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政策解讀:
1.什么是廣告?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所稱的“廣告”,特指商業廣告,它是指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通過一定媒介或者形式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信息。構成廣告主體的分別是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
2.廣告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答:基本原則共3條。一是真實,即廣告活動必須真實地、客觀地傳播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情況,而不能作虛假的傳播。二是合法,即廣告的設計、制作、發布等廣告行為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三是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就是必須尊重社會主義的社會公德和社會公共利益,而不能宣揚、傳播損人利己、色情暴力、敲詐勒索等腐朽沒落的思想和觀念。
3.什么是虛假廣告,主要有哪些表現?
答:虛假廣告就是以虛假內容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廣告。即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獲取非法利益。
主要表現:
(1)消息虛假。即廣告所宣傳的商品或者服務的信息本身是不存在的,也可以稱為“騙局廣告”。
(2)品質虛假。即廣告宣傳的商品或者服務并未達到廣告中所說的質量或者技術標準,也被稱為不實質量廣告。
(3)功能虛假。即廣告所宣傳的商品或者服務并不具備廣告中所宣傳的功能或者服務內容。
(4)價格虛假。即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服務所支付的貨幣與廣告所宣傳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不符,也被稱為欺騙性價格廣告。
(5)證明虛假。即廣告假借他人的言論或者采用其他帶欺騙性的證據宣傳商品的質量、功能等,也被稱為“不實證詞廣告”或“不實證據廣告”。
4.禁止廣告使用的情形和內容有哪些?
答:共有9條。
(1)不得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國歌。
(2)不得以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進行廣告。
(3)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如“最好”“最強”“最佳”“第一”等。
(4)不得妨礙社會安全和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不得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違背社會良好風尚。
(6)不得含有淫穢、迷信、恐怖、暴力、丑惡的內容。
(7)不得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
(8)不得妨礙環境和自然資源保護。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5.推銷商品、提供服務又附帶贈送禮品類廣告有什么具體要求?
答:經營者為了推銷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務,往往采用附帶贈送禮品的促銷手段;而有些經營者在進行廣告宣傳時,卻故意不明示附帶贈送禮品及數量。為了規范廣告中表明附帶贈送禮品的活動,廣告法明確要求,廣告中表明推銷商品、提供服務附帶贈送禮品的,應當標明贈送的品種和數量。
6.藥品和醫療器械廣告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什么?
答:藥品和醫療器械,與人民的身體健康息息相關,屬于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產品,廣告法第14條對其做了嚴格的限定。目前,此類廣告存在的主要問題恰恰是違反了有關限定。
具體表現:
(1)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如在廣告中宣稱“藥到病除”“保證治愈”等。
(2)說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如宣稱某某藥品對某種病例的治愈率達到99%之類。
(3)與其他藥品、醫療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相比較。經營者利用人群“病急亂投醫”心態,故意在廣告中與其他藥品、醫療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進行比較,誤導患者。
(4)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誘使患者上鉤,嚴重損害人們的身心健康。
7.煙草廣告有哪些禁止性規定?
答:“吸煙有害健康”這一觀點已被社會公眾普遍接受。世界各國政府通過各種途徑廣泛宣傳吸煙的害處,并采取各種禁止或者限制措施,煙草廣告也被列為國際性的禁止宣傳內容。廣告法第18條對煙草廣告做了限制性規定:
(1)禁止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發布煙草廣告;
(2)禁止在各類等候室、影劇院、會議廳堂、體育比賽場館等公共場所設置煙草廣告;
(3)煙草廣告中必須標明“吸煙有害健康”。
8.廣告主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設計、制作、發布廣告,應當具有或者提供哪些文件?
答:(1)經營主體及資格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經營許可等文件;
(2)廣告產品或商品質量證明,包括國家認可的產品、商品證明文件等;
(3)其他證明文件,比如,商標、專利等;
(4)特殊商品的廣告的批準文件,如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等商品需提交省級對有關產品或商品的審批證明。
9.虛假廣告有哪些主要特征,擅自發布虛假廣告者應當負怎樣的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答:擅自發布虛假廣告,應當負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1)行政責任:
① 停止發布,并以等額廣告費用在相應的范圍內公開更正消除影響;即用同樣的廣告費用,在原來發布虛假廣告的媒介上,公開更正消除影響;
② 處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③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如果在虛假廣告發布過程中也有責任,可以沒收其收取的廣告費用,并處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2)刑事責任:
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222條關于虛假廣告罪之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10.戶外廣告的定義是什么?
答:戶外廣告是指利用戶外場所、空間、設施等發布的廣告,包括為他人發布戶外廣告的單位,以及發布戶外廣告進行自我宣傳的單位和個人。