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開放大學預算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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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guī)范學校預算管理,強化預算管理的嚴肅性和預算執(zhí)行的約束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學校事業(yè)高質量發(fā)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青島市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若干政策措施》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預算是指學校根據(jù)事業(yè)發(fā)展目標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資金收支綜合計劃,是學校日常組織收入和控制支出的根本依據(jù),是學校辦學規(guī)模和事業(yè)發(fā)展的綜合反映。
第三條 ?學校預算管理實行“統(tǒng)一領導、集中管理、責權結
合、收支平衡”的預算管理體制。
第四條??學校預算每年編制一次,預算編制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五條??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以人民幣元為計量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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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預算管理職責
第六條 ?學校黨委會、校長辦公會是學校預算管理的決策機構,學校預算經校長辦公會議審議后提交黨委會研究審定。其對預算管理的工作職責是: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預算的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
(二)審查、批準學校關于預算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
(三)審查、批準學校預算建議草案;
(四)監(jiān)督學校預算管理工作,審議、批準預算執(zhí)行中的重大調整方案。
第七條 ?財務審計處是全校預算管理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預算的法規(guī)、方針政策;
(二)建立完善預算管理體系,并編制相關制度;
(三)組織各部門編審年度部門預算;
(四)根據(jù)市財政批復的部門預算,做好預算批復及公開工作;
(五)組織做好全校預算執(zhí)行、績效管理工作;
(六)承擔其他與預算相關的職責。
第八條 ?歸口審核部門預算管理職責:
為提高預算管理工作的統(tǒng)一性,歸口審核部門對各部門同類事項實行歸口審核。其中:
(一)黨政辦公室負責歸口審核全校低值易耗品等辦公用品,印刷服務,郵寄服務,計算機、打印機等辦公設備,飲用水、茶葉等接待用品,學校市場化租車、班車服務,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等項目預算;
(二)后勤保衛(wèi)處負責歸口審核工程類、家具類、后勤保障設備及維修保養(yǎng),安保、保潔、消防中控物業(yè)管理等項目預算;
(三)培訓部負責歸口審核各類培訓所需物品及服務,教工餐廳及公寓樓物品、食品及服務等項目預算;
(四)數(shù)字化建設處負責歸口審核各部門所需外購教學資源、云服務、網絡平臺開發(fā)升級運維等保、網絡運行設備及維護耗材、智慧校園場所等項目預算;
(五)宣傳部(統(tǒng)戰(zhàn)工作處)負責歸口審核各部門校園文化建設、視頻制作及媒體宣傳等項目預算。????
第九條 ?各部門預算管理職責:
(一)按業(yè)務職責編報本部門預算建議,提供預算編報基礎信息及相關依據(jù);
(二)嚴格按照審批下達的預算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預算,并做好預算績效設定、實現(xiàn)、監(jiān)控、自評、結果應用等相關工作;
(三)根據(jù)工作實際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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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預算收支范圍
第十條 ?我校各項收支全部作為預算管理的對象,按照“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規(guī)定,納入預算管理。財務審計處將探索研究建立項目庫制度,按照“先有項目,后有預算”的要求,除不可預測的特殊緊急項目外,原則上只有納入項目庫管理的才能安排預算資金。
第十一條 ?預算收入包括:財政撥款收入、財政專戶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十二條 ?預算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等。
(一)基本支出指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機構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安排的支出,包括:人員類項目支出和運轉類公用經費項目支出。
(二)項目支出指預算單位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安排的支出,包括:其他運轉類項目支出和特定目標類項目支出。
1.其他運轉類項目支出主要包括:學校設備更新與運轉維保支出等。
2.特定目標類項目支出主要包括:青島干部網絡學院專項資金、社區(qū)教育專項資金和大學生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能力提升計劃專項資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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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預算編制和批復
第十三條 ?預算編制依據(jù):
(一)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
(二)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及其要求;
(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學校事業(yè)發(fā)展目標;
(四)單位、部門工作職責、基本情況;
(五)上年度單位、部門預算執(zhí)行情況;
(六)市財政年度預算編制安排;
(七)單位、部門有關預算績效評價結果;
