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領導小組
組 長:王先軍 校 長
副組長:趙福濤 副校長
成 員:陳 麗 學生處副主任
孟凡曉 學生處副主任
付彤彤 學生處副主任
陳駿淑 團委書記
湯 祎 學生處職員
鄭季春 學生處職員
二、 指導思想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外實踐活動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教育部《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三、預警預防
1、分析可能引起事故的原因:
引發校內外學生實踐活動事故的原因很多,也較復雜:有校方教育管理和學生方面因素,也有車輛和活動場地方面因素,歸納起來主要有:校方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隊教師疏于管理,學生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自行活動或離隊;租用的車輛車容、車況差、駕駛員疲勞架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志、駕駛技術不熟悉,應變能力差,活動場所設施、設備、器械等存在隱患,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等。
2、采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1)出發前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2)加強對教師進行責任意識的教育,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3)要求車輛單位選派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技術熟練的駕駛員和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為校外集體活動服務。(4)活動前,校方派專人到活動場所察看器械、設備、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四、處置流程
1、啟動預案,成立事故處理小組,各工作小組按職責開展工作,由人員救護組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就近送往區級以上醫院救治。
2、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向教體局安全辦匯報,有學生傷害的,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是學生傷害事故的,參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的處理,是交通事故的應立即報警,協助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并在處理全過程中,與交警部門保持聯系。
3、發生III級以上的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向教體局安全辦匯報事故進展及處理情況,在局領導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五、善后處理
1、學生傷害事故的善后處理參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應急處置預案”,注意在與家長協調時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責任人(如:旅游公司等),一同參與協調解決。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門立案后,由交警部門依法解決,善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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