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青島市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2006年—2010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青島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青島市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
(2006年—2010年)
為全面提高殘疾人生活質量,改善殘疾人生存狀況,推動殘疾人事業與全市經濟社會同步發展,適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目標,依據《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2006年—2010年)》、《山東省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2006年—2010年)》和《青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
“十一五”期間,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指導思想是: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弘揚人道主義精神,加快青島市殘疾人事業現代化進程,不斷滿足殘疾人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依法維護和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全面營造扶殘助殘的良好社會氛圍,推進殘疾人小康目標實現,為中國特色的殘疾人事業探索發展經驗,為全市率先基本實現小康和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建設全國重點中心城市和國際知名特色城市做出積極貢獻。
二、總體目標
“十一五”期間,全市殘疾人事業發展的總體目標是:創建全國殘疾人工作示范市和全國扶殘助殘愛心城市,殘疾人事業的主要工作指標達到全國同類城市一流水平,殘疾人總體生活狀況基本達到小康水平。
——城鎮殘疾人可支配收入和農村殘疾人人均純收入達到或接近全市平均水平;
——實施一批殘疾人康復重點工程,全面推進有康復需求的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
——有就業需求的殘疾人普遍得到職業指導和職業培訓,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就業率達到90%以上;
——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少年的入學率、輟學率、鞏固率與當地健全兒童持平,高標準、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普及高級中等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積極發展殘疾人學前教育、高等教育,切實保障殘疾人接受教育的權利;
——扶貧開發全面推進,絕大部分貧困殘疾人實現穩定脫貧;
——實施農村貧困殘疾人安居工程,改善3000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居住條件,逐步解決市區殘疾人住房困難問題;
——殘疾人文化生活質量進一步提高,群眾性體育活動得到進一步普及,競技性體育水平進一步提高;
——殘疾人社會保障更加有力,殘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實現應保盡保,城鎮殘疾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率政策全面落實,城鎮重度、無業、貧困殘疾人得到妥善保障,農村貧困殘疾人在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型合作醫療的基礎上,能夠得到特殊醫療救助;
——殘疾人工作領域的法規體系進一步完善,殘疾人工作更加法制化、規范化,殘疾人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殘疾人事業發展的物質基礎更加堅實,各級財政投入不斷增加,確保事業發展的需要;
——各級殘疾人組織體系進一步健全,各類服務機構和設施進一步完善,殘疾人工作者隊伍素質進一步提高,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進一步增強;
——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環境更加優化。
三、指導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不斷提高殘疾人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為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使殘疾人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工作實踐中,實現自身全面發展。
——堅持依法發展的原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青島市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規定》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依法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依法發展殘疾人事業。
——堅持創新思路、加快發展的原則。圍繞滿足殘疾人在基本生活和康復、教育、就業、文化、體育等方面的需要,創新工作機制、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推動殘疾人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堅持政府主導、融入大局、同步推進的原則。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殘疾人事業的領導,將殘疾人事業切實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同步實施。與殘疾人事業相關的部門,要將殘疾人工作納入職責范圍,各負其責,加強配合,密切協作。
——堅持社會化工作方法的原則。大力弘揚人道主義精神,充分開發社會資源,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倡導和鼓勵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參與殘疾人事業。
——堅持統籌兼顧、分類指導的原則。經濟發展較好的區市要發揮自身優勢和帶動作用,使殘疾人率先走上小康之路;經濟發展稍慢的區市要進一步加快發展步伐,使殘疾人基本實現小康。
