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出臺“十一五”文化發展規劃綱要 建設現代文化名城和區域文化中心
青島日報訊 記者從市文化體制改革辦公室獲悉,為全面實施文化強市戰略,努力建設和諧文化,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建設現代文化名城,《青島市“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2007-2010)年》(以下簡稱綱要)近日出臺,涉及的范圍主要包括哲學社會科學、新聞出版、廣播電視、文化藝術等意識形態領域。
《綱要》提出我市“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目標是,到2010年末基本建立起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文化發展格局,充分彰顯現代文化名城和區域文化中心特色,廣大市民綜合素質普遍提高、文化規劃科學、空間布局合理、文化設施先進配套、文化事業明顯進步、文化品牌和精品迭出、文化產業實力顯著增強、文化創新能力較強、文化體制充滿活力、文化人才集聚、文化底蘊更加厚實,文化歷史風貌得到有效保護,文化綜合實力和競爭力位居全省領先地位和全國同類城市前列,城市文化的國際影響力和國際競爭力全面提升。發展重點主要圍繞抓好基層文化建設,抓好覆蓋全市城鄉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抓好塑造我市形象的重大項目、工程建設,抓好文化產業體系建設,抓好文化創新能力建設,抓好文化“走出去”重大工程、項目的實施,抓好人才培養等方面。
《綱要》還提出了文化發展的主要舉措:構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鞏固構建和諧社會的思想道德基礎;構建覆蓋城鄉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水平;大力加強新聞事業,提高引導社會輿論的能力;構建文化產業體系,加快發展文化產業;構建文化創新體系,大力推進文化創新;構建對外文化交流與合作的平臺,增強文化“走出去”的能力;構建文化人才培養基地,建設高素質文化人才隊伍等。
《綱要》還提出了“十一”期間我市重點發展的八大優勢文化產業是:影視傳媒業、演藝娛樂業、文化產品制造業、藝術培訓與藝術品經營業、出版發行印刷業、動漫與網絡游戲產業、文化節慶會展業、文化旅游業。
此外,《綱要》還就完善文化經濟政策、加強文化法規體系建設等提出了有關要求,為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的發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