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處室、單位:
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是深化政府公益服務職能,強化執政能力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利益的重要保障。為加強對全市海洋與漁業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反應機制,根據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魯海漁[2007]45號)和《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青政發[2007]9號)的要求,現結合我市海洋與漁業工作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領導,健全應急管理機構
成立局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長任副組長,辦公室、環保處、漁業處、漁政處、海域處、法規處、執法支隊、漁技站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局應急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局應急辦),設在局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領導小組及上級領導各項工作方針、政策和規劃;
(二)承擔全局應急綜合協調工作;
(三)負責局應急值班的管理工作,及時掌握海洋、漁業應急事項動態,協調辦理向市應急辦報送的重要事項;
(四)督辦局應急管理決定事項、局領導的批示,承辦局應急管理的專項會議、活動和文電等;
(五)協調和督查各區(市)海洋與漁業(主管)局、有關處室(單位)應急管理工作;
(六)組織協調有關處室編制海洋、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指導各區(市)局應急體系、應急信息平臺建設等工作;
(七)協調局領導處置海洋、漁業突發公共事件,協調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等工作;
(八)組織開展應急管理調研、宣傳和培訓。
二、實行會商制度,構筑應急協作機制
為實現應急事件的快速、有效處置,建立應急工作會商制度。應急事件發生后,分管局長立即組織相關處室(單位)進行會商,提出工作方案,報局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同意后實施。有關應急工作分工如下:
(一)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由郭新堂副局長負責,漁業處牽頭,漁技站配合。
漁業處履行市水產品質量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重大水產品安全事故專項信息的處理、傳遞,組織開展質量安全事故綜合評估、現場調查和處理;指導養殖漁民開展防災減災工作。
漁技站負責水產品質量監測工作。
(二)水生動物疫病應急工作。由郭新堂副局長負責,漁業處牽頭,漁技站配合。
漁業處履行水生動物疫病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職責,負責疫病的確認、信息匯總處理和預警報告工作;組織疫病的控制、撲殺工作。
漁技站參與疫病的預防、預報工作。
(三)風暴潮、海嘯、海冰災害應急工作。由王淑蓮副局長負責,環保處牽頭,漁業處、漁政處、海域處、執法支隊、海洋環境監測預報中心配合。
環保處負責風暴潮、海嘯、海冰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并負責信息的處理、傳遞和發布,組織開展災害評估,編制調查報告等。
漁業處負責指導養殖生產防災減災,編制漁業生產受災情況報告等。
漁政處負責組織協調搶險救助和海上通信聯絡工作,指導漁船、漁港防災減災,編制漁船、漁民、漁港受災情況報告等。
海域處負責運用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系統,進行實時動態監控,提供相應服務。
執法支隊參與實施搶險救助工作。
海洋環境監測預報中心負責預警、預報信息的報告、傳遞。
(四)赤潮災害應急工作。由王淑蓮副局長負責,環保處牽頭,漁業處、海域處、執法支隊、海洋環境監測預報中心配合。
環保處履行市赤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信息的發布、報告,組織開展赤潮跟蹤監測、災害評估等。
漁業處負責指導漁民開展抗災救災,禁止赤潮發生海域的漁業采捕活動,并負責監督赤潮發生海域水產品質量,控制赤潮污染海域水產品進入市場,編制水產品質量報告等。
海域處負責運用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系統,進行實時動態監控,提供相應服務。
執法支隊負責重點海域巡航監視等。
海洋環境監測預報中心負責預警、預報信息的報告、傳遞。
(五)海上溢油事故應急工作。由王淑蓮副局長負責,環保處牽頭,漁業處、海域處、法規處、執法支隊配合。
環保處履行海上溢油事故指揮中心辦公室職責,負責信息的處理、傳遞和發布,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災害評估、善后處理等。
漁業處負責指導養殖漁民開展防災減災,禁止油污染海域的漁業采捕活動,并負責監督監測油污染海域水產品質量,控制油污染海域水產品進入市場,編制水產品質量報告等。
海域處負責運用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系統,進行實時動態監控,提供相應服務。
法規處負責提供法律支持。
執法支隊負責重點海域巡航監視等。
(六)海上突發漂浮物應急工作。由王淑蓮副局長負責,環保處牽頭,海域處、執法支隊配合。
環保處履行海上突發漂浮物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職責,負責信息的處理、傳遞和發布,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災害評估、清理打撈、善后處理等。
海域處負責運用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系統,進行實時動態監控,提供相應服務。
執法支隊負責重點海域巡航監視等。
(七)臺風、暴雨災害應急工作。由周仁和副局長負責,漁政處牽頭,漁業處、海域處、執法支隊配合。
漁政處履行市海洋與漁業臺風、暴雨災害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職責,負責預警信息的處理、傳遞、發布,組織協調搶險救助工作等。
漁業處負責指導養殖漁民的防災減災工作,編制養殖生產受災情況報告等。
海域處負責運用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系統,進行實時動態監控,提供相應服務。
執法支隊參與實施搶險救助工作。
(八)漁業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由周仁和副局長負責,漁政處牽頭,海域處、執法支隊配合。
漁政處履行漁業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職責,負責漁業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組織協調搶險救助工作等。
海域處負責運用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系統,進行實時動態監控,提供相應服務。
執法支隊參與實施搶險救助工作。
(九)海上暴力抗法應急工作。由逄勝波副局長負責,執法支隊牽頭,漁政處、海域處、法規處配合。
執法支隊履行海上暴力抗法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職責,負責維護海上執法和漁業生產秩序,與公安、邊防建立協同機制,打擊暴力抗法違法行為。
漁政處負責海上聯絡、通訊保障等。
海域處負責運用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系統,進行實時動態監控,提供相應服務。
法規處負責提供法律支持。
三、規范管理,進一步完善信息制度
建立應急管理信息平臺。加快與農業部、國家海洋局、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青島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門、各區(市)局的信息平臺建設,實現各級應急管理系統和監測系統的縱橫連接、快速傳遞和信息共享,發揮整體效應,提高應急處置效率和水平。
建立應急管理工作信息報送制度。各處室(單位)需確定1名專(兼)職應急管理工作信息員,要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有重點地選擇報送信息,重點報送貫徹落實上級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成功經驗、實際成效及典型案例、工作建議等內容。局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成員處室每月至少上報1篇,其他處室每季度至少報送1篇。局辦公室建立信息報送登記制度,定期通報每個處室和有關單位的信息報送和采用情況,并將應急信息報送工作列入工作考核內容。
做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要加強對相關信息的核實、審查和管理,為積極穩妥地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堅持及時準確、主動引導的原則和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周密安排、精心組織信息發布工作。
附:青島市海洋與漁業局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二〇〇七年八月一日
抄送:各區(市)海洋與漁業(主管)局
附件:
青島市海洋與漁業局
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趙澤斌 局長
副組長:郭新堂 副局長
王淑蓮 副局長
周仁和 副局長
逄勝波 副局長
成 員: 孫云潭 辦公室主任
王俊順 環保處處長
胡保豐 漁業管理處處長
傅道軍 漁政處處長
李茂林 海域處處長
馬曉紅 法規處處長
曲學宗 執法支隊副支隊長
張永舉 漁技站負責人
局應急辦主任:孫云潭
副主任:朱 梅 江堯伍
成 員:韓其祿 陸裕州 武寧寧 姜昊燕 劉 羽
蘭 波 韓 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