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政策:《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
文號:青政發〔2013〕5號
政策解讀:
1.請簡要介紹一下《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出臺背景?
答:2011年中央1號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把嚴格水資源管理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戰略舉措,把建設節水型社會作為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內容。2012年1月12日,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國發〔2012〕3號),對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作出了全面部署和具體安排。
2012年6月28日,山東省政府為貫徹落實國發〔2012〕3號文件精神,出臺了《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發〔2012〕3號文件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2〕25號),進一步明確了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任務,將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的主要指標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并由山東省政府組織對主要指標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對政府相關領導干部和相關企業負責人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2012年7月5日,為加快青島市水利現代化試點城市建設,水利部和山東省政府聯合批復了《青島市水利現代化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該《規劃》對青島市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提出了明確的目標要求。
青島是北方嚴重缺水城市之一,人多水少、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是青島市的基本水情。隨著青島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水資源短缺、供水能力不足、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不高、河流斷流和海水入侵、水土流失等問題日益突出,已成為制約青島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主要瓶頸。為加快推進青島市水利現代化建設,促進水資源合理開發、優化配置、全面節約和有效保護,制定并出臺青島市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既是國家和山東省、青島市的明確要求,也是建設宜居幸福的現代化國際城市的必然要求。
2.《意見》提出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具體是什么?
答:《意見》立足科學發展這一主題,提出了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指導思想,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率先實現水利現代化為目標,以水資源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為重點,強化用水需求和用水過程管理,通過健全制度、落實責任、提高能力、強化監管,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入河湖排污總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節水型社會建設,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建設與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相協調,為建設宜居幸福的現代化國際城市提供可靠的水資源保障。
《意見》提出了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五個堅持”的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著力解決好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水資源問題,保障飲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態安全。
(2)堅持人水和諧,尊重自然規律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律,處理好水資源開發與保護關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
(3)堅持統籌兼顧,協調好生活、生產、生態用水和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地下水關系。
(4)堅持改革創新,完善水資源管理體制和機制,改進管理方式和方法。
(5)堅持因地制宜,實行分類指導,注重制度實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意見》具體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答:《意見》共6部分、25條,明確提出了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管理措施和保障措施。主要內容概括來說,就是確定“三條紅線”,實施“四項制度”。
“三條紅線”:一是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到2030年青島市用水總量控制在21.2億立方米以內(含引黃、引江水量)。二是確立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到2030年青島市用水效率達到世界先進水平,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以2000年不變價計,下同)降低到9.5立方米以下,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7以上。三是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到203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入河湖總量控制在水功能區納污能力范圍之內,地表水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95%以上。為實現上述紅線目標,進一步明確了2015年和2020年水資源管理的階段性目標。
“四項制度”:一是用水總量控制制度。加強水資源開發利用紅線管理,嚴格控制區域用水總量。包括嚴格水資源統一規劃管理,強化水資源統一調度和優化配置,嚴格落實水資源論證制度,嚴格規范取水許可審批管理,加強礦泉水、地熱水開發利用管理,嚴格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
二是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加強用水效率控制紅線管理,加快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包括全面實行用水計劃管理,把節約用水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生活生產全過程,強化用水定額管理,加快推進節水技術改造。
三是水功能區限制納污制度。加強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管理,切實改善水生態環境。包括嚴格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嚴格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推進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嚴格地下水管理與保護。
四是水資源管理責任和考核制度。將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的主要指標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負總責。
4. “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嚴”體現在哪些方面?
答:所謂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目標,實際體現在“三條紅線”上。“紅”就意味著是最嚴格,“線”是一個管控的目標,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核心實際上是最嚴格的水資源管控目標。“三條紅線”是我們水資源開發利用的一個底線,一旦突破這樣的底線,經濟社會發展就要受損,生態環境就要受到嚴重影響。
具體來講,“最嚴格”的“嚴”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管理目標更加嚴格。我們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尤其是用水總量控制的目標是到2030年不超過21.2億立方米。這實際上是我們在這一段時間之內可利用的一個最大量。為了實現這個“紅線”目標,還提出了2015年和2020年階段性的控制目標。
二是制度體系更加嚴格。在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框架下,要完善和細化用水總量的控制制度、取水許可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水資源論證制度、計劃用水制度、水功能區管理制度等各項制度的具體內容和要求,使得每一項水資源的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的行為都有章可循。
三是管理措施更加嚴格。這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對取用水總量已經達到或者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要暫停審批建設項目的新增取水;第二,對于取水總量接近控制指標的地區,就要限制審批新增取水;第三,對現狀的排污量如果超出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總量的地區,要限制審批新增的取水,限制審批入河排污口。
四是考核問責更加嚴格。這一制度明確要求各區、市政府的主要負責人要對本行政區域水資源管理和保護負總責,并制定和實施嚴格的考核和問責制度。
5.《意見》明確提出市政府要對各區、市政府主要指標落實情況進行考核,下一步如何進行責任分解和考核?
答:水資源“三條紅線”指標體系的確定充分考慮了區域的水資源自然稟賦、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以及未來經濟社會發展的用水需求,同時還要考慮到區域差異性。具體考核主要是四個方面:
第一,水利部門在綜合考慮區域水資源開發利用現狀和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等情況的基礎上,將《意見》確定的全市水資源管理紅線指標分解到各區、市,作為實施考核的依據。
第二,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青島市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規范考核工作。同時,組織成立考核工作組,制定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第三,考核以5年為周期,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結合,指標定量考核與制度建立情況定性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根據區、市特點,對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賦分。考核采用全面檢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各區、市年度目標和重點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評估考核,將考核結果報市政府,經市政府審定后向社會公告。
第四,考核結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門,作為對各區、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區、市政府,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整改期間暫停該地區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審批。對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