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創建“平安青島”的意見》,不斷深化文化市場平安娛樂場所創建活動,促進全市歌舞娛樂市場規范運作、平安消費、文明娛樂,市綜治辦、市文化局決定,在全市歌舞娛樂場所開展創建“平安娛樂場所”活動。工作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確保政治安全、信訪安全、社會安全、生產安全目標,全面落實文化市場管理各項措施,打造“公信文化”工作品牌,推動文化市場繁榮穩定,為“繁榮青島、平安青島、文明青島”建設營造良好的文化市場環境。
二、工作目標
1、層層簽訂創安責任書,把創安責任逐級落實到每一名從業人員。有承包、租賃、委托經營行為時,在訂立合同中須依照有關規定明確約定當事人各方在創建平安娛樂場所活動中應承擔的責任,定期檢查監督,考核評比制度落實。
2、歌舞娛樂場所經營秩序規范,在控制總量的基礎上,積極發展功能全、規模大、品位高,有特色的歌舞娛樂場所,推廣量販式經營模式,引導歌舞娛樂場所守法經營,誠信經營,歌舞娛樂場所證照齊全、亮證經營,依法取締無證照歌舞娛樂場所。
3、健全完善歌舞娛樂場所管理機制,加強對歌舞娛樂場所表演和播放節目的審查,開展對酒吧、茶座、飯店等非歌舞娛樂場所兼營歌舞娛樂經營活動的管理和監督,依法嚴厲查處歌舞娛樂場所接納未成年人消費等違法經營活動。
4、嚴厲打擊夜總會、歌舞廳、酒吧色情陪侍、吸毒、販毒等違法活動,凈化歌舞娛樂場所,場所不存在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場所無發生重大社會治安案件。
5、場所內各種消費必須明碼標價,嚴厲打擊場所內的欺客宰客等有損我旅游城市形象的違法行為。
6、加強歌舞娛樂經營單位安全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消防技術規范要求配齊室內消防給水、滅火器和火災自動報警器、自動滅火等消防設施,鼓勵場所增設聲控報警系統和電視監控系統。各種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及時,無消防安全隱患。
7、娛樂場所內部各類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及時,妥善疏導和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無拖欠員工工資、集體上訪,無危及社會穩定的群體性突發事件、游行和非法集會。
8、積極配合轄區黨委政府和綜治、公安部門,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教育從業人員遵紀守法。加強外來務工人員的教育、管理、服務,暫住人口登記率、辦證率達到100%,無外來務工人員嚴重違法犯罪。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文化經營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把“平安娛樂場所”建設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建立健全各項保障措施,把創建“平安娛樂場所”活動抓緊、抓實、抓好。
二是建立健全責任制。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將審批、監管責任落實到人,嚴格責任追究制,確保政令暢通。對在文化市場管理、稽查中違法審批、疏于管理、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為違法經營行為充當保護傘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觸犯刑律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是加強輿論宣傳。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加強對“平安娛樂場所”活動的宣傳,廣泛發動全社會參與,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要建立社會監督機制,積極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推行行業自律,加強歌舞娛樂經營單位自我管理和監督。
四是加強檢查考核。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平安娛樂場所”創建活動檢查考核制度。文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部門及所屬單位創建活動的日常管理和檢查。對領導不重視而發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或重大責任事故,影響社會穩定的,視情分別給與黃牌警告,責任查究,直至實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各區、市綜治、文化部門要做好“平安娛樂場所”活動的考核及評選表彰工作,市綜治辦、市文化局每年對平安娛樂場所標兵單位進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