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2006年度全省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經市委、市政府批準,今年將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為我市市級機關、區市機關、鄉鎮機關、區市法院、區市檢察院機關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 433人,其中市級機關180人(含從在基層工作的選調生中考選33人),區市機關95人,鄉鎮機關112人,區市法院16人,區市檢察院30人。現將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報考范圍和條件
報考人員必須具備《公務員法》規定的公務員基本條件,并符合擬任職位所要求的下列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71年3月1日至1988年3月31日期間出生);
2、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應屆本科以上畢業生)人員可報考市級機關、區市機關、鄉鎮機關;
大學專科畢業滿兩年,可報考鄉鎮機關。
3、經錄用主管機關批準的招考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錄用計劃)。
從基層選調生中考選補充市級機關工作人員的報考條件為:思想政治素質好,自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扎實,肯于吃苦,甘于奉獻,工作創新意識強,能干事創業,實績突出。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清正廉潔,作風正派,群眾威信高。具有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在基層工作兩年以上,身體健康。
已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不能報考;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人員所在部門或單位;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中小學教師報考,須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2005年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面向社會招考人員的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1、 報名
此次面向社會招考的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現場認定的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2006年4月19日-23日。
網上查詢時間:2006年4月20 日- 25日。
現場認定時間:2006年4月24日-26日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現場認定地點:報考市級機關、區市機關、鄉鎮機關、監獄和法院、檢察院人員在海爾路人才市場(海爾路178號);報考各級公安機關人員在青島市軍轉干部培訓中心(貴州路69號)。
具體辦法是:
(1)報考人員登陸青島人事政務網(http://www.qdpb.gov.cn/),點擊左側“人事考試”欄目,進入青島市人事局考試網(http://rsks.qdpb.gov.cn/),或直接登陸青島人事局考試網,點擊“網上報名”,進入公務員網上報名系統,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并下載《青島市機關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每人限報一個部門或職位,報考人員在資格確認前多次登陸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用人單位初審確認,不能更改。
(2)青島市人事局組織各用人單位集中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正常工作時間內,在網上查看本部門的報名情況,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如果用人單位在2個工作日內(不含報名當天),未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確認。
(3)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下載打印《青島市機關錄用公務員準考證》主證,按要求到指定的地點辦理認定手續。現場認定時,報考人員需遞交本人手工填寫的《青島市機關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親筆簽名的《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青島市機關錄用公務員準考證》主證。現場認定無誤的,交納考務費,辦理相關手續。考務費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報考人員現場認定后,應按規定的時間上網打印準考證副證。報考人員可委托他人代辦現場認定手續,責任自負。逾期不到現場辦理認定手續的,視作放棄。
對最終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招考部門或職位,計劃錄用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核減錄用計劃。
為減輕特困考生負擔,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報考人員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或報考人員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扶貧辦開據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免收考試考務費。面試、體檢費等其他相關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
2、 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整個考錄工作全過程。筆試結束后,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后,需向報考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一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張。非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應提交其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其中大學專科畢業文化程度的報考人員畢業證書應在2004年12月31日前取得)、身份證、戶口簿的原件和復印件,有工作單位的人員要提供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應提交其身份證、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允許報考的證明材料和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明及其他相關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在規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未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3、 筆試加分辦法
按照中央和國家有關規定,由山東省選派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及到農村、社區服務的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報考公務員的,筆試成績加4分。上述人員在進行現場認定時除出具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到西部或農村社區工作的報到證外,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要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選派到農村、社區服務的畢業生要出具縣(市)以上黨委政府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由市招考部門在現場認定時初審,有關材料經市組織人事部門確認,在網上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加分。