——堅持重心下移、強化基層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基層殘聯和殘疾人組織建設,以鎮(街)和社區為重心,深入廣泛地開展殘疾人工作。
——堅持充分發揮殘疾人組織和殘疾人作用的原則。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潔、服務、奉獻”職業道德的殘疾人工作者隊伍。激勵廣大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
四、任務措施
(一)康復
加強康復服務網絡建設和康復服務人才培養,提高服務能力。實施一批殘疾人康復重點項目,全面完成上級殘聯下達的各項任務指標,基本實現有需求的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開展殘疾預防,減少殘疾發生。以專業康復機構為骨干、社區為基礎、家庭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會化康復服務體系。繼續實施白內障復明工程,推動白內障無障礙市創建工作。拓展范圍,完善方式,繼續開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訓練服務。推行以政府為主導、有關部門協調與合作的精神病防治工作組織管理機制,全面開展“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模式,完善精神病防治工作機制。完善機構、加強指導,多渠道實施聾兒康復與服務項目。堅持抓好麻風畸殘康復工作。大力推廣智力殘疾康復綜合服務工作。深入開展殘疾人用品用具服務工作。制定優惠政策,對貧困殘疾人實施醫療救助。深入開展康復宣傳活動,倡導早期干預和早期康復訓練,有效增強康復意識、提高康復效果。
(二)就業
基本形成市場經濟條件下殘疾人就業政策保障體系,殘疾人就業率基本達到全市平均水平。要認真落實《殘疾人就業條例》等國家、省、市有關殘疾人就業的政策法規。要將殘疾人就業納入全市就業工作整體規劃,充分發揮職能部門的作用,實現資源共享。有關部門要根據情況及時制定出臺殘疾人就業保證金使用的相關規定。規范開展殘疾人失業登記工作。加強職業培訓,以勞動力市場需求為導向,以社會化培訓為重點,以優惠待遇、方便受訓為支點,大力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和農村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廣泛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建立健全殘疾人技術能手人才庫和獎勵機制。將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列入各級勞動部門勞動監督檢查的范圍,依法推進按比例就業工作。規范開展地稅部門代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工作。完善對福利企業的扶持政策,穩定、擴大殘疾人集中就業。鼓勵扶持殘疾人個體從業、社區就業。發展殘疾人按摩業,拓寬殘疾人就業渠道。積極開發公益性就業崗位。探索舉辦庇護性生產班組,安置弱智殘疾人就業。加強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建設。
(三)教育
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將殘疾兒童少年教育體系進行統一規劃,統籌安排,同步實施,形成以隨班就讀和特教班為主體、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的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體系。進一步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建設,遷建青島市盲校和青島市中心聾校,全市特殊教育學校全部達到市級以上規范化學校標準。加強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統計工作,切實將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指標列入義務教育評估驗收指標體系。加強職業教育,以社會普通職業教育機構為主,充分發揮具有特殊教育手段的殘疾人職業教育機構的作用,普遍開展適應勞動力市場需求的殘疾人職業教育與培訓。倡導、鼓勵興辦殘疾人高等教育,探索在駐青高校中開設特殊教育專業,提高學歷層次,延長受教育年限,形成學前教育、義務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相鏈接的殘疾人特殊教育體系。繼續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規定,加大對特殊教育學校的投入,落實各項補助政策,幫助貧困殘疾人學生完成學業。
(四)扶貧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根據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總體要求,將殘疾人扶貧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政府扶貧工作計劃,確保絕大部分貧困殘疾人穩定脫貧,并逐步增加經濟收入。切實提高康復扶貧貸款的使用效益,提高貸款貼息到位率。保證以最優惠的條件向殘疾人發放扶貧貸款。加強扶貧項目的開發與管理,重視扶貧基地建設,積極推行“公司加基地加農戶”等扶貧方式,鼓勵殘疾人個體經營,扶持農村貧困殘疾人開展種植業、養殖業、加工業和多種經營。繼續實施農村貧困殘疾人安居工程,消除農村貧困殘疾人危陋住房,妥善解決市區貧困殘疾人住房困難問題。動員社會力量,采取 “一幫一”、“眾幫一”、“單位包戶”等形式,組織實施“志愿者助殘”、“紅領巾助殘”和“文化助殘”、“科技助殘”、“法律助殘”等活動。對不適合參加生產勞動,不能通過扶貧開發措施解決溫飽的貧困殘疾人,要納入當地的社會救助和社會保障范圍,保證基本生活需求。
(五)社會保障
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認真貫徹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現貧困殘疾人應保盡保。在實施基本救助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關于殘疾人的特殊政策。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殘疾人的供養和救濟工作。對于重度殘疾、一戶多殘等特困殘疾人要提高社會保障水平。認真落實城鎮殘疾職工參加社會保險政策,探討制定城鎮重度、無業、貧困殘疾人得到社會保障辦法。完善農村貧困殘疾人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和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逐步加大對低收入家庭殘疾人的生活保障力度。
(六)宣傳工作