(八)其他與預算編制有關的規(guī)定。
第十四條 ?收入預算編制
收入預算應以上年度預算執(zhí)行情況為基礎,根據(jù)本年度維持單位正常運轉和發(fā)展的基本要求,考慮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進行測算。
第十五條 ?支出預算編制
支出預算實行“二上二下”編制流程。
(一)“一上”
1.財務審計處按照市財政編制預算的統(tǒng)一要求,布置年度預算編制工作。
2.各部門按照我校統(tǒng)一部署和要求,結合下年度工作安排,提出年度預算建議。
3.財務審計處組織各歸口審核部門審核各部門提報的預算建議。
4.財務審計處匯總形成全校下年度“一上”預算建議,報校專題會議研究同意,并經校黨委書記批準后,報送市財政。
(二)“一下”
根據(jù)市財政審核下達的“一下”預算控制數(shù),財務審計處會同各歸口審核部門分解下達各部門預算控制數(shù)。
(三)“二上”
1.各部門依照“一下”預算控制數(shù),對“一上”預算建議進行調整、細化,編制“二上”預算建議報送財務審計處。
2.財務審計處組織歸口審核部門統(tǒng)籌平衡下年度預算并形成全校下年度“二上”預算建議,報經校黨委會議研究同意后,報送市財政。
(四)“二下”
財務審計處自市財政批復年度部門預算之日起15日內批復校本級預算,20日內公開本部門及本級預算。
第十六條 ?列入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及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支出,部門應當同步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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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預算執(zhí)行與調整
第十七條 ?學校要嚴格執(zhí)行市財政批復的單位預算,財務審計處負責預算的組織、執(zhí)行和管理工作。
第十八條 ?學校各部門應積極組織各項收入,并保證各項收入及時足額上繳,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決定減收、免收或緩收應收的預算收入。
第十九條 ?學校各部門應按照下達的預算指標合理安排各項支出,認真管好用好預算資金,節(jié)約開支,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并對本部門預算經費使用的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條 ?預算一經批準,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調整,因國家政策調整、突發(fā)事件發(fā)生或重大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需要調整預算的,由各部門根據(jù)市財政局相關規(guī)定提出預算調整初步方案,按照我校議事決策規(guī)則,經校黨委會或校長辦公會審定,上報市財政批準后,方可進行預算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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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決算
第二十一條 ?決算編制工作必須遵循“真實、全面、及時、完整”的原則,決算的各項數(shù)據(jù)應當做到數(shù)據(jù)真實、內容完整、賬表一致。
第二十二條 ?財務審計處在決算編制前應當清理核對往來款項,清查各類資產、應繳財政款,核對年度預算收支和年初年末結轉結余,并完成年終結賬。
第二十三條 ?財務審計處根據(jù)市財政決算編制工作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審核匯總決算報表后提報市財政。
第二十四條 ?財務審計處自市財政批復年度部門決算之日起15日內批復校本級決算,20日內公開本部門及本級決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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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績效管理與監(jiān)督
第二十五條 ?堅持“花錢必問效、低效必問責”,逐步健全“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zhí)行有監(jiān)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強化重大支出政策和項目的重點監(jiān)控,避免重預算安排,輕支出效益的傾向。
第二十六條 ?各部門應對新增重大支出政策和大額支出事項開展事前績效評估,評估結果作為申請預算的必備要件。
第二十七條 科學合理設定預算績效目標,包括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等。績效目標作為預算安排的前置條件,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全面客觀反映資金預算的預期目標和效果??冃繕穗S預算編制、批復、調整同步編制、批復、調整。對未按要求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原則上不納入項目庫,不予安排預算。
第二十八條 強化績效運行監(jiān)控。對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績效實現(xiàn)程度進行常態(tài)化監(jiān)控,對績效運行監(jiān)控信息進行收集、審核、分析、匯總、填報,分析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并及時采取糾偏措施。
第二十九條 落實預算績效評價。年度預算執(zhí)行結束后,對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開展績效自評,選取重點項目開展部門績效評價,配合市財政開展財政績效評價。
第三十條 加強績效結果應用。將績效運行監(jiān)控、績效自評和績效評價結果作為當年預算調整和以后年度預算安排以及政策調整的重要參考依據(jù),結果較差的,取消或壓減下年度預算安排。
第三十一條 ?各部門應自覺接受市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按照檢查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并執(zhí)行檢查部門依法提出的檢查意見和審計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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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由財務審計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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