(二)選調生的報名
市級機關從基層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的報名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采取選調生個人報名,各區、市委組織部負責初審匯總和上報,市委組織部審核確定的方式。選調生報名時不填報具體的報考部門。具體報名辦法另行通知。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由全省統一命題,科目為申論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筆試時間為5月14日上午8:00-11:00申論,下午2:30-4: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按申論占6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內(合格分數線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確定,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備案),根據錄用計劃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相同職位錄用計劃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一確定為28人;13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普通管理職位招考的,按部門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合格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比例的部門和職位,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在青島人事政務網上公布。進入面試人員應交納面試考務費70元。
(二)面試
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評報考人員從事機關工作必需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反應應變、語言表達和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面試試題分為通用和體現部門職業特點兩部分,通用部分所占比例為70%左右,職業特點部分的面試根據報考職位的性質分為六類(文秘、法律、財務審計、外語、建設規劃、管理),所占比例為30%左右,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每個報考人員的面試時間不超過30分鐘;結構化面試采取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每天的面試成績于次日在青島人事政務網上公布。
面試時間為 6月6 日-8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總成績,分招考部門或職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計劃錄用人數1.2倍的比例,確定面向社會招考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面向社會招考的部門和職位,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的總成績,不得低于報考同級機關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的最低總成績。報考人員總成績和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名單在青島人事政務網上公布。
(三)選調生考試
在基層工作的選調生已具備公務員身份,不再參加面向社會招考公務員的筆試,由省單獨命題,重點測試選調生的理論政策水平和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考試時間與面向社會招考人員的時間相同。筆試結束后,市委組織部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按錄用計劃2倍確定筆試成績合格線,并組織合格人選填報具體的報考部門。對報考人員達不到錄用計劃2倍的部門,由市委組織部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礎上,從報考人數超過錄用計劃的部門進行調劑。面試原則上與面向社會招考的面試一并進行,由市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具體事宜另行通知。筆試成績和合格分數線將通過青島選調生之家網站(http://xds.qingdao.gov.cn/)公布。
四、體檢、考核、錄取
進入體檢、考核范圍的人員確定后,由市考錄主管部門按照《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魯人發[2005]5號)文件確定的標準統一組織體檢。對體檢合格人員,各用人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根據有關規定,首先按計劃錄用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對報考人員德、能、勤、績和應回避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如招考部門同一職位中出現2名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人選。如被考核人員考核合格,則不再對其他進入考核范圍的人員進行考核。對報考人員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應當按空缺人數從本職位其他進入考核范圍的人員中直接確定考核對象,經市考錄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對其進行考核;如經體檢、考核仍有不合格者,需從其他參加面試人員中依次遞補的,應報市考錄主管部門批準。
對擬錄用的人員,由用人部門提出錄用意見并將個人考核等相關材料報示市考錄主管部門備案,對擬錄用人員進行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由審批機關頒發《錄用通知書》,憑《錄用通知書》辦理調動、派遣等有關手續。用人部門填寫《錄用國家公務員審批表》,報市考錄主管部門審批。
面向社會考試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間,發給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職務,并根據確定的職務和級別確定其工資;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市級機關錄用的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應安排到基層工作一年。新錄用人員,應按規定接受培訓。
從基層選調生中考選補充市級機關工作人員的考察、體檢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考察的具體工作由各用人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負責,重點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和應回避等方面情況。考察結束后,由用人單位研究提出擬錄用人選,報市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后,參加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合格人員由市委組織部辦理工作調動手續。被錄用人員的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職務;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被錄用人員需遷移或變更戶籍關系的,可在試用期滿合格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戶籍遷移或變更手續。
青島市所屬各區市法院、檢察院面向社會招考工作人員工作按省高級法院《山東省法院系統2006年面向社會統一招考法官、書記員簡章》和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人民檢察院《2006年度山東省檢察系統公務員招考簡章》的規定辦理。
青島市公務員招考辦咨詢電話:0532-85911231 83002031
青島市公務員招考監督電話: 0532-83002033
青島市選調生考選咨詢電話: 0532-85911906
附件:1、青島市2006年度國家公務員錄用計劃
2、2006年從基層工作的選調生中考選補充市級機關工作人員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