加大殘疾人事業宣傳力度,優化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環境,營造有利于殘疾人事業可持續發展的良好氛圍。相關部門要支持和動員新聞媒體,不斷推出有力度、有份量的專題節目和宣傳文章。要堅持經常性宣傳和集中宣傳相結合,圍繞“全國助殘日”等重大節日和殘疾人事業重點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加強“青島市殘疾人事業新聞宣傳促進會”建設,健全工作機制,開展殘疾人事業好新聞獎作品評選。進一步加強殘疾人事業宣傳陣地建設,繼續完善電臺殘疾人專題節目和電視臺手語欄目以及報紙公益宣傳專欄,在區市級廣播電臺和電視臺開設殘疾人專題節目和手語欄目。
(七)文化體育
支持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和機構普遍對殘疾人開放并提供優惠服務,公共圖書館和街道(鎮)、社區、村圖書閱覽室要為殘疾人提供借閱服務,有條件的地方要開辟盲文及盲人有聲讀物場所。辦好殘疾人特殊藝術協會,培養特殊藝術人才;各級殘聯要定期舉辦文化活動,發展殘疾人特殊藝術;舉辦好第十屆、第十一屆青島市殘疾人文藝匯演。深入廣泛開展群眾性殘疾人體育活動,辦好第十一屆、第十二屆青島市殘疾人田徑運動會,組隊參加省、全國殘疾人運動會;不斷提高殘疾人競技體育水平,在保持原有優勢項目的基礎上,抓好新組建的中國殘疾人帆船隊、盲人足球隊、盲人柔道隊的訓練,培養輸送更多的優秀體育人才,力爭在國內外重大體育賽事上取得好成績。建設青島市殘疾人綜合體育場館和中國殘疾人帆船訓練基地。積極參與2008年殘奧會的籌辦和比賽工作。
(八)組織建設
按照“城市抓社區、農村抓鄉鎮”的思路,建立健全社區殘疾人協會,配備聯絡員,完善工作機制;加強鎮街殘聯規范化建設,穩定充實工作者隊伍,明確職責任務,規范程序,切實提高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加強殘疾人專門協會建設,規范開展各項活動。加快殘疾人領導干部和殘疾人干部培養、選拔、配備工作進度,提高殘疾人的參政議政能力。著力提高殘疾人工作者職業道德水準和綜合服務能力,造就思想好、作風硬、能力強、素質高,恪守“人道?廉潔?服務?奉獻”職業道德的殘疾人工作者隊伍。積極協助區市黨委做好殘聯干部的“雙管”工作。廣泛動員社會力量,普遍開展志愿者助殘活動。繼續完善全市殘疾人基本信息管理系統,圓滿完成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工作,掌握殘疾人基本狀況。組織召開第三次全市殘疾人事業工作會議,對“十五”期間在殘疾人事業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
(九)維權工作
進一步完善殘疾人工作領域的規章制度,根據《殘疾人保障法》修訂情況,修訂《青島市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規定》,為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提供法律依據。建立健全殘疾人法律援助機制,為殘疾人提供優質法律服務。加大執法力度,積極配合有關方面開展執法情況檢查、視察活動;加大對重大、典型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案件的查處力度。加強對殘疾人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殘疾人的法律意識。認真貫徹《信訪條例》,加強殘疾人信訪工作,為維護殘疾人權益和社會穩定大局服務。
(十)綜合服務設施
加強和完善市級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的使用和管理,拓展項目,擴大層面,更好地為殘疾人接受康復訓練、職業培訓、就業指導和開展文化、體育活動提供服務。區市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全部建成,并進一步完善功能,強化管理,提高利用率,為殘疾人提供多方面的服務。
(十一) 無障礙設施建設
城市新建、改建和擴建的道路、建筑物和公共服務設施要配套無障礙設施,老城區改造過程中,對既有道路、建筑物、居民小區和公共服務設施要按照要求逐步進行無障礙改造;公共交通工具要逐步配置無障礙設施;進一步加強信息交流無障礙環境建設,為殘疾人創造無障礙的社會環境。要將無障礙環境建設納入法制化軌道,加強管理和監督,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嚴格把關,認真執行關于無障礙建設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設計規范。要進一步完善落實無障礙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對無障礙建設工作進行檢查,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新聞媒體要加大對無障礙設施建設的宣傳力度,有關部門要組織開展創建無障礙設施建設示范道路、示范單位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十二)信息化建設
建立全市信息化工作管理體系,加強信息化工作領導班子、工作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建設全市三級殘聯信息交流和數據傳輸網絡平臺,并逐步實現與中國殘聯和山東省殘聯信息網絡對接。完善全市持證殘疾人基本信息管理系統。加強市殘聯網站建設。推進殘疾人事業統計電子化,全面提高全市殘疾人事業信息化建設的質量和水平。
(十三)經費保障
各級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逐步加大資金投入,確保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的順利實施。公共財政要發揮殘疾人事業的投入主渠道作用,各級財政要逐步增加對殘疾人事業的經費預算。探討各種公益金用于發展殘疾人事業的投入機制。加強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建設,多渠道籌措資金,支持殘疾人事業發展。
“十一五”期間,要注重加強殘疾人事業理論研究;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做好殘疾人事業的計劃、財務、科技等有關工作。
為保證本規劃的實施,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要制定配套實施方案,有關部門要安排與本規劃任務相適應的專項經費。各區市要依據本規劃制定當地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提供條件,予以保證。
殘疾人事業是文明、進步、崇高的事業,加快殘疾人事業的發展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要求,是各級政府和全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各級各部門要以高度的責任感,關心、支持殘疾人事業,采取強有力措施,完成本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為實現小康目標、構建和諧青島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