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山東省國家海洋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國家海洋督察反饋意見整改驗收銷號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對國家海洋督察反饋意見(序號55)整改工作進行公示。
一、整改任務內容:政府部門實施違法填海,被查處后以財政撥款繳納罰款。青島市黃島區城市建設局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權的情況下,非法占用海域,在2006年至2012年11月期間實施了濱海大道以南岸線整理工程,填海3.17公頃。黃島區海洋與漁業局于2013年2月發現該違法行為,2014年10月20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作出了“責令限期改正,退還非法占用海域,恢復海域原狀,并處罰款人民幣 7282.8306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2014年10月22日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政府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決定“行政處罰決定書下達后,由黃島區財政局將處罰款全額撥至黃島區城市建設局按規定繳納,上繳的處罰款全額歸黃島區財政所有。”10月26日黃島區財政局將罰款全額撥至黃島區城市建設局,10月27日黃島區城市建設局又將罰款繳至黃島區財政局,11月28日黃島區海洋與漁業局辦理了結案手續。
二、整改目標:嚴格規范財政資金的使用。
三、整改措施:一是針對上述問題青島西海岸新區深化落實了財政資金預算管理職責,嚴格執行財經紀律,進一步加強了區各級各部門財政資金管理的業務培訓,有效提升了財政資金管理水平,筑牢業務基礎徹底杜絕類似問題發生。二是依法組織開展問責調查,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依法依規追責。
四、整改效果:自海洋督察整改以來,各項目用海單位能夠依法依規實施用海工程建設,特別是2018年《國務院關于加強濱海濕地保護嚴格管控圍填海的通知》實施以后,各級海洋主管部門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24號文件,嚴格管控圍填海項目審批,截止到目前我市圍填海項目實現零審批。對于該違法填海問題,已按整改措施對涉案當事人給予了相應的處分,各級財政資金管理部門也通過加強培訓提升了財政資金管理水平。目前,已完成該問題的整改工作,達到整改目標,具備整改銷號條件。
以上公示日期: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7日。如有異議,請致電青島市西海岸新區海洋發展局,聯系電話:8613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