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試紀律是怎樣規定的?
答:參加人事考試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人事考試的各項管理規定,原國家人事部令第3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對參加考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有明確的處理意見:對于一般違紀違規行為,提出警告并責令改正;經警告仍不改正的,責令離開考場,并給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對于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責令離開考場,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或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