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國外技術、管理專家如何申報?
答:對需要引進外國專家的項目,由用人單位填寫《引進國外技術、管理人才項目申請表》一式三份。有專家人選的項目,集中在每年的九、十月份(以每年申報計劃通知為準)申報;沒有專家人選的項目,還需填寫《專家需求表》一式二份,每年八月份集中申報一次,由市外專局匯總報國家外專局向有關國外專家機構查詢,提出選聘意見,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
項目申報統一使用《引進國外技術、管理人才項目綜合信息管理系統》軟件,此軟件可從青島人事政務網“國外引智”欄目直接下載,軟件使用說明參照《引進國外技術、管理人才項目綜合信息管理系統操作指南》。項目申報材料包括項目申請表(加蓋公章)一式3份和電子版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