主導的基本思想。引導學生進行探究性學習,在實踐中學習,促進學生在教師指導下主動地、富有個
要積極應用現代教育技術改革教學方法和手段。廣泛采用直觀教具、多媒體課件、虛擬仿真等進行教學。實踐性,工藝性較強的課程內容,要到實驗室(實訓室)或生產、技術、管理、服務工作的現場去上,以提高教學質量和教學效果,適應新時代對人才培養的要求。
第二十條 教師應結合教學進度,組織有效的課外輔導和答疑,指導學生優化學習方式。要認真布置作業和批改作業。教師對布置的作業應預先試做,及時批改,嚴格要求,要評出成績或寫出評語,以此作為評定學生平時成績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 要采取選修課等多種多樣的形式充實豐富第二課堂,充分利用學校各種教育教學資源,有計劃地組織和指導學生參加課外學習活動,以拓展學生學習時空,讓學生有選擇地自主優化知識、能力結構,拓寬知識面,增強適應性,促進全面發展。
第二十二條 實驗員或任課教師應根據課程標準和實驗指導書的要求,認真做好實驗課的準備、講課、指導和批改實驗報告等項工作。讓每一個學生都能按課程標準規定的時間充分動手,獨立操作,養成嚴肅認真、實事求是的科學作風。
凡是有條件的專業可將實驗單獨設課,單獨考核,單獨記分,同時還要注意加強綜合性實驗訓練,提高學生的實驗能力和專業技能。
第二十三條 畢業設計是學生畢業前最后一次綜合性的實踐性教學環節。要根據專業培養目標和基本教學要求,緊密結合職業崗位的實際擬定畢業設計的題目。指導教師由本專業的專業課教師擔任,也可聘請有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專業人員擔任。
第二十四條 對學生學業的檢查與成績評定應嚴密組織,科學管理,以保持學業檢查與成績評定工作的嚴肅性,充分發揮其激勵和導向作用,調動廣大師生教與學的積極性,樹立良好的考風和學風。要不斷改革和完善學業檢查方式,增強其促進學生發展、教師提高和改進教學實踐的功能。對有條件的課程應實行“教考分離”;專業和實踐教學的學業檢查應爭取用人單位共同參與。
第五章 教師教學業務管理
第二十五條 學校要根據學校發展規劃和對教師的基本要求制訂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和教師培養計劃,并落實到人。要積極開展以骨干教師為重點的全員培訓,提高教師的職業道德、實踐能力和教學水平,培養一批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教學能力的骨干教師和學科、專業帶頭人,建設一支年齡結構、學歷結構、職稱結構合理的師資隊伍。
第二十六條 學校應貫徹競爭上崗、擇優聘任的原則,建立健全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對教師實行全員聘任制。要吸引和鼓勵企事業單位工程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員擔任專、兼職教師,提高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教師的比例。聘請專、兼職教師任教應有相應規范的管理制度,其聘任辦法與教學工作要求應與在職人員相同。
第二十七條 學校應建立和健全教師工作考核制度。對教師的考核應以教師的職業道德要求及工作規范、各級教師的職責為依據。根據日常檢查與定期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學校應有計劃地每年按教師任職條件考核指標體系和考核辦法對全體教師考核一次。
第二十八條 學校應落實相應職能部門負責教育科研工作,具體負責制訂開展教育科研活動計劃;組織學習教育理論和交流教學經驗,組織教師評優、中青年教師課題研究;組織對畢業生跟蹤調查,及時了解市場對人才的需求;探索和推動課程改革和教材建設;參與教師任職情況考核和教學評估等工作。教師必須參加學校安排的各種教育科研活動,并認真撰寫教學研究文章,以增強學校的學術氣氛,提高教學水平和業務能力。
第二十九條 學校應加強教研組管理工作。要選擇師德好、業務能力強和有一定組織能力的骨干教師擔任教研組長,要采取切實措施保證教研組活動的組織和領導。
教研組活動應包含熟悉專業教學指導方案、課程標準,分析教材,研究教法,集體備課,交流經驗,以及學習教育理論,落實教學檢查和抓好實驗室建設等內容。教研組活動應有計劃、有總結、有考勤、有記錄;要認真組織聽課和教學觀摩活動,注意總結和交流教學經驗,積累和豐富教學資料,不斷提高教師教學水平。
學校校長和教學管理人員應經常深入教學第一線,參加教研組的各種教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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