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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簡化群眾辦事流程,提升服務水平,規范使用電子證照辦理婚姻登記工作,6月21日,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聯合印發《關于規范電子證照在婚姻登記工作中使用的通知》。群眾在辦理婚姻登記過程中因特殊原因不能出示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章條例》等有關規定,在確保業務流程和辦理環節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使用電子證照。一是可登錄“愛山東”APP由本人申請出示居民身份證電子證照、居住證電子證照,婚姻登記機關進行掃碼識別。二是可登錄“愛山東”APP領取本人臨時身份證明并打印,提交婚姻登記機關審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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